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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3,(9):21-22
6月25日~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反垄断一处、竞争政策处派员赴吉隆坡参加了由OECD韩国政策中心主办、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协办的"打击串通投标—竞争执法机构经验"研讨会。此次培训系统介绍了串通投标的表现形式和执法经验,重点强调了竞争执法机构在查处此类案件中的职责。来自韩国、新加坡、印尼、蒙古和台湾地区的反垄断执法官员分别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执法经验和案例。一、串通投标是各国竞争执法的重点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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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4,(7)
正近年来,宁夏价格监督检查局不断加强对价格行政执法监督,逐步完善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一是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根据宁夏发改委廉政建设要求,我局制定了《廉洁执法风险防控管理机构建设手册》,涉及8个岗位,34个风险点(其中风险防范重点21个)。紧紧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着力构建前期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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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4,(4):70-80
波兰竞争法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尽管它在形式上模仿欧盟模式,但是其制度设计和实施机制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诸多差异。波兰竞争法的独特之处在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的规则竞合,保护竞争与保护集体消费者利益同步进行,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为规制重点,以公用企业为重点审查对象,在竞争执法和司法之外开展行业调查、国家援助控制、竞争宣传和推进等各种措施。波兰经验表明,中国应该更加重视竞争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以政府和国有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为重点规制对象,逐步提升竞争执法机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在竞争执法之外开展普遍的竞争推进措施并积极发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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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2012年度西南五省(区、市)工商部门竞争执法协作会议在重庆召开。此次会议是自去年4月五地工商部门签订竞争执法合作协议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年度会议。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工商局的竞争执法工作分管领导以及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总局竞争执法局宁望鲁巡视员到会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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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东莞)研讨会专题5月30日,“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研讨会”在广东省东莞市召开。加上去年6月北京和11月江苏省苏州两个研讨会(见本刊2005年第14、23期),12月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的赴澳大利亚考察,作为亚洲开发银行(ADB)对我国竞争政策与法律技术援助的一个项目至此圆满完结。回顾三次研讨会,与会嘉宾分享了中国政府、学术界、工商机关在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实践的探索和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紧密切合中国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前瞻性探讨。特别是在本次广东东莞研讨会上,与会嘉宾介绍的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等反垄断法基本概念以及有关经济性垄断调查程序问题,对工商行政管理公平交易执法人员将来更好地开展竞争执法很有启发。当然,相关领域的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比较研究还在不断进行中。本专题除刊发会议综述外,还有总局公平交易局姜瑞斌副局长的讲话,专家对有关经济性垄断调查程序问题的论述,来自深圳市工商局的论文专门介绍了香港政府经济政策决策机制及《竞争政策纲领》,希望读者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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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总局竞争执法局下发了《关于在竞争执法办案工作中实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此前,3月18日,竞争执法局在武汉市召开专题研讨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最后一轮修改完善。作为在竞争执法领域全面实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标志性文件,《指导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竞争执法、经济检查)处(局)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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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之一。在今年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局决定,用半年的时间,依法对电力、保险、邮政、铁路、商业银行等垄断行业进行反垄断专项整治,并同时加强对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事业部门滥用职权,强制交易的监管。3月7—9日,国家工商局在南京召开重点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座谈会,专门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对深入开展重点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这里重点介绍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专项整治,反行政壁垒等执法工作,以为各地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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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场秩序分析,研判与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市场秩序,可以帮助我们直观地把握市场秩序基本状况和主要问题、防范市场秩序中的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确定市场监管重点并有针对性组织丌展监管执法、提高市场监管科学化水平,这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和一项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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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3,(5):11-12
<正>2022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下称“市局”)充分发挥竞争执法职能,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等各类经济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一、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一是协同治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协调机制,聚焦民生消费、数字经济、电信、互联网、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部门联动优势,协同治理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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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全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激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备种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反限制竞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呼声日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五年来,在规范限制竞争行为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当然也无法回避一些横亘的现实问题,比如体制问题,执法手段问题等等。本专题介绍了国际上竞争政策和执法走向,我国竞争立法的发展动态,规范限制竞争行为的理论思考和执法实践,对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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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四川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负责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限制竞争条款进行调研论证。5月4日至12日、6月9日至16日,课题组分两阶段在四川省内部分工商局以及重庆、浙江、江苏、上海等地调研。通过调研,课题组整理出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搜集了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执法经验和修订建议等,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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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法律控制,有利于防范和消除税收执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促进我国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文从税收执法风险的概念和分类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从税收立法、执法、内部监督等方面简要阐述了如何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相应的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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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吴炳顺一、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强化执法力度《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以来,吉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认识该法对于建立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意义,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维护经济秩序的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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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欧盟世贸项目(二期)安排,经总局领导批准,2013年7月7日至20日,竞争执法局组织内蒙、辽宁、上海、苏州、福建、山东、四川、新疆、西藏等省区市工商机关竞争执法系统业务处长和执法骨干,赴比利时参加中欧世贸项目架内的反垄断专题研讨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