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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买房时,你会看价格、看地段、看户型……但你注意到楼盘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期限这个问题了吗?某先生看中了某楼盘的一套住房,准备下单。当他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却发现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少了。原来,这家开发商3年前就已经取得了该块土地的土地证,拥有了该块土地的开发权,而目前所买的这套住房要等到明年年底才能正式交房,这套住房在使用年限上就少了4年。许多购房者在购房时往往会以为自己所买房屋的使用年限是从取得产权证或土地证的时间算起的。甚至不少购房者可能根本就没有重视过土地使用年限,70年、50年,显得很漫长,换上谁也不知道50年之后,世界会是一个什么模样。经售楼小姐稍微引导一下,就能打消购房者的顾虑。购房者可以为了小小的折扣通宵排队,却从来就没有人对使用年限提出质疑。购房者可以为了某一处墙面渗水而要求开发商退房赔款,却从来没有购房者因为使用年限非正常范围的不足而上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2.
有人说,我没强迫他,买房是双方自愿,不同意他可以不买。在交易过程中,每一个购房者与政府各部门、银行、公证处、保险公司、开发商、中介机构等各方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开发商、银行、公证处、中介机构等公共机构各方,往往以“几百、几万套房子都是这样卖的”、“你还不相信我们吗?您不相信银行吗?”等词句来回答购房者的疑问。其实,出于利益的诱使和诚信的缺失,发展商有意隐瞒某些信息,获取非正当的利益当然是纠纷产生的根源。  相似文献   

3.
李先生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02年6月。合同约定:交房逾期超过3个月,开发商按购房者累计已付款的10%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应予以补足。该房产总价是80万元,李先生首付为30万元。到2002年9月底,开发商还是无法交房,于是李先生要求开发商按总房价的10%支付其违约金8万元。而开发商认为,首付款只有30万元,其中50万元是银行按揭款,不能算已付款。法律界人士认为,已付款应当包括银行按揭到位的贷款。也就是说,只要开发商收到了银行的按揭款50万元,已付款就是80万元。首先,向银行按揭借款…  相似文献   

4.
收楼前签字要慎重收楼前首先应要求开发商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文件和证明,就是通常所说的“两书一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两书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否则业主签名时则更要慎重。8种情况可退房在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开发商及时补修,但有关律师和专家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入住前出现以下8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出现上述情况,购...  相似文献   

5.
买房的人越来越多,退房退款的事儿也越来越多,出问题、出纠纷的情况同样越来越多。在此,我就几个问题谈出个人看法,供广大读者参考。 一、能不能退房 不要简单地回答yes或no,准确地说购房者可以合法合理地退房。 退房是广大购房者的权利,当然允许行使,但这种权利是有法律限定而不是绝对的,不能任意行使。现在  相似文献   

6.
“楼花”一词源于香港。通常,楼花销售的主要内容是,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楼花买卖合同,即房屋预售合同;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三方共同签订楼花按揭合同,购房者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将其依合同取得的对于房屋的期待权抵押给银行,作为取得银行贷款的担保;如果购房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银行可以以此房屋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7.
如果你是一位用按揭贷款买房的客户,在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几种情形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退款。例如, 如果房屋质量不合格,买家可以退房;如果交房逾期达一定时间可以退房,或开发商的某些承诺无法兑现可以退房,等等。当你顺利得到了贷款,各项手续也都办齐,但开发商这边出现了较严重的问题,例如房屋建筑质量不合格。那么在你已经取得了贷款的情况下,还能退房吗?如果退房,你的贷款怎么办?你为房屋购买的保险怎么办?  相似文献   

8.
如果你是一位用按揭贷款买房的客户,在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几种情形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退款。例如, 如果房屋质量不合格,买家可以退房;如果交房逾期达一定时间可以退房,或开发商的某些承诺无法兑现可以退房,等等。当你顺利得到了贷款,各项手续也都办齐,但开发商这边出现了较严重的问题,例如房屋建筑质量不合格。那么在你已经取得了贷款的情况下,还能退房吗?如果退房,你的贷款怎么办?你为房屋购买的保险怎么办?  相似文献   

9.
<正>案情:某业主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现房,并进行了装修。该小区是由开发商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后来该业主通过面积测算报告得知房屋的实测面积比销售面积少了6平方米,误差率超过了3%。根据规定,该业主有权选择退房或退款。但开发商表示,如果退房,只按规定退还面积误差的房款,而不对装修费用进行赔偿,该业主只好选择了退款。随后开发商又提出所退房款扣除办理产权证所需费用后,余款将作为物业费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如果该业主不同意,开发商将不为其办理产权证,而由其自行办理。据该业主测算,应退房款扣除办理产权证费用后的余款足以交纳三年的物业费。  相似文献   

10.
正如何让买房行为更理性?除了开发商和购房者都要维护好契约精神外,消费者亦应擦亮眼睛,在购房之前一定要慎重。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楼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楼市一降价,老业主就"闹事"。从2月份开始,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全国各大城市便相继出现多起因房价"跳水"而引起的老业主打砸售楼处、或集体维权要求"退房"的事件。如何让买房行为更理性?除了开发商和购房者都要维护好契约精神外,消费者亦应擦亮眼睛,在购房之前一定要慎  相似文献   

11.
如果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合同上一般都有违约金这一项,购房者可按这项索赔,但开发商如果提出以免收业主一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来抵消违约金,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呢?购房者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办?相关法律人士指出,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  相似文献   

12.
从前年上海房展上的人体彩绘开始,开发商营销手段就层出不穷。今年开发商的宣传手段更让购房者大跌眼镜……  相似文献   

13.
有人戏说,当前的房价之争是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一场博弈:政府要促房价下跌,保的是民生;开发商采取对策,保的是利润。而这种博弈,近来有愈演愈烈之势:政府要提高二套房首付,开发商便要为购房者垫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政府要从严控制开发商信贷,开发商则自称已从银行贷足款项,如今并不差钱;政府要开发商降价销售,开发商或捂盘惜售,或促使土地流拍,  相似文献   

14.
周六上午,售楼部来了一位手拿闪闪发光的汽车钥匙的年轻男士。贺莉赶忙迎了上去,给他介绍了很多种户型并带他看样板房。这位姓邓的先生非常满意,当场签订了三居室38万元的购房合同及按揭的“补充协议”,并交了5万元定金,约定按揭购房每月应付4217元。但邓先生为难地对贺姐说,“我不过是单位上的小车司机,每月工资不过3000元左右。本来不想买这么贵的房子,但是我女朋友坚持说,要买就买豪华型的大房子。你看,我怎么写收入证明啊?”贺姐爽快地对他说:“这好办,你在收入证明3000元前加个1字,不就成13000元了吗?”邓先生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找人细心推敲了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掉进了开发商设置的“陷阱”!因为“补充协议”规定:购房者按揭如银行审查不合格,必须选择其他三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3个月分期付款、交房期内分期付款,支付余款,如购房者在15日内拒绝做出选择,则视为单方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房价总额20%的违约金,按邓先生的购房总款38万余元计算,违约金就是7万多元。如果侥幸通过银行审查,但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能足额月供支付,开发商有权收回并处置所购房屋,购房者最终只得落个钱、房两空。结果第...  相似文献   

15.
最近,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和新成立的北京住宅房地产业商会都高调提出开发商维权的口号。在人们的印象中,开发商的形象并不太好,似乎个个都是与贪官污吏勾结,牟取暴利的黑心商人,老百姓更关心的是如何维护购房人的权利,限制开发商的权力,甚至有购房者说,开发商还要维权,购房者的权利就更没有保障了。其实,开发商维权还有更广泛的含义,首先,各方面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是维持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其次,开发商维权的指向不仅仅是购房者,更主要的是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第三,开发商维权的前提是提高自身的诚信水平和自律程度。在这样一个层面上进行维权,就不是个别开发商能做的事情,就必须有商会这样的行业组织通过一定的渠道的程序进行有组织的维权行动。关于开发商维权的话题,本刊特别采访了部分业内的专家、律师、开发商及行业协会的领导。  相似文献   

16.
有的消费者因为和开发商产生纠纷,就拒绝向银行偿还贷款,这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因此发生讼争,银行起诉消费者,消费者将会败诉。还有,有的消费者因为和开发商发生纠纷,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如果因此发生讼争,消费者也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7.
《楼市》2005,(19)
有人说,这是一个“博弈”的时代,买方和卖方“互摸底牌”,利益双方均想清楚知道对方的真实想法,为了反映开发商与购房者的真实心态,我们专门安排了这次心态研究。在开发商的样本选择上,我们随机抽取了47位参展的开发商相关人士进行访问。为了保证研究的深度,有效样本均为开发商销售部经理、营销/策划部经理、营销总监及老总职位的受访者。在购房者样本选取上,我们在房交会各个入口、区域的展区设置了抽样区,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最终随机选取了153位未来一年内打算购房的决策者进行访问。在本次研究中,调用了华坤市场研究公司独有的购房者心态动态研究数据库,同时结合世界权威民意测验机构关于态度测量与辨伪的技术,从而保证了本次研究的科学性、客观性与代表性。  相似文献   

18.
徽湖 《楼市》2013,(Z3):28
二手房开征20%所得税,相信二手房的交易量在短期内会受到重挫。二手房萎缩了,一手房交易势必提高,那么就等于给开发商解套了。二手房挂了,一手房火了,结果就很清晰了,开发商盈利了,银行笑开怀了。昨日新"国五条"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虽然戴着近视眼镜、老花镜、望远镜和放大镜,也没有看出什么新意来,调控依然走的是老路,房价将越调越高。此次调控可以肯定的是,将毫无疑问推高首都房价和房租、调控继续坚持伤害购房者不动摇、坚持政府  相似文献   

19.
近日,有媒体报道,“杭州某楼盘业主怒砸开发商售楼处”,说是因开发商降价售楼,引起前期高价买房的“业主”强烈不满,集体要求退房或补偿,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就动手砸了售楼处。这种闹剧,每当楼市下跌,就会上演,说明我们的市场还远远没有成熟,我们的市场参与者还不合格,而我们媒体所折射出的社会观念,还存在很多误区。  相似文献   

20.
一、购房者、政府、商业银行与开发商的三重博弈框架 在房地产行业里进行利益博弈的主体很多,从重要性角度看,核心主体是购房者、政府、商业银行和开发商。购房者提供住房购买需求,商业银行为购房者的购买需求提供住房按揭贷款,政府提供土地和行政管理服务,开发商提供住宅产品。购房者、商业银行和政府都要和产品提供者开发商打交道,在房地产行业纷杂的多重利益关系中,他们和开发商的利益博弈关系是最重要的,厘清这三重博弈背后的逻辑,能够更好地理解行业现状和更好地预判行业前景,也能更好地解读行业的波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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