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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工商部门作为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行政执法部门责任重大。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消费维权,提升了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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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费维权工作方向
(一)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维权工作带来了重要发展机遇。各级工商部门要认清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凝聚共识,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改革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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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先后到塘沽、和平、宝坻、东丽、静海五个区县工商分局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并对近年来全系统的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和反思。一方面,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引导消费,扩大内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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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新《消法》今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这为工商部门转变职能和履职尽责提供了良好机遇,同时也对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总局制定和修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以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与新《消法》同步实施,使新《消法》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更好用、更实用、更管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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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9,(15):52-54
帮助广大青少年掌握广泛、实用的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培养其形成健康理性的科学消费理念,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4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发文《关于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消字[2009]86号),要求全国各级工商部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以促进更新消费理念,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着力提高消费信心,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宁夏回族自治区从2007年起就在中小学校开展消费维权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在学校建立了12315联络站,将消费维权网络延伸到学校,使师生不出校门就可投诉,工商干部经常为学生授课,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增强他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目的在于形成“一个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千万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消费维权氛围。对此,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同志去年底曾这样批示:“这是工商工作和消费维权工作的一个创新,充分体现了对人民负责和对后代负责的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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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开展消费教育、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是工商部门的重要消费维权工作。为了帮助全国工商系统12315一线工作人员系统掌握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消费维权知识,规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程序,准确规范解答消费咨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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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费教育是促进消费者转变观念、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伸张消费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是建立文明消费方式,实现可持续消费的需要。长期以来,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协调动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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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建设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专题
今年2月,北京市工商局推进“12315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建设被列入北京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绿色通道是指在工商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具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主动与消费者和解消费争议的工作机制。经过10年的发展,截至2011年底,北京市、区两级绿色通道企业已达2479个,所属行业覆盖了与消费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市场、行业协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下,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就是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绿色通道的机制建设在多元的纠纷调解机制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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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工商消费教育引导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专题
保障消费安全,既是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也是工商部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和做好群众工作的切入点,更是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服务社会的着力点。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对于预防消费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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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宁夏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采取“四手联动”、“五项措施”,使消费维权工作在校园稳步推进。一、“四手”联动一是工商、学校共携手。分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在辖区59所中小学校建立了“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从各学校聘请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于消费维权事业的教师担任联络站联络员,负责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协助工商部门处理校园周边消费维权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