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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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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混业经营的内涵 金融混业经营通常是指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及其他投资性金融业务在不同程度和范围上互相融合的金融体制. 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历史沿革以及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差异,世界各国金融业实现混业经营的路径选择也有所不同,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德国式全能银行为典型代表,在同一银行内部设有不同的业务部门,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另一类是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代表,起源于美国的银行控股公司.  相似文献   

2.
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约束条件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霖叶 《特区经济》2005,(11):335-336
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兼并与收购、保险代理等,也就是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身。混业经营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一个金融机构可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业务,混业程度最为彻底;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控股公司内部成立各子公司,分别独立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业务。各子公司间设立“防火墙”,严防各业务间的“利益冲突”和“风险感染”,从而达到效率和风险的平衡统一。分业经营则是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内以及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实行相互分离的经营体制。  相似文献   

3.
从理论上分析,混业经营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全能银行制,在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德国、奥地利、荷兰、瑞士等国的银行组织模式与此比较接近。但是全能银行制并不适合我国,因为全能银行可以直接经营各种业务,不利于发挥分工优势和竞争优势,在我国分业经营大背景下,迅速转变为混业经营,必会形成比较大的金融混乱,危害金融业的稳定。另一种是金融集团模式,这种模式可分为以下三种子模式:模式一,各金融机构相对独立运行,在组织结构上  相似文献   

4.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然而近几年来,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的弊端日益显,越来越多的中国金融机构高层人士认识到混业经营是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和金融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5.
国际银行业务发展的潮流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存贷款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从各国实行的混业经营模式看,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综合型银行模式,是指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置若干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如德国、瑞士、荷兰、卢森堡等国的商业银行;另一种为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全能银行模式,它是指在金融控股公司或集团外设立若干个子公司,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如美国、英国和日本等。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以前,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普遍实行混合经营政…  相似文献   

6.
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所以,现阶段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国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孙振峰 《世界经济研究》2000,(5):87-87,F003
1999年11月12日 ,美国《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正式签署生效。这一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 ,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放弃分业经营模式进入混业经营的新纪元。至此 ,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三巨头美国、欧洲和日本都正式加入混业经营的行列。混业经营成为大势所趋。本文拟从分析西方各国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动因出发 ,探索国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 ,并结合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 ,对中国目前分业经营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指出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长期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8.
王家庭 《开放潮》2001,(1):27-29
1999年 11月 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并于1999年11月12日正式生效。这一法案取代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不仅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结束了自三十年代实行了50年之久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体制,进入混业经营的新时代,而且表明在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浪潮下,混业经营体制已成为世界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向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至此,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三巨头美国、欧洲和日本都正式完成了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体制转变。金融业的…  相似文献   

9.
所谓金融混业经营,是相对于金融分业经营而言的。既可以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同时,又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就是混业经营。20世纪60年代以来,德国经济从二战后的一片废墟中迅速崛起,一举成为欧洲最大、世界第三的经济强国,被经济学家誉为"经济奇迹"。德国经济取得的成就与其独树一帜的金融制度密切相关。德国是实行金融混业经营最为典型的国家,其金融体系的特征是全能银行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全能银行不受金融业务分工的限  相似文献   

10.
周丽华 《新疆财经》2007,(2):54-56,24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面临着国外金融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的精神指导下,探讨在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系下我国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已迫在眉睫。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全能银行模式和分业模式的特点,可以兼顾效率和安全,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金融混业模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11.
陈柳钦 《中国经贸》2008,(17):67-69
所谓金融混业经营.是相对于金融分业经营而言的。既可以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同时,又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就是混业经营,20世纪60年代以来,德国经济从二战后的一片废墟中迅速崛起,一举成为欧洲最大、世界第三的经济强国.被经济学家誉为”经济奇迹”。德国经济取得的成就与其独树一帜的金融制度密切相关。德国是实行金融混业经营最为典型的国家,其金融体系的特征是全能银行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12.
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混业经营的新动向。1986年,英国允许银行兼并证券公司,形成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集团;1998年4月,日本实施了《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放宽对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限制,废除银行不能直接经营证券保险  相似文献   

13.
一、金融革新浪潮下的混业经营 (一)混业经营在国外的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全球的金融服务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其趋势是银行、证券、保险服务业日益融合。在这场金融变革中,金融业的传统经营方式受到了剧烈冲击。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对居民金融资产展开了激烈竞争。...  相似文献   

14.
本文通过分析金融控股公司在美国的产生和发展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得出银行控股公司不仅是中国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模式,还是商业银行在现行法律下发展混业合作业务的必然选择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分析金融控股公司在美国的产生和发展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得出银行控股公司不仅是中国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模式,还是商业银行在现行法律下发展混业合作业务的必然选择的结论。  相似文献   

16.
德国全能银行体系与混业经营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众所周知,德国的银行体系的典型特征是“全能银行”。德国的法律对银行的业务范围没有限制,允许商业银行从事各种银行业务,提供全部金融服务。全能银行可以既从事往来支付、存贷款业务和外汇业务,又可以从事证券业务,进行股票发行和交易、托管和代理业务,并参与对企业的兼并和收购等。所谓金融混业经营,是相对于金融分业经营而言的。金融分业经营是指金融企业(比如银行)只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而不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或者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可以从事一般商业银行业务。既可以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同时又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就是混业经营。…  相似文献   

17.
我国金融监管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分业监管体制下的混业经营问题 从广义来看,金融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都限定在各自的传统业务领域内经营,不得超越既定业务范围。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都可以相互进入对方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在混业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业主导型经营模式的形势下,我国目前采取的是分业经营。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原则和精神是在1995年召开的全国  相似文献   

18.
实行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国内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也呼唤混业经营。目前我国金融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业存在一定差距,这种差距既体现在金融制度、金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尤其是银行和证券市场制度以及国有上市公司的转制不完善方面,而且还体现在监管水平上,使得我国金融实行混业经营将面临巨大风险,由此决定了金融改革必须有序推进,政策配套。  相似文献   

19.
发达国家金融业的发展先后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过程。20世纪美国金融经营体制的变迁是世界金融业变迁史的典型代表。美国在1929年之前实行混业经营,1929年。美国爆发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严重的经济危机。整个金融体系几乎陷于瘫痪,致使40%的商业银行破产。人们普遍认为混业经营是造成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于是美国于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金融企业的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等严格分离。各国纷纷效仿.混业经营一统天下的格局演变为混业(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等)和分业(如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两种经营模式并存的格局。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重新实行混业经营的动向。  相似文献   

20.
孙略 《北方经济》2011,(11):90-91
一、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概念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从狭义上,是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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