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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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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基于江西省余江区和四川省泸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探讨了传统农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两个试点地区在宅基地所有权上强化了治理单位和产权单位的关联性,在宅基地资格权上基于成员资格认定引入有偿取得机制,在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上探索了使用权流转和指标交易的不同方式。在分析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面临的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四点改革路径:明确村集体在宅基地监管中的主体性作用;以有偿使用为抓手优化宅基地资源配置,在宅基地退出补偿中引入收益分享机制,以宅基地"三权分置"为指导合理利用结余宅基地和农房。  相似文献   

2.
研究目的:基于浙江省象山县的案例分析,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交易成本分析法。研究结果:(1)通过象山县纵向案例分析,提出了“确权—赋能—活化—保障”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共同富裕的演化模型;(2)运用交易成本理论,聚焦宅基地社会保障属性与财产功能属性的动态平衡,揭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研究结论:宅基地“三权分置”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可从巩固共同富裕制度运行基础、放活共同富裕制度内生动力、拓宽共同富裕财产增收渠道、构建共同富裕红利分配体系4条路径整体推进。  相似文献   

3.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范围较窄、时间较短,各方面的认识不统一、举措不配套,政策落地与实施绩效存在偏差,许多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急需深入研究。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应该科学构建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高度重视"三权分置"改革的协同推进,系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优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现路径,重点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4.
研究目的:系统梳理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的理论探讨及实践探索,并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进行展望,以期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综合分析与系统推理。研究结果:(1)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是相互制约、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其中所有权是“母权”;(2)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面临着所有权行使主体的法律定位不明、资格权界定长期处于模糊状态和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度”难以把握等困境;(3)试点地区分别从宅基地所有权的行使、宅基地资格权的认定与保障、宅基地使用权的适度放活三方面展开进行了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研究结论:应面向中国式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立足于中国国情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一是“三权分置”的实现应坚持稳慎推进的主基调;二是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是落实“三权分置”的关键;三是“三权分置”的实现必须因地制宜。  相似文献   

5.
探索促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路径是现阶段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本文从产权配置形式和产权实施机制的视角着重探讨了两者对促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产权配置形式的有效性与产权实施机制的可执行性是影响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的关键因素;产权配置形式的权利权能内涵不清与权能实现路径的缺失,以及产权实施机制存在的委托代理风险和市场活力萎靡是制约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的关键问题;因地制宜地聚焦于产权实施机制构建更有利于促进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因此,本文认为现阶段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可通过提升复合型产权实施机制的可执行性进一步发挥产权功能,促进“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6.
[目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是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是解决当前农村土地内卷化的重要途径。系统研究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内在逻辑、实现路径对于相关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和现实意义。[方法]文章运用CiteSpace软件对2010—2020年中国知网收录的“宅基地“三权分置””主题的论文作者、研究机构、关键词以及关键词聚类进行可视化分析,探讨宅基地“三权分置”研究领域的前沿热点。[结果]现阶段宅基地“三权分置”研究热点聚焦于“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流转”“增量权能”与“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结论]梳理现有宅基地“三权分置”矛盾困境与实现路径,重点探讨“三权分置”改革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挖掘宅基地制度改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深远影响。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改革地区经验总结、对乡村振兴战略动态作用机理是下一步研究重点。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基于我国现实诉求的理论创新,其改革的实施路径和成效亟待实践探索和检验。本文基于陇西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重点阐述宅基地抵押探索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其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宅基地流转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重点探索的内容。现阶段宅基地权能实际扩张、宅基地功能转型及宅基地流转范围突破促成了宅基地流转的现实需求。本文基于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安徽省东至县的考察,对该县三个村探索的三种宅基地流转实践样态即“宅基地置换+村集体收储+工商企业租用”模式、“村集体主导+农户入股+合作社运作”模式及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管理模式进行案例分析,并分别从实施目标、实施资源禀赋、实施成效以及可推广性四个方面进行对比,进而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宅基地流转的推进路径,以期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路径及完善宅基地制度提供有益参考,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推进宅基地流转实践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9.
农村宅基地流转是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重要内容,其路径选择与规则建构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宅基地的“保障功能”和“福利性”决定了农村宅基地权利不能单独流转,“房地分离”理论不符合房屋与土地的天然附合,“房地一体”的天然属性决定了房地权利必然一并流转,房带动地流转成为“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流转的路径选择。宅基地使用权在该流转中是一种由《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分化出来的以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的用益物权,其应当是有偿、有期限的,类似于“土地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文章以浙江省象山县宅基地改革实践为基础,明确“确权是基础、赋能是核心、机制是关键、保障为根本”的理念,并以此为基础对农民宅基地流转进行规则建构和机制完善。  相似文献   

10.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目的是盘活利用宅基地和住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宅基地改革试点推进中,已形成包括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换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等成功实践,但仍面临着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所有权主体虚位、使用权权能不完整和资格权立法缺失等法律困境,同时现有法律制度限制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宅基地流转的配套措施也明显不足。因此,一方面要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立法,即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资格权立法和充实使用权权能;另一方面也要有限制地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并构建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虽然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有待解决与突破。在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了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优化建议,包括从宅基地盘活再利用、产业多元化发展等视角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从探索宅基地多重置换模式、健全宅基地退出补偿体系等方面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从适当放宽宅基地流转主体范围、健全宅基地市场交易机制等角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村生活、生态、生产“三生”融合发展,谱写乡村振兴优美篇章。  相似文献   

12.
侯亦丽  李悦萌  曹瓅 《山西农经》2023,(21):75-77+106
“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改革成为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受政治环境、资源禀赋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宅基地改革的模式要求不尽相同,改革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如何在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的背景下,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需要因地制宜地改革。文章从不同资源禀赋角度概括出三种宅基地改革模式:行政主导型、产业驱动型、数字驱动型,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地区,并结合试点案例分析总结模式特质,为宅基地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13.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但尚未明确"三权"的权利结构及内涵。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理研究应当从法教义学的视角,以试点地区的改革模式为分析的逻辑起点,通过总结试点模式,宅基地的债权性流转、物权性流转以及农民自身持有宅基地的三种情形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应有之义,同时增设宅基地资格权和宅基地租赁使用权以期合理诠释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相关制度设计应着力完善各权利的权属性质及权利内容,从而促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相似文献   

14.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不久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也都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这为继续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5.
<正>自上海市奉贤区、松江区被确定为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以来,根据中央及本市的要求和部署,在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两区高度重视,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围绕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着眼构建完善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按照各自的宅基地制度试点工作案积极探索、稳慎推进,到目前,两区的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宅基地制度。  相似文献   

16.
研究目的: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是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重点探索的内容,研究在新一轮改革试点背景下跨村保障农民户有所居何以实现,为试点地区探索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和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参考。研究方法:基于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社区的考察,从公共池塘资源治理视角出发,借鉴IAD分析框架,分析试点地区农户跨村有偿实现宅基地资格权何以实现。研究结果: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是农户跨村有偿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的前提;不同行动情境下约束各主体行为的规则框架是农户跨村有偿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的关键;宅基地常务理事会积极作为是农户跨村有偿实现宅基地资格权过程中的重要推动力。研究结论: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试点地区需要加快“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重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围绕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框架下进一步探索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17.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重庆市大足区作为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之一,在面对宅基地占集体建设用地比重大、布局散乱、确权未实现覆盖、隐形流转现象存在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实施地票制度、合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以及建立宅基地流转配套制度,探索出了一条西南丘陵山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新路子。结合大足实践,本文尝试构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并强调要强化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规范流转制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以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18.
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乡村振兴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目标。但其改革措施仍存在权属确认不明晰、使用权流转范围受限、宅基地流转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等诸多问题。结合福建省晋江市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的做法及不足,并与全国各地改革县作比较,得出以下结论:应在立法上逐步建立相对应的法规体系,具体应用上应明确集体所有权权属、扩大使用权流转范围、建立市场交易平台和健全相应制度,改革探索上可推进政府签约指导规范的政策。  相似文献   

19.
随着“三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乡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宅基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但宅基地使用权所具有的身份性使其流转受到极大的限制,致使宅基地被大量闲置和浪费,也难以解决“一户多宅”的问题。引入多元主体共同开发利用农村宅基地资源,构建新型宅基地盘活利用主体结构,应当完全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受让主体范围,拓展宅基地流转方式及多主体利用,健全宅基地退出机制和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宅基地经营性用途和利益分配机制,才能促进农村宅基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助力农村共同富裕和乡村全面振兴。  相似文献   

20.
[目的]文章通过对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中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困境的分析,提出合理完善建议,实现对资格权实现的法治保障,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入发展。[方法]实证分析法、政策内容分析法、文献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结果]我国的现行立法尚未对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以及制度构造做出明确规定,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目前还存在关于“分配请求权说”“用益物权说”“剩余权说”“成员权说”的争议,宅基地资格权的主要权能也并不清晰。同时,现阶段宅基地资格权在实现上存在主体认定不明确、登记制度不健全、行使制度不具体、救济制度不完善等现实困境。[结论]基于对宅基地资格权来源和宅基地改革政策目标的分析,应将其界定为成员权。通过对试点地区实践经验的总结,建议将宅基地资格权主体认定为“集体成员”,采用“三权三证”模式进行确权登记,明确资格权的分配请求权、成员获益权、管理参与权、退出补偿权4种主要权能,探究资格权多元化的救济途径,切实保障农民的宅基地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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