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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宝鸡市渭滨区物价局,努力实现基层物价部门的工作重心由定调价向“定规则,当裁判”的职能转变,下大力气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相似文献   

2.
《四川物价》2003,(3):20-20
近年来,我们顺应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定规则、当裁判”的职能,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成绩。我们认为县级物价部门要履行好“定规则、当裁判”的职能,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围绕”,两个“面向”,一个“建设”。  相似文献   

3.
“定规则,当裁判”是国家发改委对物价工作主要职能的重新定位,是对新时期物价工作的形象概括,指出了今后物价工作的重心与方向,需要我们各级物价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领会贯彻。笔者认为,准确把握“定规则,当裁判”职能应从以下几方面切入:  相似文献   

4.
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汪洋曾专门对“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作过多次重要讲话。我虽然做过多年领导工作,但做物价工作还是一个新兵。通过学习和同志们交谈,对这“三句话”的认识产生了新的飞跃。我认为:这“三句话”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能,是各级物价部门在新时期开展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对于充分发挥价格在经济发展中的调节作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  相似文献   

5.
李勇 《四川物价》2004,(1):18-19
近年来,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日益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明显增强,物价部门定位于“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着力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引导和规范,加强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和治理,以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基于基层管理实践中的一些体会,本针对收费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就规范,完善收费管理试作探讨,仅属一孔之见。  相似文献   

6.
裁判是一种公正而神圣的职业。在价格监督检查中“当裁判”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物价部门的神圣权力和职责 ,因而 ,物价部门应时时处处都体现着价格法律法规的科学、合理和公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裁判”误区 ,其具体表现如下 :一、基层部门搞价格监督检查 ,重“当裁  相似文献   

7.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是物价部门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工作职能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价格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了让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周密部署,务实推进,价格服务和价格管理都取得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汉中市物价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中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会议精神,正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赋予的法律权力,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围绕汉中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开放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的战略目标,积极发挥物价部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作用,为汉中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9.
张明 《四川物价》2002,(10):23-25
关于物价部门的职能定位问题,逐步有一个清晰的说法:当“裁判”,行使价格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这已为各地物价部门所接受。但是,正因“接受”二字,方显示“缺位”的存在。正在接受的过程就是正在到位的过程。没有完全到位就是缺位。怎样找到在市场经济框架中的定位,努力不缺位,争取早到位,是物价部门非常关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段启华 《四川物价》2001,(12):37-37
面对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形成并进一步完善的新时期,市场配置资源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国家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将工作重点从以定调价为主转变到以“定规则,当裁判”为主上来,作为基层物价工作,应快速更新观念,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  相似文献   

11.
宝鸡市渭滨区物价局,努力实现基层物价部门的工作重心由定调价向“定规则,当裁判”的职能转变,下大力气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是对全区25个系统300多个收费点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取消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了过高的收费标准。二是为了提高收费人员素质,先后对全区文教、卫生等系统的256名收费员进行了上岗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收费员证》后,方能从事收费业务。  相似文献   

12.
县级物价局是当地政府的一个下作部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在市场价格基本放开的情况下,怎样有声有色地搞好基层价格工作,一直是我们所思考的课题。根据近年的实践,我们体会是:价格工作,政策制定在上面,闪光亮点在下面,按照“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总体思路,基层价格工作要紧贴县域  相似文献   

13.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价格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价格工作的重心已经从过去的以调定价为主转变为以“定规则、当裁判”为主。靠什么当“裁判”,怎样才能当好“裁判”?这既是摆在各级物价检查人员面前的老问题,又是必须花大力气深入研究的新课题。本仅就价格行政执法的现状与对策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4.
价格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价部门是各级政府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社会上的很多矛盾都会通过价格问题表现出来,要靠物价部门协调和解决。近几年来,在省市物价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子长县物价局按照“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说话、为企业解难、为发展服务”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清费、治乱、减负”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调控、管理、监督、仲裁、服务的五大职能,认真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三大职责。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依法治价,努力服务社会,全面实施“富民工程”…  相似文献   

15.
赵正根 《四川物价》2002,(10):20-22
当前,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对维护社会的繁荣和稳定,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定价工作应该引进高度重视,应该做到科学规范。然而,我国现阶段的政府定价行为既不同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定价,也不同于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定价,是一个全新的、正在探索的领域;再加上物价部门在思维、管理等方面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因此在定价的科学、准确、规范、透明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使价格杠杆作用的发挥受到一定限制。这些问题迫切地要求我们物价部门必须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围绕物价工作要适应市场经济建设和世贸规则要求这个中心多作调查研究,多作经验总结,尽快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尽快担负起“定规则、当裁判”的重任。  相似文献   

16.
按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定位,延安市宝塔区物价局在认真搞好“四大”节日检查和各种专项检查的同时,强化舆论监督,积极探索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新领域,重点查处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成效显著。  相似文献   

17.
《四川物价》2002,(10):55-55
近年来,在省、市物价局的指导下,我们以“团结拼搏、争创一流”为奋斗目标,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有为保有位,以有位促发展,发挥“定规则、当裁判”的职能,努力开拓创新,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8.
《价格与市场》2003,(5):10-10
《价格法》实施五年来,陕西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紧紧围绕建章立制、依法治费、依法行政、规范行为等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收费管理工作“定规则、当裁判”的新路子,努力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相似文献   

19.
县级物价局是当地政府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在市场价格基本放开的情况下,怎样有声有色地搞好基层价格工作,一直是我们所思考的课题。按照“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总体思路,基层价格工作要紧贴县域经济的工作中心,找准切入点,善于抓亮点,争取领导关注,赢得群众赞誉,才能在全局工作中选准价格工作应有的位置。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每年都有新的工作思路,从2002年初的“定规则,当裁判”,到2003年初的加强对市场宏观价格的管理,使人们感到价格工作充满着辩证法,是一门上不完的哲学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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