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专家的评议     
本案中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处错误:一、本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忡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下面简称《行工大处罚法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N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在本案中,两次罚款均超过了50元,故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二、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错误。本案中两次罚款均当场收缴,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  相似文献   

2.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  相似文献   

3.
高警督信箱     
高警督: 问: 每年春运期间,大部分 客车都超员。对超员客车部分省执行的是“超员百分之二十以上罚款100元”。此条是否公安部统一规定的?如是,就是同意客车可以超员百分之二十以下了,而超员百分之二十以下是否还罚款?如罚款,是按每超一人罚多少钱,还是按规定一次罚多少钱?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 刘首先 答: 公安部并没有所谓“超 员百分之二十以上罚款 100 元”的规定,也不存在同意客车可以超员百分之二十以下以及按每超一人罚多少钱的规定和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  相似文献   

4.
2004年9月17日,北京市民李某驾车右转时接听手持电话,北京市丰台交通支队方庄交通队执勤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罚款200元、记2分。李某不服,认为自己是在路口等待放行信号时接听手持电话,而非右转行驶中接听,且自己在被告知不能接听后立即挂断,属情节轻微;交警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李某据此将方庄交通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交通队行政处罚并退还罚款200元。2005年1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认为,驾驶机动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活动,不仅关系到驾驶人本人的生命财…  相似文献   

5.
高警督信箱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请问:对于客运车辆违反装载规定(超过行驶证上的核定载人数时)运管部门已作罚款处罚,交警查获后,能否再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还有,对于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且在同一天内甲地的交警已作罚款处罚,乙地交警检查后能否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并处吊扣其驾驶证?四)I怕旺苍县李长周在回答问题之前,首先应明确何谓同一个违法行为。所谓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一个规定的一次性行…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管理》2006,(7):31-31
问:今年3月,我队一名执勤民警纠正一起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时,当事人以没有证据证明他的违法行为为由,与民警发生争执。民警按执法规范告知了他的权利和义务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九十条予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书上签了字。现当事人提起了行政诉讼。我大队已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要求我队提供相关证据。在一对一的执法过程中是很难收集瞬间违法行为证据的,我队该如何准备应诉材料?恳请答复。答:答:《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  相似文献   

7.
《道路交通管理》1999年第10期《驾驶员告交警》《交警如是说》两文介绍了四川省广元市长途线路局职工王孝生,因4次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被当地交警支队民警4次处罚(其中2次罚款)的经过。王不服,理由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而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三日内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先后两次实施了罚款,并将驾驶证和摩托车扣留,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王孝生的行为是“同一个”违法行为吗?让我们回顾一下王孝生的行为经过:199…  相似文献   

8.
高警督信箱     
问:本人最近买了一辆小型货车,顺利办理了登记手续。但是开车到邻省,却被当地交警以车没有喷涂放大号罚了款。请问,这个罚款合理吗?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据此,小型货车不需喷涂放大号,对你的罚款是错误的。小型货车需喷涂放大号吗?WD问:执勤中经常遇到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全的情况,或是有正证没有副证,或是有副证没有正证,对这种情况是否按无证处罚?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  相似文献   

9.
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是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有效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社: 4月18日,我厂两辆东风大货车运送锅炉配件途经湖北省房县,交警说超载,要罚款。我们解释说,车上的货都有单件重量,每件200公斤,一车是22件,一车是23件,加上包装,每车也就5吨左右,可以过地磅验证。但交警说:“没有地磅。我们搞多年检查,一看就知道,你超载就超载。”交警不听解释,每车罚了50元。 行至湖北省保康县,又被交警拦下,说是车加了钢板,要罚款。我们说,你们上级有规定,像加钢板这样的事不作当场处罚,由车管机构处理。但交警说要按湖北省的规定处理。我们说请在罚款票据上写…  相似文献   

12.
在公安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除了行政处罚以外,应用最广的是强制措施。自1999年12月公安部颁布的《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46号令)实施以来,扣车、扣证等强制措施成为公安交管部门有力的执法手段。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公安部制定实施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69号令,经修订后为第105号令,以下简称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13.
在执勤执法中,民警时常会遇到一些违章当事人,以“处罚不公”为由拒收《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的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不但有碍公务,也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1日起,公安部颁布的《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开始施行。根据《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当事人不能拒绝签收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因为:一、当事人拒收《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不影响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的,在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可见,当事…  相似文献   

14.
(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法制办:你办4月12日(国法函〔2005〕52号)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除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  相似文献   

15.
交通大家谈     
偏僻山区实行缴罚分离有困难交警李显金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将处罚决定和收缴款分离是个好办法。此举对个别交警罚款不开票或多罚少开等违纪现象是有力的防范手段,实施以来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这种模式在全国范围“一刀切”式地实施还有一定困难特别在一些山区农村困难更大。就以我们贵州省盘县为例实施起来就困难重重。这里很多路段几十公里无人家,更谈不到有银行。若此处遇有违章车辆,将证照暂扣开出代收通知单,让司机到工商银行缴款后再返回拿证照的话少的需几个小时,多的甚至要几天时间才能完成而执勤民警开具暂扣凭证的时间只允…  相似文献   

16.
交通信号灯是显示交通信号的一种灯光设施,通过控制交通信号灯色的周期性循环变化,约束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不同方向交通流的行和停,使通行权相互冲突的交通流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分离,保证各行其道,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实践证明,交通信号灯的广泛应用,有效促进了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针对信号灯规定了"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  相似文献   

17.
秩序     
《道路交通管理》2009,(10):42-42
疑问:在小区的道路上,不是公安机关立的禁止停车标志,警察有权罚款吗?解答: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是交通警察的职责。凡在道路范围内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交通警察都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相似文献   

18.
<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记分是一项驾驶证管理制度。根据道交法第二十四条"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的立法本意,记分的作用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通过分值累积对  相似文献   

19.
《中国道路运输》2006,(12):37-3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路检中对于客车超载的处理,有的同志认为,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有的同志认为,按照《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5号令)第九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处罚。请问,应按哪种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20.
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新《程序规定》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进一步规范执法、推进便民利民为立足点,《程序规定》重点对6个方面内容作了修改:一是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