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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担保的.为抵押人;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本文拟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能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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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宁夏等11省(区、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实践为研究对象,归纳现阶段实践中借贷双方、抵押标的以及抵押贷款模式等方面的主要特征,并用案例研究方法深入剖析宁夏同心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验的实质: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反担保获得土地协会保证担保后向信用社贷款;对信用社和贷款农户而言,不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物的抵押(担保)贷款,而是以土地协会和其他农户为保证人的保证(担保)贷款。在讨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时应在清晰界定其概念基础上,区分不同方式、不同抵押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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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华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人民银行华亭县支行近期对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调查发现,华亭县可流转土地少,土地流转市场配套不够,需要加快确权,加强规范,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才能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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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体经济》2017,(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在相关的调查研究中显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增加了经营规模比较大的新型经营主体,明显提高了农村信贷的信贷能力。在一些地区采取"以交易—鉴证—抵押为中心"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模式,还具备可复制性,在现阶段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中,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时间比较短,土地抵押期限也相应的变短,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抵押价值很低,没有充分发挥出抵押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改革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制度,推动农村经济的增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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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面临诸多法律障碍,应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土地开发权制度,放宽对土地承包及承包经营权转让、抵押的限制,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外的个人和单位同等的土地承包权,并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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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流转正在成为一个被熟悉的词汇。日前,浙江省工商局、省农业厅联合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根据这一办法,农民可以把土地承包权证转化为出资专业合作社或抵押给银行的资产权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有关人士认为,这一农村土地资产权证化创新举措,为土地流转的保障、规范和推进,激活沉睡在农民“手中”的土地成为流动的资本,找到了一条新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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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赋予了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土地流转成为热门话题。当前还面临着权属不清、市场机制不健全、规模经营风险等困难,建议通过筑牢流转基础、搞好流转服务、创新流转方式、完善流转政策等措施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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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是一个农地产权解构与重构的演进过程.本文基于农地改革实践考察,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下土地产权流转的纠纷问题及其法律适用的机制进行了论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大量产生跟利益驱动、法律意识不强、法律制度不完善、政策不稳定、农村土地制度供给不足有很大关系.其中,法律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关系不清、权责边界模糊、缺乏协调性,流转规则缺失等.此外,从各地试点改革实践情况看,当前的农村土地流转相关配套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包括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制度欠缺、抵押制度不健全、流转登记制度不完善、流转侵权救济不力等问题.这些阻碍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进程,产生了各种土地矛盾和纠纷,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甚至造成了群体性事件,亟需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和配套机制,保障依法改革有序推进农地产权自愿有偿流转和退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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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贷款作为促进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有效流转、破解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融资难问题的创新信贷手段.对于缓解长期以来困扰"三农"发展获取资金的抵押担保难问题,带动农村土地和宅基地资产的有效流动,增加"三农"发展的物质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了解边远农牧区农牧民开办"两权"抵押贷款的认识和金融机构开办"两权"抵押贷款的情况,本文对达茂旗农牧区开办"两权"抵押贷款情况开展了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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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所有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依法将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通过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拍卖等方式,进行合理流动,以获取收益的一种行为,它的前提是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经营权相分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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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作为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为进一步促进农村结构调整,实行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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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的模式并非重庆独创. 重庆模式之所以闻名,与重庆市工商局出台的规章有关: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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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近几年在全国各地呈加快趋势,但总体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效率,进而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瓶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研究是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况、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的研究分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策作一些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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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与物权、债权性质差异--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分析依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两类,本文从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入手,首先研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其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与债权性质之九方面差异进行深入研究,从中明确提出《农村土地承包法》重点和核心是调整和规范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达到真正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利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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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但是最主要的方式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原承包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承包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