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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经济》2017,(4)
本文基于江汉平原354个水稻种植户的调研数据,分别从产出水平、产出利润以及生产成本3个方面研究了水稻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实证结果表明,在考虑土地细碎化和耕地地力的影响后,目前生产模式下江汉平原水稻生产规模报酬不变,且不存在规模经济现象,但经营规模大的农户"理性经济人"特征表现更明显。江汉平原现阶段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与传统农业生产存在差异,其中劳动力生产要素对水稻生产的重要性相对凸显,资本投入则过剩,土地产出弹性则变化不大,但土地细碎化会减少粮食产量,提高单位面积成本,而耕地地力对产出和利润均存在正向影响。因此应适当扩大水稻规模经营,不断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在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的同时,注重耕地整理和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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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生产是符合我国农业国情的主要农业生产形式,确定农户种粮适度规模对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增加农户种粮收益、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以株洲市辖区为例,文章利用随机调查法获取了15个村84个种粮户、利用案例调查法获取了7个种粮大户2013年的基本情况,通过分析种粮投入、产出的结构、水平,在保证农户一定收入的前提下确定了:(1)现实条件下的种粮适度规模,外出务工农户、其他兼业农户人均需各经营2.13hm~2、1.73hm~2单季稻或者1.04hm~2、0.94hm~2双季稻,种粮大户人均经营6.02hm~2单季稻或3.06hm~2双季稻;(2)在有土地流转费、有政府粮食补贴的假设条件下,按照株洲市标准农作制度"早稻-晚稻-油菜"从事双季稻生产,则外出务工农户、其他兼业农户及种粮大户人均经营的适度规模分别为1.01hm~2、0.91hm~2及2.92hm~2;(3)存在(2)的假设、不再有兼业收入且进行农地整治,则人均需经营2.23hm~2双季稻可获得预期收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开展农地整治、加强土地权属的调配,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一步完善种粮补贴发放机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为农户土地双向流转提供信息等措施建议促进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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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湖南省512户种粮大户数据,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分位数回归模型来检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粮农增产增收协调指数的影响程度。结果显示:(1)在模型的因果识别下,政策实施后扩大了规模农户的粮食播种面积,对粮农增产增收协调指数起着显著地促进作用,且经模型检验后,这一结论依然成立;(2)通过模型的异质性分析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种植面积350亩以下的规模农户政策效应的效果最好,但对面积超过350亩的规模农户存在政策激励不足;(3)控制变量中化肥农药费、人工成本及土地流转承包费对粮农增产增收协调指数呈负相关,代表化肥农药、人工成本和土地流转承包费用越高相反粮农增产增收协调指数值越低。为此,政府需适当的增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政策弹性,实行生产资料成本及土地成本的最高限价,来实现粮农的增产增收协调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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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农村工作通讯》2016,(8):15-22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调整措施是:一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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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是一个人多地少的省份,全省农民人均耕地0.5亩。如何在小规模家庭经营基础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近几年来,在农业部的指导下,我省通过组织创新和体制创新,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方面,积极引导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者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到2006年6月底,全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992家,共有社员28.7万人,占全省纯农户数的14.3%,带动农户207.3万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18.5%。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流转承包土地,实现农业集约经营,到2006年6月底,全省有189.82万户流转出土地355.08万亩,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20%,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17.9%,流转面积比2001年同期增长27.7%。其中流转的面积中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经营面积10亩以上)的耕地246.3万亩,占总的土地流转面积的69.3%。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