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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13年12月18日,某县质监局对该县一汽车修理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使用的一台电动葫芦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执法人员随即向该厂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限期于2013年12月31日前,对该台电动葫芦申报检验、办理使用登记。2014年1月14日,执法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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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年第7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销售无证特种设备该如何处罚》一文,介绍了一玻璃生产企业在用的5台电动葫芦是无证特种设备.同时证实,这5台电动葫芦的制造单位并未经过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检验,也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就擅自生产、销售.对此案,执法人员提出了3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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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年第7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销售无证特种设备该如何处罚》一文。介绍了一玻璃生产企业在用的5台电动葫芦是无证特种设备。同时证实,这5台电动葫芦的制造单位并未经过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检验,也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就擅自生产、销售。对此案。执法人员提出了3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在进行特种设备登记时,使用单位要向负责登记的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提交特种设备生产有关文件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证明等,并且要提供使用单位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持证作业人员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等等,还需要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符合规定的,方可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出具特种设备登记证书等文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该文件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特种设备如何登记@仲晖…  相似文献   

5.
近日,某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一玻璃制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在用的5台电动葫芦未按要求检验、登记,操作人员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对此,执法人员立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 2007年2月14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加工厂正在使用的起重机械未办理定期监督检验,监察人员依法向该加工厂发出一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厂于2007年3月15日之前进行整改。但该厂未按要求进行整改。2007年4月份,该局依法对该厂立案查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74条第5款对其处以2000元的罚款。同年8月,该局再次对该厂进行监督检查时,该厂仍然未办理定期监督检验,继续违法使用该设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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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 3年第3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承租未进行使用登记的起重机械怎样处理》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2年8月3日,A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B公司在A市C县承建的高速公路A8合同段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使用的两台汽车起重机未办理注册登记,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于8月31日前改正.9月5日,A市质监局对该项目经理部8月28日提供的整改报告进行复查,发现这两台汽车起重机仍未办理注册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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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年第7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销售无证特种设备该如何处罚》一文,介绍了一玻璃生产企业在用的5台电动葫芦是无证特种设备。同时证实,这5台电动葫芦的制造单位并未经过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检验,也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就擅自生产、销售。对此案,执法人员提出了3种不同的处理意见。文章刊登后,各地读者反映强烈,纷纷来电来函阐述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本案没有处罚依据,不应处罚;有人认为不仅要处罚,还应给予重罚;还有人3种意见都不同意,另有自己的看法......现将部分读者的观点摘登,并将有关专家的…  相似文献   

9.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的行政管理工作。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包括: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气瓶充装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指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分级负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  相似文献   

10.
2013年10月,福建省莆田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同一幢楼不同楼层)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三家公司共同使用的一台卷扬式升降机,三个公司均无法提供生产许可证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涉嫌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台升降机予以查封。  相似文献   

11.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2月刊载了《这起电梯安装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一文,笔者认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对于该案的集中探讨有助于执法人员进一步厘清办案思路,正确认定违法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切实规避和防范行政执法风险,不断提高特种设备违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电梯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代《条例》)第21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安装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T7001-2009)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不得交付用户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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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3期《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刊载《承租未进行使用登记的起重机械怎样处理》的案例.案例中对B公司承租两台汽车起重机未进行使用登记既投入使用的违法情形如何处理形成了三种意见,尤其是对违法相对人和违法行为认定上颇有分歧.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问题需要理清,本文进行简单分析.  相似文献   

13.
《巴蜀质量跟踪》2001,(13):14-16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宣布从即日起执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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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年第9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擅自使用监检不合格电梯该如何处罚》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2年6月5日,A市质监局安全监察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对B医院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正在使用的一台曳引式乘客电梯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此台电梯于2012年5月4日经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验不合格。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B医院于2012年5月28日前整改,整改期限内不得继续使用该电梯。A市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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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容县质监局负责对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安全监察。为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能够全面贯彻执行,确保生产安全,容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各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要制订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16.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现场安全监察行为,开展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并下发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高度重视,抓紧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规则》和《要求》的内容,严格贯彻执行,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督检查的水平。本期栏目全文刊登《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附件略)、《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期望能对广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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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泉州市质监局认真按照省质监局和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不断以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推进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长效机制. 泉州市质监局紧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隐患整改率等主要指标,深化电梯、油气管道、燃煤锅炉等三大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新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3108台(注销872台).各类特种设备88003台,在用72887台(约占全省设备的四分之一),气瓶1044722只,车用气瓶5319只.市县两级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5506人次,检查2637家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和整改通知书201份,做到有落实、有回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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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第7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餐饮业使用改装气瓶如何处理》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2013年4月7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A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B小吃小炒店进行检查,发现二瓶(其中一瓶超过检验周期,根据钢瓶编码显示均为A县C燃气公司所有)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充装非液化石油气,经向店主王某调查,王某承认这两钢瓶充装的不是液化石油气,而是一种叫"生物油"的介质,具体成份不清,送气价格为70元每瓶,具体送气的人不认识,只有联系电话:133XXXXXXXX,安全监察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提取B小吃小炒店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对这两钢瓶进行登记保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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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登记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气瓶普查整治成果的主要措施。为了加强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范使用登记行为。《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已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并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有关规定,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气瓶须按批量或逐只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应当在每只气瓶的明显部位标注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记。使用登记代码由气瓶品种代码、省级行政区域代码、使用单位代码和排序代码组成。为了便于相关单位更好地了解登记管理规则,有效开展工作。现将规则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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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以来,极大地规范了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等环节,但对于特种设备事故案件调查和处理的细节规定以及相应的解释和指导性文件还不够具体、全面,导致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适用存在争议和不一致,极易出现特种设备事故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尽相同,甚至千差万别.本文尝试分析一起特种设备较大事故案件的调查和处罚,以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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