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段利杰 《城市建设》2011,(3):409-410
旅客经常投诉或抱怨正是管理上薄弱的“短板”环节,出现旅客投诉说明铁路运输企业在工作中存在不足,文章通过从企业和旅客两方面分析产生投诉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旅客满意度,赢得更大商机。  相似文献   

2.
段卫华  王强 《现代财经》2006,26(10):57-60
在因产品缺陷而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案件频发的今天,必须强化产品责任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以充分体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予以切实保护的立法目的。我国产品责任法应当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建立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下的农民工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志  刘辉 《经济管理》2006,(5):68-70
在企业社会责任视野下农民工现状是严峻的。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必须坚持非歧视、诚信和倾斜保护原则,并采取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的技术水平.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和信息服务体系,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善农民工的用工环境和用工机制.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倡导企业家精神.建立多层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等多种措施。  相似文献   

4.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伴随着当代经济高速大规模发展日益增多,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已经建立了较好的基础,但在环境权确立、侵权责任认定以及责任方式与救济途径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与缺陷。文章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借鉴国外先进理论与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破产管理人作为信托受托人,其可以独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的承担以其过错为原则。不同的管理人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也应不同。同时,管理人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有所限制。  相似文献   

6.
中国铁路旅客运输业的发展,鉴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其运价一直由国家管控.实行统一的运价制度和保本徽利的价格政策,使得铁路旅客运输价格与社会经济实际具有较大的不合理性与主观性,严重制约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铁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和客观能动性。实行适度灵活的定价机制.发挥铁路运输的优势。其首要前提是合理确定铁路运价水平,  相似文献   

7.
现代社会条件下的侵权行为较传统侵权而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普遍性。其结果不仅损害了个体的权益,还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现有侵权法律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不能很好地实现对受损社会利益的救济和补偿,也不能很好地控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因此,需要从宏观控制的角度出发,通过公权力的适当介入和社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降低环境侵权的发生,实现社会环境利益。  相似文献   

8.
第三人精神损害是指第三人因耳闻或目睹直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严重伤害而引起的心神不定、精神萎靡、绝望等种种精神损伤的总称。我国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确立的时间较短,现行法中存在许多不足:立法简单、零散,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第三人范围过于狭窄;赔偿范围过于狭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缺乏明确定位。因此,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须在如下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完善立法体例;扩大赔偿的范围;明确第三人的范围;规定赔偿金额的幅度。  相似文献   

9.
中国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见诸不同的法律之中,致其责任属性有所偏颇,赔偿方式违背民事责任补偿原则,"罚""赔"概念不清,不特定受害人的权利也未明确,导致其调整功能效果不明显。通过美国"万宝路"案可以看出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民事责任属性,汲取其经验,在肯定民事责任属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现阶段将经济责任属性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予以过渡和修偏,解决其理论上的正当性,从而起到克服市场失灵和弥补经济执法不力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企业社会责任与保护劳动者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静  高瑜 《经济论坛》2006,(12):81-81,88
2005年9月,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北京国际论坛在京成功召开,这意味着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问题。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尤其在加入WTO背景下,如何很好地理解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当前法学理论界的迫切问题。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化,企业不能仅以营利为目的,也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本文拟在法学理论上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并突出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1.
基于员工权益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应树立"以员工为中心"的人性化原则管理理念.把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落实到企业的管理理念中,落实到企业的战略决策中,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效率化原则"与"人性化原则"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叶胥  杨荷  毛中根 《经济管理》2021,(12):150-169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是推动消费扩容提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途径。本文采用2008—2017年中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基于企业对消费者承担的社会责任,探究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社会责任与居民消费的关系。研究表明:(1)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会直接促进居民消费,同时还通过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消费,由此产生的中介效应在总效应中占比约为20.5%。(2)企业社会责任的中介作用还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当某地区企业社会责任承担者占该地区规模以上企业总数比重超过一定的门槛值时,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督效应"相对于"搭便车效应"占据主导地位,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3)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促进作用随时间逐步增强,具有长期性。为此,要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长效机制,督促和鼓励更多企业履行"守合同重信用"社会责任,为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相似文献   

13.
张云  李雪梅 《经济师》2003,(5):259-259,290
在过错离婚案件中如何保护无过错配偶方权益 ,是新婚姻家庭法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法制建设 ,保护配偶的合法权益 ,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离婚损害赔偿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4.
铁路是大众化的交通工具,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是铁路旅客运输工作中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要求。虽然铁路旅客伤害事故在运输总量的比例处于较低的水平,但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受设备、气候、环境、自我保护意识等诸多因素影响,旅客伤害事故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控制。本文就如何减少和杜绝旅客伤问题,作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5.
章伟斌 《江南论坛》2012,(12):31-3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汽车已成为人们主要的交通工具,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与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结伴的便是交通事故及损害赔偿案件的大幅度上升。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事故的危害已成为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对于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我们既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护好各方的利益,也要兼顾到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进步。  相似文献   

16.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云方 《经济师》2008,(1):103-103
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侵害配偶权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是经过修改后的婚姻法的一大进步。但该婚姻法并没有涉及到第三者对婚姻关系的侵害应该负何种责任的问题。对我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法研究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7.
宗宁 《经济研究导刊》2013,(10):125-127
离婚损害赔偿是中国现行婚姻法中离婚救济制度的一种,能使离婚中的无过错方得到保护和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中国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其主体、构成要件、适用情形及举证责任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缺点和不足,还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相似文献   

18.
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完善是国家赔偿制度优化的核心问题.要理清这个问题,比较法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通过对国家赔偿制度发展脉络的回顾,参考借鉴世界各国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实践,以此来反思我国当前的相关法制建设,推进新时期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9.
连未田 《经济师》1999,(6):67-68
一、新形势下运输产品的生产发生了变化改革开放20年来,铁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铁路)的管理方式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基本完成了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1999年将要在全路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实现由生产经营型向资产经营型的转变。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将对整...  相似文献   

20.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评述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企业社会责任是近年来学术界和企业家争议的热点问题之一。论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和内含、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等基本问题的争议进行了梳理,并将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划分为古典企业社会责任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两个不同学派。本文认为,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体系远未形成;两个学派的争论还将继续下去;古典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存在重大缺陷;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