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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哈尔滨)》2018,(2)
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是提高国民消费素质和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方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的开展形成了3·15宣传品牌化、普法教育常态化、媒体宣传经常化,但是仍存在着消费者消费观念不成熟、城乡消费水平不均衡、消费品供求不平衡等情况。结合黑龙江省现状,黑龙江省消协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有其特有的发展思路,参与新闻媒体宣传、电话一对一地解答、以及事后调解消费纠纷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但这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未来发展的方向应是建立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和综合性商品检测中心,以此提高国民消费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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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协"的消费维权工作,<消法>规定了七项职能:信息咨询、监督检查、查询建议、受理投诉、评价鉴定、支持投诉、揭露批评
七项职能使"消协"工作具有四大任务:教育、宣传、监督、代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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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了201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这既是消协组织对落实法定职责的自我要求,也是对全社会共同关注、落实保护消费者责任的倡导。2014年中消协和全网消协组织将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切实落实法定职责,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消费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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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国民消费教育,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启动消费、扩大内需亟须做好的一项工作,因此,搞好消费教育,无论是从当前还是长远来看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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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消费教育 努力开创维权工作新局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消费教育是指利用某种手段和方法,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适度消费的活动,消费教育作为一种以消费者文明,适度消费的活动,消费教育作为一种以消费者为对象的社会教育,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的特点,是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消费教育,对于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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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高校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是高校德育的核心,而要想使学生入脑入心,则关键在于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从教育目标上,要在培养与深化大学生爱国主义情感的基础上,注重其中理性因素的培育;从教育内容上,要重点放在对大学生深层次理性思维的启迪和人生价值取向的熏陶上;从教育措施上,要不断优化教育环境,突出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并加强对学生忧患意识的培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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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邓小平理论概论》课教学中,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坚持在紧贴学生思想实际上下功夫,在入耳入脑上求实效,充分发挥科学理论育人功能,有效地促进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使学生们真正感受到《邓小平理论概论》博大精深、切实管用的巨大魅力。同时把《邓小平理论概论》课教学的着眼点切实放到联系解决实际问题上,把握他的精神实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回答和解决学生的现实思想问题;在启发教育中让学生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理解,从而增强邓小平理论课教学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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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营利组织在消费教育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领域日新月异,商品和劳务丰富多彩.要求消费者掌握一定的现代消费知识,做一个科学、理性的消费者,这就必须加强消费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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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非理性消费及其政策引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是我国的一项国策,而且我国落后地区人民的消费能力也亟待提高.但随着消费主义的到来,非理性消费现象日益严重,干扰着社会经济和个人的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应从战略的角度实施消费教育并引导居民消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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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新《消法》今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这为工商部门转变职能和履职尽责提供了良好机遇,同时也对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总局制定和修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以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与新《消法》同步实施,使新《消法》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更好用、更实用、更管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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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消法》的修订也在不断推进中,随着消费领域新问题的不断涌现,消费者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9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到2015年年底之前,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针对五大重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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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足1993年《消法》颁布实施20年来首次较大规模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执行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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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3年10月2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于2014年1月26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施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保护网络、电话、电视、邮购等非现场消费形式,细化了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义务,加强了个人信息保护,引入了公益诉讼制度,对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