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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酒类市场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就是酒店终端的自带酒水消费大幅增加,2005年,糖烟酒周刊把这种自带酒水现象称之为“后备箱时代”。[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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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业的营销最初发轫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广告大战,一轮广告轰炸后,整个行业突然归于沉寂。之后,小糊涂仙、口子窖在酒店终端崛起。让白酒营销人眼前一壳,于是乎终端制胜、及至更为成熟的“盘中盘”理论应运而生。然而,最近几年形势发生急剧变化,自带酒水出现、终端费用攀升、烟酒店盛行、关系营销泛滥。这些新现象、新势力从各方面削弱了酒店终端的力量,尤其是自带酒水现象从外部严重削弱了酒店终端的带动作用。
新的形势下,到底该怎么做?这是最近几年营销总监们苦恼的焦点。曾经的核心渠道——酒店还能发挥多大作用?自带酒水到底有多大比例,自带来源都有哪些?烟酒店到底怎么操作……这些疑问事关营销资源的分配。与此同时,各种理论也纷纷出笼。事实上,我们不得不承认,现阶段还是“迷惘的阶段”。终端之后到底该怎么办,我们还没有找到让人信服的答案,我们还处在“拨云见日”的期待中。
本文从渠道和消费者角度出发,希望从这两者的关系中理出一争线索来,也算是为“拨云见日”所做的贡献![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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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远来看,自带酒水是一股不可阻挡的消费趋势,客人自带酒水是一种理性消费的回归。如同“吃不了兜着走”的消费现象一样,“自带酒水”也必将会成为一种消费时尚和消费习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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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业,尤其是高档酒店“谢绝宾客自带酒水”现象已经存在了许多年,其“合理与否”的争论也一直存在着。2013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中提到,“酒店业谢绝宾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再一次将这一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全国各地酒店餐饮企业及行业协会纷纷对行政主管部门的这一发布表示了抗议。2014年2月14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问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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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加价率是个很微观的事情。但对白酒业来说其影响却不可小视。众所周知,当前高额的酒店加价率直接导致了自带酒水现象的出现。而随着自带酒水逐渐增多,酒店的投入产出比越来越不合理,以酒店为核心的白酒操作思路开始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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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酒类营销的核心渠道,酒店终端向来是本刊关注的重点,比如本刊提出的“后备箱时代”(详见本刊2005年第47期《后备箱时代,怎么卖酒》一文),就曾对酒类终端出现的“自带酒水”这一重要现象予以分析。
近来,随着消费者行为的改变、渠道的变革以及竞争的加剧,酒店终端又出现了新现象,即“终端碎片化”趋势。所谓终端碎片化,指在酒类终端中,没有哪一个品牌能在所有终端占据优势。即使是本区域最畅销的品牌,它也无法在所有酒店终端做到最畅销。
终端的“碎片化”使得酒店终端这个盘子被割裂成块状。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还奢望通过核心酒店带动所有酒店渠道吗?还希耀通过酒店终端这个小盘带动大盘吗?毫无疑问,住碎片化的趋势下,酒店终端的功效已经大为降低,其核心地位受到了严重挑战。酒类行业该如何迎接这种挑战呢?本刊邀请了三位长期关注、研究酒店终端的专家,他们从多个角度诠释了酒店终端碎片化趋势下的应对之策。[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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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以来,江苏省、贵州省、甘肃省、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市怀柔区等地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行业规定等,将“酒店禁止自带酒水”这一格式条款作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予以废止。但是,在没有制定地方性法规、行业规定废止这一“霸王条款”的地方,餐饮服务经营者仍然普遍在收取“包间费”、“开瓶费”,设置“最低消费”、“谢绝自带酒水”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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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糖烟酒周刊》47期的《后备箱时代,怎么卖酒》的专题文章,非常欣喜。笔者个人感觉,从2002年以来自带酒水就开始呈现递增趋势,发展到现在,自带酒水已经开始影响大局了。可以说,自带现象不仅仅是出现在文中所说的那些区域,全国的自带现象都非常普遍。我完全同意文中的观点,“从长远来看,自带酒水是一股不可阻挡的消费趋势”。所以说这个专题出来得很及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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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KTV投诉事项逐渐增加,大部分投诉事项由“谢绝自带酒水”引起。作者对KTV消费投诉处理及“谢绝自带酒水”合法性问题进行一番梳理,认为该类消费纠纷应该由文化主管部门处理,投诉人应至文化主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符合法定程序。对投诉人认为KTV店堂告示“谢绝自带酒水”的格式条款无效问题,对于充分竞争的KTV行业而言,经营者不处于垄断优势,KTV“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作为一种等待回应的要约行为,事先向消费者履行了告知义务,依法保证了对方知情权,其行为本身合法,消费者完全可以进行利益衡量,选择接受与不接受服务的权利,如消费者仍选择消费,足以证明双方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生效。这对执法人员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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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糖烟酒周刊》针对自带酒水现象提出的“后备箱时代”观点曾在行业内引起巨大反响。大量消费者自带酒水对传统的白酒操作模式形成了一定冲击,酒店的核心带动作用正在被进一步削弱。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对商业贿赂治理和打击力度的加大,白酒行业中常用的买店和开瓶费等营销手段也开始受到限制,这对于广大厂商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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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由于消费者自主消费意识的觉醒,导致了酒店终踹自带酒水现象的增多——业内称之为后备箱时代的来临。后备箱时代的酒类营销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给企业营销提出了新的课题,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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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绝自带酒水”的店堂提示如今随处可见,但理论界对此依旧争论不休。《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作为第一个全国性行规,“赋予了经营者谢绝自带酒水”的权利。本文将从法理学角度分析这一“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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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一些地区餐饮终端自带洒水的日益兴起,酒水的操作方式也必将发生较大变化。长远来看,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品牌运作必将成为核心。随着酒业消费向品牌的回归和理性化,酒水的营销方式也必将恢复本来的面目。但基于目前酒水行业的现状,市场仍然处于过渡期。笔者认为,营销重心前置,构建“战略铁三角”将成为有效应对自带酒水的主流营销方式。而行业内与此相对应的关于团购的探索,以及以促销拉动全渠道销售的方式,因容易模仿,存在一定的短期性,同时也由于缺乏品牌轴的拉力而举步维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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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糖酒会上笔者和著名营销策划人士李宝臣先生交流时,谈到了操作酒店终端问题。他认为.现在不能把宝完全押在酒店上,因为自带现象越来越严重。“我们经常会看到四五个人下了车.从后备箱里面拿出几瓶酒来再进酒店,现在已经是‘后备箱时代’了,还谈什么核心酒店的核心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