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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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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城市房屋拆迁矛盾突出,信访、上访持续不断,拆迁工作难以顺利推进,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9月和2004年6月先后下发了“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控制城镇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对城镇房屋拆迁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对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
《浙江房地产》2004,(5):8-8,19
为进一步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稳步推进全省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房地产评估》2006,(10):12-1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众所周知,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房屋拆迁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团结。做好房屋拆迁工作对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保障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影响房屋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的因素有很多,但补偿安置是拆迁改造的核心问题。无论足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是我省的《条例》和《办法》都把拆迁补偿安置作为了核心内容。从全国各地所发生的拆迁上访事件来看,因补偿价格不合理,安置不到位所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在整个拆迁上访事件中所占比重还是相当火的。[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继续实施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建设部相继印发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工作规程》,各省市也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拆迁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6.
《浙江房地产》2004,(5):4-7
为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提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城镇房屋拆迁健康有序进行,根据《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件,我部制定了《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实施。  相似文献   

7.
一、强制拆迁方案的确定 强制拆迁工作涉及被拆迁户切身利益,且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为此,在最终确定强制拆迁时,应当考虑多种相关因素,慎重决定。一般说,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拆迁人依法办妥拆迁手续。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地拆迁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应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土地使用、拆迁计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与资金监管手续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拆迁主管部门对其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并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二,协议、裁决所定的期限已经届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相似文献   

8.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二是城市规划区外乡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过去一段时间,我县开展的房屋拆迁工作均以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为重点,房屋拆迁范围没有明确区分国有土地上的居民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村民房屋,所以,房屋拆迁工作比较顺利。[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房屋拆迁已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评估则是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之一,怎样搞好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关系到拆迁人、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本人结合多年拆迁评估经验谈谈怎样处理拆迂评估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  相似文献   

1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明、政冶明和精神明共同进步,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是党和国家审时度势,顺应时代发展提出的要求。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城市房屋拆迁矛盾突出,信访、上访持续不断,拆迁工作难以顺利推进,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稳定的不和谐音符。从2003年起,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了“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控制城镇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这对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为一些复杂因素,使城镇房屋拆迁的社会环境,还不能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趋势,为了研究与解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下,处理好建设与发展的关系,保证房屋拆迁工作能够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有序推进,现对几个与拆迁工作有关联的问题作些探讨,期望能扩大共识,促进城市建设与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11.
城市房屋拆迁作为城市建设特别是老城开发改造的重要环节,已经成为实现城市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对城市土地和房屋资源进行再调节的必要手段。拆迁工作中,如何妥善处理好利益分配这一核心问题,兼顾国家、企业、群众三者利益,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照程序操作,既要推进城市建设发展,又要维护好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2.
房屋拆迁历来是城市建设的一大难题,主要表现在:拆迁进展缓慢、难度增大;房屋拆迁工作量逐年递增;拆迁信访及反馈量增加。因此,在拆迁工作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的新形势下,积极探索解决制约房屋拆迁的“瓶颈”问题,促进拆迁工作依法、有序、顺利进行,对于加快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缙云县旧城改造步伐明显加快,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量明显增大,2002年5月出台《缙云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以来,共拆迁房屋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被拆迁户数837户。我县坚持依法拆迁,使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也确保了房屋拆迁项目顺利实施。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拆迁政策和拆迁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今天召开一个全省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座谈会,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贯彻国家和省《条例》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努力化解和排除拆迁纠纷,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刚才何从华处长向大家传达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座谈会的主要精神,各地又将新《条例》实施的情况以及具体的经验和做法作了交流。下面我根据9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座谈会的主要精神,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讲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5.
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角色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受城市政府的委托,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城市房屋拆迁政策的制订、拆迁许可、拆迁过程的监管、统筹把握拆迁的力度与被拆迁人的承受程度等都与该部门的工作密切相关,可以这样说,城市房屋拆迁的成功与否,拆迁管理部门的角色定位起很大的作用。通过拆迁管理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自己定位为:调研员、宣传员、计划管理员、听证员、调控员、审核员、监管员、调解员、裁决员、服务员。  相似文献   

16.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使拆迁估价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拆迁估价结果客观、准确,以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建设部制定并印发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认真研读了全文,并结合日常的拆迁工作实际,作了如下思考:  相似文献   

17.
高密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紧紧围绕“进位争先,建设强市”的奋斗目标,按照“改造旧城抓开发,改善环境带招商,提高档次上水平,搞好拆迁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拆迁,全力打造城市品牌,使城市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市民是否满意为工作标准,较好地实施了各项拆迁任务,  相似文献   

18.
根据建设部下发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我们及时制定了贯彻意见,从行政立法的角度,确保了天津市房屋拆迁依法进行。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选择采取了六个程序即:房屋拆迁项目确定以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  相似文献   

19.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土地使用权增值补偿是当前拆迁工作中较为突出的普遍性问题。土地使用权的增值补偿关系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笔者结合拆迁工作实际,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探究如何实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土地使用权增值补偿。  相似文献   

20.
国务院1991年3月22日颁布,6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以下简称老《条例》)对规范各地城市房屋拆迁,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近10年的拆迁管理实践中均暴露出老《条例》中的不少规定已明显不适应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需要。如:拆迁中政府介入过多、拆迁补偿价格偏低、违法拆迁处罚力度不大等。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真正地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拆迁,国务院于2001年6月13日审议并通过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对拆迁补偿的对象、货币补偿、租赁房屋的对象、货币补偿、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新的规定。笔通过对新、旧《条例》的比较,并结合近八年来我市房屋拆迁管理的实践,认识新《条例》充分结合了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使今后城市房屋拆迁更加有序、平等、合法,充分地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体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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