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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3 毫秒
1.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不动产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以及设定他项权利按照法定程序在专门簿册上进行记载确认的一种制度。房地产登记制度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础与核心,也是建立房地产市场的必要保障条件。  相似文献   

2.
一、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的现状(一)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基本分类和主要特点从宏观角度看,目前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基本可以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和其他登记。从登记客体的角度划分,房地产权属登记又可以分为房产登记和地产登记。从登记管理的角度划分,房地产权属登记还可以分为静态登记和动态登记。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主要特点是:1、具有强制性。2、实行实质审查。3、具有公信力。4、登记的类型较多。5、采用登记生效主要原则。6、须颁发权利证书。(二)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功能和性质房…  相似文献   

3.
76、房屋已办理转移登记,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变更,房屋所有权人可否将房屋进行抵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办理转移登记以后,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按这一规定更换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再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因为抵押登记是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一个种类,也应按权属登记关于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  相似文献   

4.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异动管理是指房地产权属状态变动后,引起权属档案的动态注记和调整补充。也就是指针对已做了产权登记的房地产发生权属转移、分割、合并、增减、注销或他项权利设定及更正等所引起的房地产权属变更时,依法、依据、依序地对权属档案进行的管理。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异动管理是权属档  相似文献   

5.
张敬 《房地产评估》2005,(3):26-27,25
房、地产证是房地产权利人拥有房、地产使用权、所有权、他项权利的法律凭证。证载信息是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经济普查的重要内容,也是评估其资产价值的合法依据,正确、规范、合法填写房、地产证是应用该证的前提。房、地产证证载内容源自房地产产权管理机关原始登记资料。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房地产管理分属两个不同部门,土地登记依据《土地登记规则》,房屋产权登记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由于房、地产证登记时间、登记依据、登记标准和内容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主体界定 狭义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可以仅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而本文所言的是广义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从核算内容方面来讲,包括房产的开发建造及销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转让,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出租等。其会计主体并非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且既有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历史渊源的延续,也有现代管理体制下的核算特色,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所涉及的会计主体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7.
房地产权属档案是房地产信息的重要载体,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专业性、动态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价值性等特点。目前,国家对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尚没有统一的标准,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越来越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房地产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房屋所有权登记是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登记是权利人的法定义务。然而在我市近两年房屋所有权逾期未办理登记问题有所抬头。一、房屋逾期未办理登记原因(一)宣传力度不够。登记申请人对房屋权属登记法律、法规、登记时限不够了解,登记申请人不知道新购商品房要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二)登记申请人产权意识不强,缺乏对房产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房屋所有权人在购房时动用公款或非法收入,为瞒赃和逃避责任而不进行登记。(四)一些房产经纪人与开发商勾结,低价收购动迁房,安置楼房后再以高价…  相似文献   

9.
房产档案是政府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国家对房地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进行登记、确认和规范的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能够合法地证明权利人与房屋土地之间权利关系的原始凭证,为实施产权管理和产权保障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如何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房地产档案数字化建设,实现房地产档案管理的新突破,已成为当前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0.
房地一致原则是我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确定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该原则要求土地或房屋权属任其一发生变动,另一方应随之变动,确保最终的土地使用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11.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下几种房产买不得。购房者进入楼市时,不要只轻信片面的宣传,一定要对所购房屋涉及的各种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还注意加以甄别。一、没有权属证书的房屋买不得。未履行权属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利人的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在购买该房屋时,也就没办法办理合法的房屋过户手续,这样也就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二、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买不得。由于权属不明,势必会影响到交易的合法性。因此,在权属争议解决之前,不可贸然买下。三、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商品房买不得。这类楼盘因…  相似文献   

12.
当前,如何在房地产权属管理中做好协助执行工作,与公、检、法等部门相互协调,加强合作,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房地产协助执行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所谓房地产协助执行,就是对涉案房地产进行查封,其实质就是对房地产的产权和他项权利转移进行限制。目前在法院要求的协助执行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债权人要求财产保全的申请,因而房地产协助执行首先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宗房地产必须产权明晰。如果房地产尚未确权或产权不清,即使查封了,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也无法协助执行,从而难…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住房二级市场的开放,房地产交易日趋活跃。但是,由于历史遗留等多种原因,部分单位和群众购房后无法及时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证,致使房地产不能依法进行上市交易,影响了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如何贯彻“三个代表”,求实创新,积极认真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4.
李静 《中外企业家》2014,(12):80-81
过去的这些年,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也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了转变自身管理模式的要求。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房地产企业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现今仍存在诸多问题,忽视制度建设、过度依赖人员素质、话语权高度集中等问题仍待解决。构建并且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提升企业效率、效益的客观要求。房地产企业具有高风险、资金密集的特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完善控制机制,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中国房地产》2004,(8):65-67
32、房产交易以后,房屋受让人在登记时,是否要重新填写墙界表? 墙界表是房地产权属登记中申请人填写的一种表格。墙界表的作用有两项,一是申请人指界,即表明房屋权属经界;二是表明与他人房屋相邻或共用的房屋墙体的归属。墙界表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不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每一处(指在同一本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房屋只须填写一份,而墙界表则有可能要填写数份,以便于申请人说明不同位置房屋的具体状况。除了按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所指的“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而为不同所有人所共有的房屋…  相似文献   

16.
《蜀都房地产》2004,(3):44-45
房地产转让最主要的特征是发生权属变化,即房屋所有权与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转让管理规定》都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转让应当符合的条件。  相似文献   

17.
房、地产证是房地产权利人拥有房、地产使用权、所有权、他项权利的法律凭证。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房地产管理分属两个不同部门,土地登记依据《土地登记规则》,房屋产权登记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由于房、地产证登记时间、登记依据、登记标准和内容各不相同,加之房地产管理部门相互协调性不够,在工作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房、地产证证载内容不一致、互相矛盾的现象。  相似文献   

18.
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一般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但就国有企业(本文所指的国有企业是指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下同)而言,房屋所有权证书却并不是前述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确认国有企业房屋权属的凭证还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相似文献   

19.
房地产注册登记制度是建立和维持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不可短缺的重要制度,它不同于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登记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登记制度,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发证的~种制度。房地产注册登记制度,是为保护经济活动中与房地产有关的合法权益,防止房地产买卖中的欺诈行为,检查房  相似文献   

20.
《中国房地产》2005,(12):63-64
100.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以后,未及时补领,现房屋所有权人已去世,如何办理补证手续?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权利人在遗失房屋权属证书后,应当及时申请补发。原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该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后,登记机关能够予以补发的主要依据,就是登记机关的记载。而此时房屋继承已经开始,登记机关所记载的权属状态已经与实际情况不符。在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已不宜补证,而应由其继承人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在登记时,可由继承人持有效的继承证明文件、并对权属证书遗失问题书面具结保证后,予以受理,原《房屋所有权证》由登记机关注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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