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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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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国务院国资委最近下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指引》规定,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无偿划入企业国有产权.应当符合国资委有关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要求,划转后企业管理层次原则上不超过三级。  相似文献   

2.
《中国经贸导刊》2009,(6):20-20
一、国有企业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国资委日前发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以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交易。根据《指引》,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作为划入方或划出方。中央企业及子企业无偿划人企业国有产权,应符合国资委有关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要求,划转后企业管理层次原则上不超过3级。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 为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加速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规范操作程序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整体或部分国有资产在不同国有产权主体之间的无偿转移。第三条 办理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手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 有利于产业结构、企业产权结构的调整 ,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 ;3 坚持双方协调一致的原则。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由各级财政 (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负责…  相似文献   

4.
热点聚焦     
《商业会计》2011,(35):2
视点国资委规范央企国有产权置换最近,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近几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和无偿划转等一系  相似文献   

5.
《江苏商业会计》2005,(6):I0011-I0013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相似文献   

6.
在实践操作中,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因其操作相对简单,而被广泛采用,那么国资委批复的无偿划转是否全部享受免税呢,这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在税务免税享受上有交集,但也有不同之处,不能混同为一件事情,即不能认为所有无偿划转行为均享受免税待遇。笔者结合实践工作对相关政策进行总结,并进一步分析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税务认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差异。  相似文献   

7.
《商业会计》2004,(2):13-13
最近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国有产权转让中的八大“禁区”。 《办法》规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和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机构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一、未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的。二、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企业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无论是优化配置国有企业资源,还是国有经济战略结构调整,都会涉及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问题,这也是国有资产重组最重要的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为的就是能够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本文首先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基本内容进行分析,并介绍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涉及到的几个税种,随后探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税费问题,最后提出有效的财税处理策略,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结合国家相关的税收资料文件,提出了几项可行性建议:尽管国有独资企业的无偿划转机制是不一样的合法权益人的资产划转机制,但是可以看成是相同的内部股东进行权益转移行为,这种无偿划转体制是一种非市场性的行为。因此,同一所国有独资企业内部的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母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无偿划转行为,应该采取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措施,等这一份股权划分至其他集团企业之后,再根据转出价格来确认收入状况,或者可以通过市场公允价值来计算收入金额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数值。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结合国家相关的税收资料文件,提出了几项可行性建议:尽管国有独资企业的无偿划转机制是不一样的合法权益人的资产划转机制,但是可以看成是相同的内部股东进行权益转移行为,这种无偿划转体制是一种非市场性的行为。因此,同一所国有独资企业内部的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母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无偿划转行为,应该采取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措施,等这一份股权划分至其他集团企业之后,再根据转出价格来确认收入状况,或者可以通过市场公允价值来计算收入金额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数值。  相似文献   

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通知,明确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不征收契税。  相似文献   

12.
《商业会计》2004,(5):63-63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做好《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国资委与财政部联手发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相似文献   

14.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对产业结构布局进行优化,或者是对集团组织结构进行有效的调整,目前经常出现的事情就是国有企业集团之间或者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划转国有股权。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财税问题出现。本文简要分析了企业集团内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财税问题,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5.
《商业会计》2004,(10):9-10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反映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中资产处置与《办法》有关规定的衔接问题 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过程中,经国资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确  相似文献   

16.
新规定体现了一个"堵"字,却没有实际操作性,国企MBO依然是"摸着石头过河"一向为市场高度敏感的国企MBO终于走入阳光地带。4月14日,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国有企业MBO情况进行区别对待:中小型国有企业国有产权可以探索向管理层转让,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根据相关规定,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划分标准为:销售收入除零售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  相似文献   

17.
动态     
《商业会计》2021,(18):1-1
财政部明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企业增资财务处理办法最近,财政部发布《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企业增资财务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2021]116号),明确企业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社保基金会和各地方承接主体(下称“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按照企业划转基准日账面值确认出资,并登记入账。  相似文献   

18.
作为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手段,国有企业股权无偿划转在实务中的案例越来越多。但对于选择何种账务处理及缴纳何种税金的问题,存在诸多争议。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账务处理及税金问题展开讨论,提出个人的建议,寻求最合理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9.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内容具体涉及九种主要情况。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区、部门和相关企业是否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贯彻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的职能部门、人员和工作责任是否明确;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和监管工作是否到位。  相似文献   

20.
在今后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并不完全由“一把手”、总经理说了算,企业职工也将拥有“发言权”,未按规定妥善安置职工的转让行为无效。 最近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在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中,“如果涉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听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未按规定妥善安置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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