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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某公司进口一批夏威夷坚果,在未经检验检疫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货物卸离运输集装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检验检疫机构立案处罚。  相似文献   

2.
日前,甲公司从某口岸以提前报检形式申报进口了一批插座,型号为ABC-432P。检验检疫部门为该批货物出具了入境货物通关单。11月12日,货物进境时,经检验检疫部门现场查验,发现该批商品实际型号为ABC-421P。检验检疫部门遂对该批货物作出退货处理,并对该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相似文献   

3.
汕头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进口水产品进行检验时检出产品污染了副溶血性弧菌,按有关规定,检验检疫人员签发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通知并监督货主对该批货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合格后允许使用。货主随后提出,能不能出具有关证明文件,证明该批货物已经过处理合格允许使用。这在以前是没有先例的,能否出具此类证明文件吗?  相似文献   

4.
盐城开发区某新投资企业从韩国进口的2000多立方的机械设备运抵南通口岸,南通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人员按规定及时登轮对该批货物的外包木箱进行了细致的检疫查验。在查验过程中检验检疫人员发现,该批货物外包装木箱已经过热处理,且加施有清晰的IPPC标识,由于该批货物是散装进口,  相似文献   

5.
一、案情简介及争论焦点 案例:A企业拟从B国进口一批猪毛,在进口前事先向指运地C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了检疫审批手续。在货物到达D口岸后,向D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了报检并经查验拿到《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后,及时运往指运地。  相似文献   

6.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海关对进口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签发的执法文书之一。本文回顾了进口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法律依据与文书变迁,认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进口食品的法定合格凭证,是食品进口后生产经营过程中查验的凭据之一,但不具有合格保证的法律效力,也不能免除进口商和经营者法定的产品质量责任,进口食品消费者与海关之间也不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形成法律利害关系。进口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评语应当强调海关对进口食品已经实施食品安全合格评定、进口商和经营者继续承担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同时,海关应当建立进口食品检验检疫证明的效力终止程序,并加强与地方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重点指出要推进扩大油脂油料、肉类、乳制品市场准入,促进进口。中国海关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并保障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那么,肉类产品进口主要涉及哪些"证"呢?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该批货物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将注明进口肉类产品的集装箱号、生产批次号、生产厂家名称和注册号、唛头等追溯信息。  相似文献   

8.
《大经贸》2006,(3):88
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惠州口岸和增城口岸分别从来白意大利和新加坡的木质材料中查获未施加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这是自今年1月1日,我国进口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检疫新规定以来,广东口岸首次查获违规情况。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已按要求对这两批货物做出除害处理,并对违规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相似文献   

9.
近期,笔者在对异地流向货物进口转单未报检的部分企业开展执法稽查中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使用”一词在具体运用中应当如何理解和把握值得探讨,如果界定不当,将产生两种情况:一方面行政相对人违反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而没有受到追究,无法维护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错误地认为行政相对人有擅自“使用”进口商品的违法事实,而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正确理解和把握《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使用”一词非常重要,既是对检验检疫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检验,也是对该法执法者能否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的考验,笔者就此提出一点浅薄的认识,供大家参考交流。  相似文献   

10.
2004年4月1日起实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为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货物计收费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法规依据,明确了合理合法地计收费是检验检疫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实申报检验检疫数据和提供完整、有效的单证,并按规定缴纳检验检疫费是报检人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然而,由于缺乏配套的措施,许多检验检疫机构对该办法第五条“收费标准中以货值为基础计费的,以出入境货物的贸易信用证、发票、合同所列货物总值或海关估价为基础计收”的规定贯彻情况并不尽人意,实践中检验检疫人员对究竟如何开展货物核价工作并进行有效的监管颇为困惑。鉴于我国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反洗钱法》已对“利用进出口贸易进行跨境洗钱活动”行为进行规范,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也已形成较成熟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本文仅就出入境货物存在的“高价低报”现象,以及如何开展检验检疫核价监督工作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1.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报检人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批准后可办理撤销报检。在检验检疫日常流程中,报检人因为贸易因素、申报有误等原因申请撤检较为常见。日前,黄岛检验检疫局在两批进口水产品撤检调查时发现货物以"一货两证"方式在不同口岸办理了报检手续,  相似文献   

12.
所谓进境流向货物,是指按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必要的检疫处理后,调往申报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境货物。  相似文献   

13.
《中国检验检疫》2013,(10):43-44
“特报”,是指在货物进出口时,有些货物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实施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的商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领取通关单后才能报关出口。  相似文献   

14.
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在法律责任一章里有许多条款都有对违反检验检疫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实际办案中,在何种情况下对涉嫌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需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办案人员掌握不准,有时办案人员为了避免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许多不应当移送的案件也统统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结果使许多案件久拖不决,既浪费了有限的行政执法资源,又影响了行政执法形象。下面对涉嫌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犯罪构成要件,谈一谈个人的认识。  相似文献   

15.
为防止境外废物污染我国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把进口废旧原料列入我国检验检疫的重点敏感商品之列。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进口废旧原料种类繁多,新废旧原料层出不穷,现有进口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在某些方面已不能满足进口废旧原料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笔者列举一批进口废旧原料“使用过的油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遇到的若干问题加以分析,为今后进一步做好进口废旧原料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对外进出口贸易的逐年增加,在“日出东方曙光先照”的日照大地上也迎来了对外贸易经济迅速增长的新气象,其港口进口量迅猛增长,日照检验检疫局加强了对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去年1-8月份,共检验检疫进口转基因大豆22批,发现其中13批未依法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1批退运兔肉存有违法行为。对此,检验检疫执法人员根据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现将几例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17.
近日,张家港某公司向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报检进口一批打印机和电脑。该报检单项下货物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但是其中一台进口惠普打印机未获得认证。检验检疫部门据此认定,该公司擅自进口未获认证的目录内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遂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8.
2004年4月,广州一家贸易公司委托报关公司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一台从马来西亚进口的全新升降平台,货值9600美元。经检验检疫执法人员现场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为旧机电设备。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6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第10款和第110条第3款的规定,给予贸易公司8000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行政处罚对象的确定,另一个是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处理。首先是确定行政处罚对象。本案中贸易公司委托报关公司报检,由此造成的违法后果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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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近日,某公司从江苏某口岸报检进口一批未梳的含脂剪羊毛。未梳含脂剪羊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动植物检疫范围货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规定的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当在入境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在检验检疫指定的企业加工。  相似文献   

20.
日前,X市A公司报检出口一批服装,检验检疫部门现场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经询问企业工人得知该企业已于前一日将部分服装装入集装箱运至Y市。检验检疫部门遂对该事件进行调查。该批货物的发货人为Y市B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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