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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逐年提高,村(社区)的经济活动与日俱增,但对村(社区)的经济活动监督机制尚不够完善。笔者认为.在集体经济逐步强大的形势下,积极探索对村(社区)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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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成都市武侯区政府下发的《武侯区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审计部门负责指导全区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审计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年度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债权债务审计、集体资本金及资产收益审计、资产变更审计、租赁或承包审计、负责人任期或离任审计,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接受审计部门依法进行的财务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或干涉;[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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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级财务“内部人控制”现状
村支部-村委会-村合作经济组织(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基层组织,这三个组织的干部是交叉任职的,村级财务工作是由村干部(包括村会计)承担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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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景宁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千方百计推动农村特别是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本文基于财政的视角,就近期景宁县发展壮大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集体经济,形成集体经济内生机制所进行的探索实践加以分析,并对新形势下财政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一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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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爱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2):40-42
按照我国《农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土地等农业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基础上形成的,按照居民居住村落划分的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包括乡(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核算是农村经济能够健康发展的保障,合理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农民的就业,开拓农产品市场,增加农民的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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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分析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者关系的基础上,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披露能够减轻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并从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披露主体、披露内容、披露周期和披露载体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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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持续提质增效。通过对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调研,发现现阶段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持与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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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级行政组织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保障,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笔者就上海郊区村级集体经济实地调研,发现新形势下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转型的困境。上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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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2004年9月发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内部往来科目的设置,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郑文凯主编的《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以下简称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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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村集体经济长期以来存在的审计监督“盲区”?最近,烟台市牟平区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和经济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由区审计局和农业局对村集体经济情况进行每年一次例行审计,审计触角首次延伸到了新农村建设领域,实现了无缝覆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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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会计核算模式是指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经济活动,具体组织和开展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方式。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农村会计会提出不同的要求,农村会计核算模式也会发生变化。本文拟对我国农村会计核算模式进行分析,并提出我国农村会计核算模式选择的原则和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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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英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2):175-176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占用农民土地和拆迁补偿等经济活动,村(社区)管理和使用的资金规模逐年增大。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青州市对4个村(社区)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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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出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重要管理人员激励性补助报酬的暂行办法》,在集体经济与管理人员之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激励管理人员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扩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该《办法》对有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理事长、监事长、财务工作者等重要管理人员,经相关单位年度考核认定达标后进行激励性补助。补助标准与集体经济获得的经营性和创收性收益挂钩,对年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的集体组织,按照7:2:1的利益分配比例,将年收益的70%用于成员分红、20%作为公积公益金、1%用于补助管理人员,但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当补助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时,理事会、监事会其他成员纳入补助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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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及体制的原因,村级组织在发展中形成的债务问题,因其债务数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成为当前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沉重的债务负担是村集体经济的包袱,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影响了干群关系、农村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为了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尽快甩掉经济包袱,近年来,哈尔滨市阿城区采取了多种措施和方法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遏制了不良债务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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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317-318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者权益的性质
现行《宪法》第8条第一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由此可知,我国广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生产的、流通的、金融的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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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未赋予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或企业)作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人地位。况且,村、乡(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行政机关没有分离的运行机制,村、乡(镇)集体土地财产如何从经济上体现,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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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除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属于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村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该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本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都不是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