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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国家重点项目——上海长江隧桥(崇明越江通道)工程的《银团贷款合作协议书》在沪签署,这是本市高速公路建设走市场化道路的又一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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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创业投资年度论坛,我从展台取得一本《投资与合作》杂志。首先是杂志的封面吸引了我,我的感觉是一般杂志的封面都是美女当道,而男士上封面一定是重量级人物。一下聚集了十几位男士,他们个个看上去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翻开杂志才发现,这些人大都是这次会议的特邀嘉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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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专与昆明大学合作办学的方式是:昆明大学的学生在昆明大学学习两年,尔后到上海金专学习一年。上海金专为来沪学习的昆明大学学生安排专业课的学习和到实务部门实习,这对他们今后的继续求学或就业有重要作用。我国东、西部高校的合作办学,可以发挥双方的优势,拓宽学生社会实践的范围。要搞好合作办学,就要加强课程管理和学生管理,还要对合作办学进行全面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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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创业投资现状不容乐观 据《Zero2IPO清科——2004年中国创业投资中期调查报告》显示:2002年还排在“创业投资机构优先选择地区”首位的北京,2003年无论从投资项目的数量上,还是从投资总额上,已经落后于上海、浙江等地。在创业投资机构优先选择的前10个地区中,2002年北京名列第一,占创业投资机构的17.0%,上海为第二,占16.7%;而2003年,上海跃居为第一位,占创业投资机构的24.7%,而北京只占16.4%,相差高达8.3个百分点。存中国创投项目较集中的前10个地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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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0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创业投资规定》”),为外资参与组建人民币基金提供了可行的法律依据。2005年,第一批非法人制人民币基金在中国“试水”,之后一度趋于停滞状态。商务部于2009年3月5日下发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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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北京、上海和天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是我国自2003年6月启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也成为所确立的新型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基本框架中的亮点。继天津农村合作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先后于2005年6月和8月宣布正式成立后,2005年10月19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庆典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庆典会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行艮金维虹接受了《中国金融》记者的专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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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银行机构的改制,自2003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发布以来,进展迅速。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60家农村合作银行和12家农村商业银行获准设立。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大城市,都先后成立了全市统一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与二级法人的农村合作银行。经过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后面貌一新,为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向现代金融企业转换探出了一条可行之路。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业运营良好,在全国银行体系中异军突起,树立了农村合作金融的新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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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0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与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了为期三年政府信用额度为200亿元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农发行“两会”期间的这一举措,在吉林省乃至全国各地引起了很大反响与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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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及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保监会积极发展责任保 险的工作指导下,全国都掀 起了积极开拓责任保险市场热 潮。按照《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 保险的意见》,从2005年1月1 日起,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院 开始统一实施医疗责任保险,这 为2005年医疗责任险业务发展 鸣响了第一枪。除北京外,上海、 深圳、沈阳等地都已有和卫生局 合作,探索性地经营医疗责任险 的做法、而南京等地也在积极地 研究推动方案。 本文主要从北京、深圳、上海 三地医疗责任险的比较分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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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创业投资在国内又被广泛地称为"风险投资"。从狭义上讲,创业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从广义上讲,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是创业投资。国家《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家发改委令第39号)定义创业投资是指向创业企业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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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税收问题通知》”)先后出台后.不少学者针对《规定》和《税收问题通知》的具体条款做了不少精辟的分析。但笔者认为,要完善我国创业投资的法律体系,还需要跳出《规定》和《税收问题通知》本身.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规定》和《税收问题通知》中的一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为此.本文结合两个文件的出台背景,既肯定了《规定》和《税收问题通知》的象征性意义,又提出了通过出台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的一般性法规和在国务院层次上,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法律问题和税收政策问题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作者最后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创业投资企业的法律问题和税收政策问题.必须首先走出以下三个认识误区:第一,走出简单化地以为有限合伙便可以解决创业投资企业运作的所有法律问题的误区;第二,走出将创业投资企业混同为一般的投资性企业,从而对其实行政策歧视的误区;第三,走出单纯从“经营主体”来理解双重征税问题.从而无法真正解决创业投资企业的双重征税问题的误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