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7 毫秒
1.
《报关实务》是国际贸易专业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要求都非常高的专业课程。随着报关水平测试取代了传统的报关员资格证考试,以及报关技能大赛的举办,传统的报关类课程的教学显现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基于当前报关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和目前的教学现状,根据报关业务技能构建课程知识体系,确定知识技能点,探讨新形势下《报关实务》课程教学改革,建立相适应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相似文献   

2.
关于报关实务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报关实务课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本文阐述报关实务课程中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分析现有实践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阐明要培养高素质报关专业人才,必须改革原有的模式,提出了新的报关实务课程实践教学体系。  相似文献   

3.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取消并发布了报关水平测试,在此背景下的报关实务课程必须有所改革,让学生了解和掌握报关基本理论及报关实务的具体实践,提高教学效果,提升学生的能力,包括海关实践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灵活运用、优秀的报关专业技能,切实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强化工作效率和质量。文章针对目前海关申报的人才培养,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做法,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已成为全球贸易大国,对报关员的需求日益增多,各大院校对报关人才培养也十分重视,大多学校开设了《报关实务》课程。从《报关实务》课程的特点着手,分析了《报关实务》课程教学中面临的困难,并针对特点和困难提出了相应的教革建议。  相似文献   

5.
《海关法与报关实务》课程是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必修课,报关是进出口业务中的重要环节。如何培养学生掌握报关技能,满足企业报关业务人才的需要,是摆在任课教师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从"90后"大学生的特点出发,结合独立学院报关实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阐明独立学院要想培养出应用型报关人才,必须进行报关实务课程的教学研究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6.
报关实务课程是职业院校物流管理专业重要的技能课程,具有突出的开放性、职业性与实践性特点,高质量的报关实务课程教学能够充分满足目前报关职业岗位工作需求,该课程的开设充分符合现代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但是目前职业院校开展的报关实务课程在理论和实践教学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需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改革,在创新报关实务课程理论和实践教学基础上,切实提升教学成效。  相似文献   

7.
王皓洁 《中国市场》2015,(7):175-176
《报关实务》是高职类国际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随着报关技能大赛的举办以及报关员资格证考试的取消,传统的报关类课程的教学凸显出一系列的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高职类报关专业的优势和特色,改革报关课程的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本文要研究的重点。  相似文献   

8.
《报关实务》是高职国际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随着全国区域通关一体化的推进,无纸化报关比率的不断上升,给外贸从业人员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也对高职院校的报关课程教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文章从当前报关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分析其原因,并提出了以各类比赛推进课程和岗位的融合、加强实训室和实训基地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等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9.
在印度,海关的主管部门是海关与消费税中央委员会(Central Board of Excise and Customs,CBEC),隶属于财政部税务署。其主要任务征收海关及归属于中央政府的消费税和劳务税,打击走私以及制定相关政策,并实施相关事务的管理。1962年《海关法》和1975年《海关税法》是印度海关执法的主要依据。通关规定申报报关资质。报关人员必须获得海关颁发的报关许可证明,才能开展进出口报关业务.对此,1962年《海关法》第146章和2013《海关报关员执业规则》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李灵 《中国海关》2014,(4):64-65
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新规章是由《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和《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三部行政规章合并修订而成。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葛连成表示,此次规章修订,在报关单位及其所属报关人员注册或备案管理、报关企业报关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精神。  相似文献   

11.
关务问答     
金鸣  程宁  张莉 《中国海关》2020,(5):57-59
<正>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企业所属报关人员从事报关业务应当到海关办理什么手续?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40号)附件3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款规定,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海关予以核发证明。  相似文献   

12.
报关行业发展的新机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海关以总署令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解决了原先严格的报关市场准入审批限制、报关企业所有制性质限制的不合理规定.代理报关企业与专业报关企业并存.存在不公平竞争等一系列问题.并将对报关企业今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13.
为解决加工贸易企业多口岸报关手册周转不便的问题,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总署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试行加工贸易分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1999]816号),有的企业来函询问有关情况,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一、什么是加工贸易分册?答:加工贸易分册是指在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总册)基础上,因企业报关需要,由企业申请并经主管海关批准,将总册的部分内容重新登记备案,由海关核发该部分内容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分册)。分册含基本情况表、进口料件情况或出口成品情况(或两者兼有),分册可分为异地报关分册(指备案地海关与口岸海关不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主机)和深加工结转分册。异地报关分册用于异地报关进出口,深加工结转分册用于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和本地深加工结转进口。  相似文献   

14.
赵宏 《中国海关》2005,(1):46-46
从本期开始,本刊特开辟针对广大报关员读者的《海关实务系列习题及讲解》栏目。本栏目采取精选习题练习加解答的连载形式,对海关业务进行较为系统的辅导,藉此为准备参加报关员资格考试及从事报关实务工作的读者提供一个辅导和再学习的平台。本栏目文章刊登之际,若遇相关进出口政策法规的调整,应以调整后的政策法规为准。  相似文献   

15.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对实际操作性要求很高的课程,很有必要采用恰当的实践教学模式,本文在探讨了《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基础之上,提出了符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特点的实践教学模式。  相似文献   

16.
政策新闻     
《大经贸》2001,(9)
海关明确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涉及海关管理的有关问题最近外经贸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对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资格予以明确和规范,海关日前就文中涉及海关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内容如下:一、对"外贸流通"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类型的企业,海关按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凭外经贸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二、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海关比照法人企业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分署办)  相似文献   

17.
2005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对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做出明确规定.它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报关注册登记许可:二是经过海关行政许可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再到所在地海关办理具体报关注册登记。  相似文献   

18.
报关实务课程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报关基本理论知识,还要熟练掌握报关专业技能,是一门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基于报关实务课程的特点,认为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有项目化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教学法及课前练习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法.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外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促使报关人才需求升级,而高职《报关实务》课程供给侧在课程内容、授课主体、教学方式、教学条件、评价体系等方面均存在着要素投入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影响了报关人才培养质量。针对这些问题,可通过合理调整课程内容结构、加强建设双师型教师团队、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创设丰富教学环境、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等措施,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教学要素投入结构,从根源上改善课程教学产出质量和效率,从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20.
12360热线     
《中国海关》2011,(5):50-51
01 我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不慎遗失了,可以补办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7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报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海关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发生遗失的,报关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向海关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明作废。海关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予以补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