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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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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要家 《中国物价》2013,(11):29-32
最低转售价格限制是反垄断重点关注的纵向垄断协议,为了保证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中国需要尽快制定配套法规,对法律适用原则、适用范围、禁止重点、违法要件、举证责任配置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反垄断执法应该逐步采用合理推定原则,执法机关获取的关键证据应为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而非协议本身。  相似文献   

2.
罚酒背后     
因实施“纵向价格垄断协议”,两家企业或许会迎来国家发改委4.49亿元的天价处罚,这将是国内企业遭遇的最大反垄断处罚。  相似文献   

3.
杨莉 《价格月刊》2014,(4):92-94
纵向价格垄断协议是一种常见的垄断行为,在部分行业,纵向价格垄断协议成为了一种潜在的"行规"。近年来,国家发改委重拳出击价格垄断行为,开出了我国反垄断史上的最大罚单,给市场予极大震撼,社会对反价格垄断执法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本文从几起典型案例入手,通过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及其法律监管加以分析,进一步深化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认识。  相似文献   

4.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调查处理了茅台五粮液案和部分乳粉企业价格垄断案,这两起案件都属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对于纵向垄断协议执法的关注。特别是,关于认定纵向垄断协议违法采取的原则、具体的执法态度以及能否适用宽大政策等,社会上一直有相关的讨论。我们结合几年来的执法实践,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形成了以下三点研究意见。一、关于认定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违法的原则(一)研究的基础——立足本土和现实关于认定纵向垄断协议违法原则的讨论多以世界上其他国家为参照,首先将问题置入合理分析原则  相似文献   

5.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成立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会有三个执法机构: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下设反垄断局,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地,发改委设置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工商总局设置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按照分工,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则负责垄断协议(价格垄断协议除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国家发改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6.
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价格垄断行为可以划分为三类,即价格垄断协议行为、价格滥用行为以及价格行政垄断行为。从分析价格垄断协议行为及价格滥用行为入手,结合美国和欧州模式及我国价格立法实践状况,对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性认定进行探讨,研究了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性构成的条件与特征及其主体认定和性质认定。  相似文献   

7.
从欧美反纵向垄断协议的实践看,其执法表现出四个特点:与非价格垄断相比,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受到了更为严厉的处置;合理推定原则适用范围扩大成为一种趋势;执法理念演变反映了经济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反纵向垄断协议执法逐渐趋向于个案的经济分析。基于欧美的执法经验,完善中国反纵向垄断协议执法需要逐步明确合理推定原则,加强纵向垄断协议方面的补充立法,结合经济学理论的最新进展开展个案的经济分析,还应加强非价格纵向垄断协议方面的执法。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法》实施5年来,我国反价格垄断执法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国内到国外,从横向价格反垄断到纵向价格反垄断,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日趋加大。但不可否认的是,价格反垄断执法在日益得到社会认可和好评的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理性认识、有效改进。《反垄断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一、反价格垄断执法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价格垄断表现形式众多,后果复杂,反垄断法对其的规制态度也存在较大差别。在反价格垄断实践中,价格垄断违法性认定面临着不同的难点。其中,价格卡特尔认定的难点在于价格协调的证实,掠夺性定价认定的难点在于成本的界定,而价格歧视认定的难点在于价格差别合理性的判断。为了加强价格垄断违法性的认定,我国应当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各种价格垄断的特点细化执法标准,完善反价格垄断执法程序。  相似文献   

10.
一、价格主管部门反价格垄断职责(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国务院规定的反垄断执法部门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其职责分工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和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国家工商总局: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反垄断执行机构是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该局设有三个处专门行使反垄断职责:反垄断调查一处、反垄断调查二处、竞争政策与国际合作处。(二)反价格垄断执法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相似文献   

11.
《商》2015,(22)
专利池是消除专利许可障碍的有效制度安排,但专利权人联合也可能会引发专利池垄断行为。文章首先阐述了专利池的核心内涵,并对专利池的类型和优缺点进行简要剖析,进而文章对专利池垄断进行了细致探讨,研究发现:专利池内部成员达成横向专利池垄断协议;专利池内部成员对第三方形成专利许可纵向垄断协议;专利池内外部联合限制市场化竞争形成混合垄断协议是专利池三种垄断形式。为有效规制专利池垄断行为,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文章认为应形成国家力量为支撑、行业力量为引导、企业力量为重点的"三位一体"规则专利池垄断体系。  相似文献   

12.
随着平台经济的飞速发展,算法以其独特的隐蔽、高效及自主性特点成为了市场不同层级间达成轴辐协议的“催化剂”,满足了该领域对于垄断协议的旺盛需求,也对现行反垄断法提出了新的挑战。纵向违法性认识和横向垄断性证成共同构成算法影响下轴辐类垄断协议的两大难题,在探讨时需要认识到平台对于下游经营者的实际支配和经营者之间价格跟随行为的默示共谋性质。结合现实情况,具体的规制路径可以从完善默示共谋认定、推进算法透明化及明确责任主体来展开。  相似文献   

13.
专利许可系一种合法垄断权,但如以不公平高价来排除或限制竞争则有可能触犯反垄断法。关于反垄断规制的介入及违法性认定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较为流行的“两阶段测试法”与“混合因素评估法”,虽然能为专利许可不公平高价问题提供初步的分析框架,但其依然存在价格基准何以确定、因素权重何以衡量、法律衔接如何明断、SEP标准如何评估等多重困境。据此,本文针对性地提出坚守谨慎合理的反垄断规则适用理念、明晰价格基准的适用标准与典型样态、进一步完善动态竞争损害标准的指引、积极构建SEP许可的价格形成机制等建议,以期推动《反垄断法》适用下专利许可不公平高价问题的研究和应对。  相似文献   

14.
正目前,我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固定交易相对人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执法实践也主要集中于规制纵向价格限制,比如2013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公布的白酒价格垄断案、乳粉价格垄断案。然而,至今仍未对纵向非价格限制划出一条法律红线,只是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作为兜底条款。事实上,从已有  相似文献   

15.
执法机构与企业就垄断行为达成和解,是现代反垄断执法的重要特征之一。本文从反垄断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入手,介绍了美国和欧盟反垄断和解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而分析了我国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对我国反价格垄断中止调查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正一、我国现有反垄断工作格局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未设立统一的反垄断机构,而是在维持现有职能分工的基础上,由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反垄断执法。(一)反垄断执法机构。基于现有职能划分和执法的可操作性,国务院三定方案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相似文献   

17.
垄断协议是反垄断执法打击的重点之一。然而,垄断协议的隐蔽性和目前执法部门手段的有限性,使得这类行为极难被查处。然而,德国白1996年引入宽大政策后,反垄断执法部门破获了一系列垄断协议案件,反垄断执法取得了重大突破。  相似文献   

18.
时建中 《中国物价》2013,(11):20-25
基于我国反垄断法施行5年来的执法现状,本文梳理了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显著成效和执法经验。为了有助于相关制度的完善,更好地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针对反价格垄断的授权执法、销售额的界定、"交易相对人"的责任承担、纵向垄断协议的法律适用原则、价格垄断行为与宽恕制度和承诺制度的关系、反垄断民事诉讼的证据支持、反垄断执法体制与机制的完善以及反垄断行政执法环境优化等问题,本文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正反价格垄断调查过程中,经常出现经营者主动降价。2013年乳粉纵向价格垄断案中,九家乳粉企业分别降价5%至20%,经测算,一年可为消费者让利24亿元。近期部分汽车厂商回应反垄断执法要求而下调整车及零部件价格。那么,经营者主动降价与反垄断执法有什么关系?反垄断执法机构为何没有直接确定经营者降价幅度?降价对竞争秩序和消  相似文献   

20.
反价格垄断是反垄断问题的核心。企业取得或维护垄断的目的是制造并实施垄断价格。美国的第一部反垄断立法,即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反垄断法》核心内容就是反价格垄断。具体地说,主要是反价格歧视与反价格同盟(协议)。我国目前存在的垄断和垄断价格行为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相比有很大不同。我国反价格垄断机构在关注普遍的一般性垄断问题的同时,还需要特别注意垄断企业进行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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