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陈丹 《农村经济》2020,(7):54-62
宅基地作为承载农民财产权利的客体范畴,其保障性功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正在逐步向财产性功能拓展。实行"三权分置"改革对宅基地进行权能重构,为宅基地权利进入市场体系提供价值机理和法律依据的同时,意在增强宅基地作为农民财产权益的变现能力,充分发挥其权能价值和市场效用。改革应当围绕农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合理建构农民宅基地财产权益的类型和内容,通过立法确定宅基地权利主体和边界,完善流转权利的权能构造,系统建构农民权益的实现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
[目的]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用作建造住宅的土地,农户对其享有获取收益、社会保障等权利,一旦退出,就意味着附着在上面的一切权益都会丧失。如何在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过程中保障农民正当的权益,对于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美丽乡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方法]文章从农民的经济权益、社会权益、政治权益的视角出发,从家庭特征、经济状况、住房状况、保障状况、社区状况、心理状况六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采用模糊评价方法,分析在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过程中农民权益的变化情况。[结果]由于在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过程中政府居于主导地位,农户参与度较低,往往被动式地接受安排,造成权益受到直接的伤害,农户的经济状况、保障状况以及心理状况等权益受到了一定的损害。[结论]在宅基地退出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农民参与力度不够、养老等社会保障不完善、再就业难等问题,需要政府统筹协调。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政府需要更多地听取当地农民的意愿,切实合理地保障农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3.
让农民受益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文基于农民权益变化视角审视宅基地制度70年变迁历程发现,自“两权分离”后宅基地制度表现出“房地分离、差别赋权、产权管制”的特征,即同一时期宅基地与农房的限定性赋权并不同步,国家逐渐加强对宅基地及农房的产权与权能管制,农民宅基地权益在产权管制中受到损害。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趋向是放松产权管制与还权赋能,改革的逻辑思路是以维护国家公益(保障居住功能)为基点,以发展农民私益(显化财产功能)为驱动力,以“三权分置”产权结构重塑为总统领,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宅基地“三权分置”本质上是宅基地权利体系的重构过程,即通过三权的重新设置发挥其独特功能和整体效能。在实践路径方面,强化集体所有权重点在于明晰权利主体,赋予完整权能;保障农户资格权首先要厘清权利性质,明确入法路径;适度放活使用权,亟需进一步放宽使用权流转范围与用途功能,实现有偿使用。  相似文献   

4.
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是乡村振兴背景下对农民居住权益和财产权益之间的新权衡。在分析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正当性根据的基础上,文章基于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约束条件探讨了入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路径进行剖析。从根本上讲,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主要是基于宅基地财产性价值凸显这一内生性条件的推动,而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刺激、农村土地要素化市场改革的促进仅发挥着外因的作用。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现行规则体系为入股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框架,而各地入股的实践提供了地方法治经验的鲜活素材,进言之,实践矛盾的充分展开亦有助于制度的理性演进与成熟。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推进路径择要如下:一是要增加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制度厚度,如此才能补强入股的正当性基础;二是要明确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客体及价值评估机制,并严格规范入股的程序;三是要完善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收益分配机制;四是要确保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入股权益保障机制落地,特别是要完善入股退出制度以契合农村的客观实践。  相似文献   

5.
为践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收入分配方针及解决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的权益保障问题,综合运用文献检索与综合分析方法、调查研究法、观察研究法,从法理学角度分析了失去农用地和失去宅基地农民的权益受损类型,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保障对策,为更好的保障农民权益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和借鉴。  相似文献   

6.
分析征地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障情况和征地意愿,对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利用对四川省泸州市调研的120份农户数据,分析了征地过程中农民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社会权益的保障情况,并进一步利用Log istic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民权益保障对农民征地意愿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失地农民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害,而权益保障的缺失也导致农户征地意愿不强。同时,农户家庭特征和土地特征对其征地意愿也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  相似文献   

7.
正2018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围绕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同权益种类,各地开展了一些实践探索。基于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实践,对宅基地多元利用的模式进行分析,很有必要。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多元利用的主要  相似文献   

8.
[目的]通过对河北省新乐市农民在宅基地权力认知及影响因素方面的分析,探究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并提出相关建议。[方法]文章受制度功能可信度理论启发,以河北省新乐市14个行政村为调研对象,探究农民对宅基地相关权利认知情况,同时采用Spearman相关性分析研究影响农民宅基地认知的因素。[结果]调研地自发宅基地流转市场已形成,宅基地制度功能处于社会保障功能向财产功能转变的过渡阶段; 农民对宅基地所有权认知不明晰,但并不影响宅基地市场建立; 在宅基地流转中,农民更关注相互之间信任、村委会保留的记录、流转中形成的“事实产权”; 农民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和家庭人口数是影响权利认知的主要因素。[结论]依据制度功能可信度理论充分考虑宅基地制度在现阶段的功能变化,因地制宜; 政府应关注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 应对农村宅基地流转中形成的事实产权逐渐正式化; 应制定年轻人就业帮扶和年长者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避免宅基地流转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性。  相似文献   

9.
<正>农民增收的道路有千百条,通过股份合作、增加财产投资性收入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农村有土地、资金、劳力三个生产力要素,只要整合起来就可以变成资本。同时,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拥有三大权利:集体资产所有权分配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收益权,只要等价置换,就能够持续快速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投资性收入。股份合作正是实现农村资源整合、农户权益置换,把资源变成资  相似文献   

10.
宅基地使用权融资的实现是落实农户用益物权,有效盘活农村资源和资产的必然选择。依据江苏省典型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从农户分化的视角出发,利用有序Probit模型分析农户宅基地抵押融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结果表明: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现实需求整体比重较高;从农户分化特征上看,职业分化程度越高,农户参与抵押融资意愿较强,而经济分化程度越高,农户抵押意愿越弱;其他影响因素方面,新生代农民宅基地抵押融资的意愿更强,受教育水平高(高中及以上)的农户宅基地抵押融资意愿相对更强,对宅基地重置成本预期越高、认为自己享有越多宅基地所有权与处分权权益的被调查农户,其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意愿越强,不同区域农户的宅基地抵押融资意愿也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文中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正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强调"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  相似文献   

12.
宅基地使用权融资的实现是落实农户用益物权,有效盘活农村资源和资产的必然选择。依据江苏省典型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从农户分化的视角出发,利用有序Probit模型分析农户宅基地抵押融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结果表明: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现实需求整体比重较高;从农户分化特征上看,职业分化程度越高,农户参与抵押融资意愿较强,而经济分化程度越高,农户抵押意愿越弱;其他影响因素方面,新生代农民宅基地抵押融资的意愿更强,受教育水平高(高中及以上)的农户宅基地抵押融资意愿相对更强,对宅基地重置成本预期越高、认为自己享有越多宅基地所有权与处分权权益的被调查农户,其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意愿越强,不同区域农户的宅基地抵押融资意愿也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文中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立法意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准确解读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立法意旨是评析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宅基地立法意旨是国家意志的反映,蕴涵在宅基地制度演进的逻辑中。集体化下的宅基地立法原旨,意在完成农地的社会主义改造,保障农民安居和均平占有宅基地的利益。城市化进程中,为配合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宅基地的收益和转让权能被禁止。冻结宅基地财产属性、放活城市住宅商品流通的城乡二元住宅用地管理法,意在由地方政府支配土地增值,优先建设城市。乡村振兴阶段,宅基地财产功能被释放、宅基地增值收益归属于农户。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立法意旨是促进和保障农户获取宅基地的增值利益,其制度功能是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化。  相似文献   

14.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需求、实现形式与法律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通过分析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需求和实现形式,揭示宅基地三权分置形成的权利结构以及权利的法律性质与法理逻辑。研究方法:法社会学和法经济学相结合的比较研究方法。研究结果:(1)受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影响,农户分化为纯农户、兼业户和非农户。纯农户对宅基地有保障性需求,非农户有财产性需求,兼业户两者兼有。宅基地两权分置满足了纯农户和兼业户的保障性需求,三权分置满足了非农户和兼业户的财产性需求。(2)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有延伸经营权、分置成员权和分置人役权等模式。延伸经营权模式和分置人役权模式较好地保护了已取得居住权益,分置成员权模式较好地保护了待取得居住权益。(3)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制度需求,形成逻辑严谨的权利体系。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框架的基础上,补充构建宅基地居住权和成员权等权利类型。经营权的性质为次用益物权,承担资源经济利用的社会功能;居住权的性质为人役权,承担保障农户已取得居住权益的社会功能;成员权的性质为集体成员分配请求权,承担保障农户待取得居住权益的社会功能。研究结论:宅基地三权分置响应了纯农户、兼业户和非农户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背景下对保障和财产的差异化功能需求。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权利框架的基础上,补充构建宅基地居住权和成员权等权利类型,可以形成逻辑更为严谨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背景下探讨与重构农村宅基地取得制度,推动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规范-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和实地访谈发现,我国农村宅基地取得制度存在制度缺陷和管理难题。基于节地理念重构了农村宅基地取得制度。研究结论:宅基地制度改革应以宅基地取得制度的重构为切入点,有利于保护农民财产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实现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  相似文献   

16.
<正>农村宅基地既是农民的居住消费场所,又是农户家庭经济的组成部分,承载着农民生产、生活、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我国宅基地分布点多面广,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农民的政策需求和利益诉求呈现差异性和多元化。政府管理部门的缺位和错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民宅基地取得权得不到保障、宅基地利用粗放与过度利用并存、宅基地的财产属性得不到充分体现与保障、宅基地违法现象较为普遍等突出问题。随着工业化、  相似文献   

17.
目的 随着越来越多农户从事非农生产,分化水平的提高使得农户对宅基地价值变现诉求愈发迫切,文章旨在探究农户分化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的作用机制和效果。方法 通过文献梳理归纳了宅基地的居住保障价值、生产辅助价值、财产变现价值和乡情寄托价值4个维度的多元价值属性,构建“农户分化—宅基地多元价值效用感知—宅基地退出意愿”分析框架,推导得出农户分化对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及变化趋势,基于云南省陆良县343户农户数据运用ivprobit、Logit、mlogit模型进行实证验证。结果 农户分化整体上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促进作用,在宅基地补偿方案选择中,农户更倾向于选择农村安置房置换,农户分化水平越高,选择农村安置房意愿越强,同时农房建筑翻修年份、宅基地闲置情况、户主的宅基地政策认知水平、耕地确权和农田基础灌溉设施建设等因素均对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结论 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方案设计应当依据农户分化水平精准施策,需要加强宅基地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巩固耕地确权成果、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自愿有序退出宅基地。  相似文献   

18.
宅基地基准地价评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宅基地通过有效的盘活利用,显化财产价值,实现农民的财产权益,而无论是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交易、抑或抵押,都须以宅基地价格为基础。但是,目前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评估方法均处于缺失状态。有些地区虽然基准地价成果中包含宅基地,但也仅仅体现了拆迁补偿价格或者退出价格,其实质是宅基地所有权价格,与表现宅基地使用权价格的基准地价存在实质性差异。尤其是在宅基地区位敏感度比较高的城中村或城市近郊区,更难以充分反映土地质量的差异。  相似文献   

19.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19年4月份开始,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宅基地课题组对江苏省92个县(市、区)宅基地与农房管理利用情况做了问卷调查,并先后赴6个涉农区县对23个镇(街)57个村(社区)的606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调查,以此为基础,对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聚焦农户产权心理特征,分析心理所有权对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的直接影响,以及相对剥夺感的中介作用和社会质量的调节作用,为理顺宅基地产权关系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探索性因子分析,Bootstrap有调节的中介作用检验方法。研究结果:心理所有权抑制了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相对剥夺感在心理所有权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中起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大小为40.386%。不同维度相对剥夺感的中介效应均显著,中介作用大小表现为:社会剥夺感>经济剥夺感>情感剥夺感。社会质量在相对剥夺感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行为中起调节作用,其中经济剥夺感主要由社会经济保障调节,社会剥夺感主要由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调节,情感剥夺感主要由社会凝聚调节。研究结论:重视并帮助农户理顺宅基地产权关系;多元路径分类推进,切实保障农民差异化的权益需求,弱化农户的相对剥夺感;围绕社会质量四维度,全面提升农户的社会融入能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