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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卫东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8,(8)
1要解决电费回收中遇到的问题,就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1996年颁布执行的《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是供电企业依法收费的“尚方宝剑”。严格准确地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乱收、多收用户一分钱。对于需要停电的用户,也要强调严格按《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 相似文献
2.
吴绪远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12):39-39
供电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政企还未彻底分开的情况下,供电企业一方面是经营性的,另一方面却具有电力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电力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 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电力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地方政府一直把上述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供电企业。而第7条规定,电力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相似文献
3.
赵紫原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3,(16):54-56
<正>“重大改革于法有据”。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与《能源法》立法同样备受关注的还有《电力法》的修订。作为电力行业“基本大法”,现行《电力法》于1995年12月28日通过、1996年4月1日起施行,迄今为止共修正三次。 相似文献
4.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席柴松岳二○○四年三月九日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 相似文献
5.
吴绪远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12)
建议之一:修改后的《电力法》必须严格地明确电力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责和电力企业的权利义务供电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政企还未彻底分开的情况下,供电企业一方面是经营性的,另一方面却具有电力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电力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电力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地方政府一直把上述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供电企业。而第7条规定,电力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实行自主经营,… 相似文献
6.
周成泓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6,(5):66-67
触电伤亡事故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也与一般侵权赔偿责任存有不同。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指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高压供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低压供电就不是高度危险作业,适用的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区分电压等级就成为此类案件确定归责原则的前提和基础。何谓“高压”?《民法通则》和《电力法》都没有规定,电力部门一直是依照《供电营业规则》执行的,该规则第6条将“高压电”确定为10千伏、35(63)千伏、11… 相似文献
7.
正一、广西电力行政执法现状及存在问题(一)电力执法落实缺位1999年5月,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做好电力工业政企分开改革工作的意见》后,电力企业作为民事主体,在法律框架下不再具有行政执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三条规定: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广西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电力设施和扰乱供用 相似文献
8.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22)
正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修改的《电力法》,2016年1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31号废止了《用电检查管理办法》。9号文的出台、电力法的修改、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废止,带来的不仅是售电市场的变化,它更给国家电网公司的电力营销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售电价格出现竞争,配售电侧的业务发生重大变革。 相似文献
9.
10.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19)
<正>转供电机制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公用配电网建设与地方经济的高速发展不相匹配造成的。根据1996年10月8日由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供电营业规则》(电力部令[1996]第8号)(简称《营业规则》),第十四条对转供电的规定如下:用户不得自行转供电。在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征得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用户同意,可采用委托方式向其附近的用户转供电力,但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用户转供电。 相似文献
11.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6,(34)
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为我国电力工业近20年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恰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法》修改的关键时期,修改后的《电力法》将引导、规范、支撑和保障电力工业未来几十年的发展与稳定。本研究在全面评述现行《电力法》实施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了国内外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结合电力发展实际和司法实践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电力法》修改的5项基本原则和9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焦大明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3,(4):35-36
冲突1.发电企业不具有供电资格和权利,也不具备供电企业应有的供电能力。根据我国《电力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电力供应实行专营制度。因此,供电企业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供电营业业务。同时,对供电企业如何向用户供电,也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电力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对供电企业必须拥有《供电营业许可证》,供电营业机构必须持… 相似文献
13.
董曦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4,(21):44-46
《电力法》于1995年12月28日,由全国人大第八次常务委员会通过,1996年4月1日施行。至今,《电力法》施行已满18周年。一般对法律进行修改,应由独立第三方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用立法后评估的理论、体系、方法和工具,对《电力法》的施行情况进行客观、系统和完整的剖析和诊断,探明《电力法》在施行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理性的分析,分类别进行研究,搞清是制度设计问题、制度内容问题、 相似文献
14.
《供电营业规则》自发布以来,已经成为供电企业开展日常营业工作最为重要的准绳,其对指导和规范供电企业营业工作,维护供电企业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发布于1996年的《供电营业规则》,迄今为止还未进行过任何修订.由于很多条款是基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所制定,随着社会发展,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现代营销工作的需求,甚至个别条款在使用中还会出现理解上的歧义. 相似文献
15.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6,(5):11-11
1999年至2000年,国家电力公司组织专家对《电力法》修改进行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稿。
2000年初,国家经贸委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对现行《电力法》修订进行专题研究。同年6月,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做好修改电力法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修改电力法的有关准备工作及调研重点。 相似文献
16.
17.
杜思谦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3,(5):56-57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体制改革的成果,最终都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是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电力市场竞争和监管机制,但电力市场监管领域还缺乏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因此,加快电力市场监管立法,理应提上电力法制建设的议程。一、电力市场监管立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1.电力市场监管法律的属性我国现行电力法律制度是以《电力法》为基础的。除1995年12月颁布的《电力法》外,还陆续颁布了《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及规章。其中《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其法… 相似文献
18.
2003年底,由电监会政策法规部起草的《电力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正式上报国务院,至此,《条例》的出台已为时不远。与时同时,有关人士透露,备受各界关注的《电力法》的修改出台尚需时日。针对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在《电力法》没有正式颁布之前,不宜先出台《条例》。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