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研究目的:基于湖北省江汉平原、武陵山区483份农户调查数据,分析不同模式农地整治对耕地细碎化的影响效应及其区域差异,探求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耕地细碎化治理新路径。研究方法:综合指数法、双重差分模型。研究结果:(1)政府主导模式和新农主导模式通过促进地块集中连片的土地平整工程,改善农业生产关系的权属调整工作,共同降低自然因素和产权因素造成的耕地细碎化;(2)相对于政府主导模式,新农主导模式定位于现代农业发展,农地流转与农地整治的耦合度更高,土地平整工程和权属调整的比例更高,对耕地细碎化的治理效果也更为明显;(3)与丘陵山区农地整治相比,平原地区农地整治更能显著降低耕地细碎化。研究结论:建议继续大力实施政府主导模式和新农主导模式的农地整治,结合区域自然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区位优势,总结和完善农地整治的地域模式,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平整工程和权属调整工作,全面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2.
目的 揭示不同模式土地整治对农户生态生产行为的作用机理及其影响效应,探求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健康的新路径。方法 文章构建“土地整治—农地细碎化—农户生态生产行为”逻辑框架,基于湖北省天门市、潜江市、咸丰县、宣恩县483份农户调查的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不同模式土地整治对农户生态生产行为的影响差异。结果 (1)土地整治通过治理农地细碎化,推动农业规模经营与机械发展,有效降低农户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的投入,有助于塑造农户生态生产行为。(2)与政府主导模式相比,新农主导模式以现代农业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户的主体作用,强化土地整治与农地流转的耦合关联,更有利于改善农地细碎化程度,对农户生态生产行为的促进效果也更为明显。结论 应将农地细碎化治理作为土地整治的核心内容,在巩固和完善政府主导模式的同时,加大新农主导模式的支持力度,增强农户生态保护与社会责任分担意识,不断推进土地整治模式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在塑造农户生态生产行为、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构建生态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利益均衡下农地整治权属关系调整的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研究利益均衡下农地整治权属关系调整的发展动态,以探求适应新时期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权属管理的新机制。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和系统分析方法。研究结果:发达国家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通过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能、强化农民的有效参与、合理评定土地价值、开展权属登记工作等权属管理手段,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并促进农业现代化。然而,中国农地整治仍囿于以工程技术手段改造土地物理属性,对协调土地资源重配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变化重视不够,坚持以农民为核心、统筹兼顾利益主体的多元需求,是权属管理制度创新的关键。研究结论:权属管理要以"人地协调"为研究理念,以实现农地整治绩效最大化为研究目标,以农民利益保护为研究核心;要从制度设计和立法层面着手探寻多元利益主体的均衡路径,并从权属管理目标、主体、内容、方法、模式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实现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均衡。  相似文献   

4.
[目的]考察农地整治前后农户的收入流动性,并分析不同模式的农地整治对农户收入流动性的影响差异。[方法]运用双重差分模型探讨不同农地整治模式下农户收入流动性差异。[结果](1)农地整治对农户收入流动性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在实施农地整治后农户收入有明显的"上升"流动趋势;(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的农地整治模式对农户收入流动性具有显著正向影响;(3)农户家庭劳动力规模、农地经营面积和非农收入占比对农户收入提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户收入初始位置对收入流动性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结论]农地整治可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户收入向上流动;相对于政府主导模式的农地整治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对农户收入的提升作用更大。因此,应进一步推进农地整治,深化改革政府主导模式的农地整治项目管理体制,大力创新农地整治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地整治,为稳步提升农户收入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探讨农地整治对耕地细碎化的治理效果及其原因。研究方法:综合指数法,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结果:(1)从农地整治项目区总体来看,农地整治后,耕地细碎化程度仅降低了1.79%;(2)实施了土地权属调整的土地平整区的耕地细碎化程度降低了12.20%,高于未实施土地权属调整的土地平整区(3.46%);(3)项目实施管理者对土地平整工程重要性的认知较低,且39.13%的项目实施管理者认为没有必要增加土地平整工程投资标准;(4)分别有24.88%和28.29%的受访农户不愿意进行土地平整和土地权属调整,且农户对土地平整会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的担心程度对农户土地平整意愿有显著负影响,农户对土地权属调整会对自己不利的担心程度对农户土地权属调整意愿有显著负影响。研究结论:(1)农地整治项目实施有助于减轻耕地细碎化程度,但效果不明显;(2)在农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只有土地平整和土地权属调整相结合,才能有效治理耕地细碎化;(3)农地整治治理耕地细碎化程度效果不明显,是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6.
研究目的:研究农地整治权属调整对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探求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权属管理新路径。研究方法:采用熵权改进TOPSIS法量化评估农户生计资本指数,运用双重差分计量法分析权属调整对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研究结果:实施权属调整后,农户生计资本指标的双重差分值提高了0.056;权属调整对农户生计资本有显著正向影响,能显著提升农户的自然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且平原地区实施权属调整对农户生计资本的提升效果高于山地地区。研究结论:应以完善权属调整法制建设和规范管理为保障,建立权属调整与适度规模经营的联结机制,依据自然禀赋特征实施精准化、差别化的权属调整模式,为农田集中连片、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从而降低农户生计脆弱性,提高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  相似文献   

7.
目的 浅丘低丘是西南地区重要的地貌类型,探索其背景下耕地细碎化特征并进行分区整治有助于地区农业实现规模经营,助力乡村振兴。方法 文章从村域尺度选择重庆市垫江县某村作为研究区,以地块为评价单元,选择3个自然细碎化指标和3个权属细碎化指标,通过熵权法计算指标权重,综合指数法测算得每个地块自然细碎化指数和权属细碎化指数,并通过四象限法得到该区域不同的细碎化耦合类型。结果 (1)研究区自然主导细碎化以中等得分(53.41~64.20)为主,权属主导细碎化以较高得分(66.61~77.40)为主,权属主导细碎化程度更高。(2)自然细碎化程度极高和较高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岭的四周和谷的边缘,程度与坡度正相关;而权属细碎化程度在空间上的分布相互间杂,全面发育。(3)四象限划分结果分别为高自然细碎化高权属细碎化、低自然细碎化高权属细碎化、高自然细碎化低权属细碎化、低自然细碎化低权属细碎化,其占比依次为31%、32%、17%和20%。(4)在村域范围内进行耕地细碎化整治时,土地整治工程和权属调整都应结合细碎化的组合类型因地制宜,尤其是权属调整方面,可创设性地将自然细碎化高的区域(高自然细碎化高权属细碎化和高自然细碎化低权属细碎化)和自然细碎化低的区域(低自然细碎化高权属细碎化和低自然细碎化低权属细碎化)分别流转给不同类型的经营者,让其分别进行专业化经营。结论 浅丘低丘地貌背景下耕地细碎化以权属细碎化为主导,整治时应分不同耦合类型因地制宜进行土地整治和权属调整。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基于契约治理和关系治理维度分析农地整治项目治理机制,探究治理机制完善途径。研究方法:理论分析、因子分析、障碍因子诊断。研究结果:(1)农地整治项目契约治理包括控制权配置、风险分担、利益分配和关系协调等机制,关系治理包括信任、承诺、沟通和合作等机制;(2)农户对农地整治项目治理机制的评价(3.50/3.62/3.44)整体处于"一般—比较满意"水平,对政府主导整治项目的评价得分(3.50/3.62)高于非政府主导整治项目得分(3.44);(3)契约治理首位障碍因子为风险分担,关系治理首位障碍因子为沟通;(4)政府主导整治的首位障碍因子为变更通知/技术交底(障碍度5.54%/5.41%),非政府主导整治的首位障碍因子为风险处理程序(障碍度5.42%)。研究结论:合理分担风险、加强信息沟通,是完善农地整治项目治理机制的有效途径;当前农地整治仍应以政府主导为主,非政府主导作为重要的补充形式,还需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与完善。  相似文献   

9.
研究目的:从农户视角揭示农地整治中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与农地整治模式的关系,探寻农地整治模式选择中的交易费用影响因素。研究方法:因子分析、二值响应的Logit回归分析。研究结果:(1)农地资产专用性越强、不确定性越大,农户越倾向于选择政府主导的农地整治模式;反之,农地资产专用性越弱、不确定性越小,越适合农民自治模式。(2)影响农户选择农地整治模式的交易费用因素主要有经济地理位置、农户认知和经济政策。研究结论:农地整治信息公开透明、农户享有充分的权利将减小农地整治的不确定性,有助于提高农户对农地整治的认知,并更倾向于选择农民自治模式,减少农地整治交易费用,提高农地整治效率。  相似文献   

10.
研究目的:探讨PPP模式农地整治和政府主导模式农地整治分别对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的减贫增收效应及其差异。研究方法:可持续生计框架、问卷调查法、匹配倍差法。研究结果:政府主导模式农地整治对两类农户家庭总收入、农业收入的增加有显著影响且对非建档立卡户影响更大,对非建档立卡户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的增加有显著影响但增加值较小;PPP模式农地整治对两类农户家庭总收入、财产性收入及工资性收入的增加有显著作用,且对非建档立卡户影响更大;PPP模式农地整治对农户总收入、财产性收入及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远大于政府主导模式。研究结论:应重视农地整治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PPP模式农地整治的扶贫,完善相关政策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同时加强农地整治扶贫与其他精准扶贫手段相结合,以促进农地整治项目区内农户全部脱贫。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探讨不同模式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资本水平和结构的影响及其差异。研究方法:组合赋权法,耦合协调度,双重差分模型。研究结果:农地整治后,整治区户均生计资本总指数和生计资本耦合协调度分别增加0.106 3和0.091 2,其中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项目区分别增加0.143 3和0.129 6,政府主导模式项目区分别增加0.078 1和0.061 9,而同期未整治区分别增加0.010 4和0.006 4,说明农地整治是提高农户生计资本水平和改善农户生计结构的有效途径,且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的农地整治的作用效果大于政府主导模式。研究结论:应继续加大农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力度,创新农地整治实施模式,以提升农户生计资本水平和改善农户生计资本结构。  相似文献   

12.
本文构建农地整治背景下农户生计策略的分析框架,并利用湖北省农户问卷调查数据,采用双重差分(DID)模型,分析不同农地整治模式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农地整治可以促进农户由传统小农经营向农业规模经营生计策略转变,由务农生计策略向本地打工经商生计策略转变;不同农地整治模式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差异较大,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农地整治相比于政府主导模式农地整治对农户上述生计策略转变的作用更加明显;不同地貌类型区农地整治对农户生计策略的影响差异较明显,平原地区农地整治更能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由分散化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变,山区农地整治更能促进农村产业由单一产业向复合产业转变。基于此,今后不仅要继续加大农地整治的投资力度,还要创新农地整治实施模式,更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农地整治。  相似文献   

13.
《农村经济》2021,(4):119-126
在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治理格局大背景下,农地整治开启了由管理向治理转型升级的进程,农地整治重塑治理主体的路径和机理值得深入挖掘。遵循"整治—产权—主体"的逻辑理路探究农地整治对治理主体的重塑路径,即土地产权配置决定治理主体结构关系、土地产权流转建构治理主体弹性互动和土地产权重构增进治理主体价值共识。农地整治重塑治理主体的核心机理在于,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三条路径之间联动而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共同目标、能力提升和价值共识是其关键影响因素。这揭示了公共利益生产和分配塑造治理主体的根本逻辑。  相似文献   

14.
自主治理:一种中国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目的:运用自主治理理论对中国农地细碎化治理实践进行实证分析,为破解农地细碎化困境提供一种新模式,揭示中国克服农地细碎化问题的制度优势。研究方法:实地调查法和归纳法。研究结果:(1)自主治理是一种有效克服农地细碎化问题的模式,侧重于解决小农户面临的土地细碎化问题,有效推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2)农地细碎化治理也是公共事务治理,其理论基础是自主治理理论。(3)农地细碎化自主治理模式采取"农民主体、村社主导、政府引导"的组织化路径,形成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风险机制和违约机制,建立在集体土地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基础上。研究结论:自主治理模式能有效阐释农地细碎化治理实践,也可以揭示中国克服农地细碎化问题的独特效果,还为土地资源利用和农村公共事务治理提供了借鉴价值和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分析土地整治对农户“福祉水平—生态依赖”耦合的关系影响,并进一步揭示其影响的整治模式和地貌类型差异。研究方法:生态系统服务依赖度指数体系和半参数双重差分模型。研究结果:(1)地方政府和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均对农户实现“高福祉—低依赖”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江汉平原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促使“高福祉—低依赖”的实现概率高出地方政府主导模式17.5%,武陵山区这一概率则高出21.7%;(3)与武陵山区同一土地整治模式相比,江汉平原地方政府主导模式可促使“低福祉—低依赖”的实现概率降低10.5%,新型经营主体主导模式可促使“低福祉—高依赖”的实现概率降低25.3%。研究结论:土地整治对农户“福祉水平—生态依赖”耦合关系的影响受到整治模式和地貌类型的制约。  相似文献   

16.
目的 提升植被碳汇被视为应对气候变化、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尽可能全面地识别农地细碎化对植被碳汇的影响,能够从侧面展示农地细碎化治理蕴藏的生态价值。方法 文章基于卫星遥感数据,测算2001—2019年中国省级农地细碎化和植被碳汇水平,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空间计量模型实证考察农地细碎化对植被碳汇的影响。结果 (1)农地细碎化会显著降低植被碳汇,农地细碎化指数每增加1%,植被碳汇降低0.127 4%。(2)从农地细碎化维度来看,面积和分布细碎化均会显著降低植被碳汇。(3)从土地覆被类型来看,农地细碎化的影响并非局限于农地,同样会降低林地和草地碳汇,农地细碎化指数每增加1%,林草碳汇降低0.138 5%。(4)从空间关联来看,农地细碎化的影响并非局限于当地,同样会降低周边地区植被碳汇,存在空间溢出效应。(5)农业综合开发的土地治理项目能够降低农地细碎化对植被碳汇的负面影响,且相较于自筹资金,财政资金的治理效应更优,相较于农地治理,生态综合治理的治理效应更优。结论 应加强“生命共同体”系统思维,全面认知农地细碎化影响植被碳汇的广度和深度,重视农地细碎化治理的生态价值。在农地细碎化治理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生态保护和修复列为农地细碎化治理的前提。  相似文献   

17.
研究目的:探索农户生计资本禀赋对不同模式农地整治增收脱贫的影响。研究方法:有序Logistic模型。研究结果:农户生计资本禀赋对两种模式农地整治的增收脱贫均有显著影响,影响显著的生计资本指标对PPP模式农地整治增收脱贫的边际效应高于政府主导模式。研究结论:政府应该引导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地整治扶贫,以提高PPP模式农地整治扶贫项目的比例;加强农地整治扶贫与其他精准扶贫手段相结合,以促进农地整治区农户全部脱贫。  相似文献   

18.
本文利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723户农户的农业生产数据和DEA-2SLS模型实证分析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以及不同模式下的异质性。研究结果表明,由于遗漏变量的存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与农户农业生产效率之间存在内生性,忽略内生性问题将低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正向作用效果。户主受教育程度、是否以农业经营为主业、生产性实物资产价值、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模式下农户农业生产效率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相较于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因此,亟需深化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逐步推广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优化农业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以增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与农业发展的耦合度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整治的工程化及其成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整治在中国各地的广泛开展,比较显著地改善了所在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但也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工程化发展态势。农村土地整治的工程化主要表现为各地开展这项工作时偏重以工程技术手段平整土地并配套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忽视或者搁置权属调整。行政力量的偏好和农村治理的弱化是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化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过于重视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属性而忽视其社会治理属性的做法,已经使得农村土地整治偏离了本源,并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其发挥的正面效应。农村土地整治的持续发展理应统筹兼顾其工程建设属性和社会治理属性,尤其需要正确认知这项工作的本质内涵,扎实开展权属调整,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模式和改善农村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农地细碎化的现状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当前主要存在土地流转、土地整理、自愿互换等三种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研究基于行为选择的视角,对上述三种模式从行为目标、行为选择及治理效果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现有模式治理农地细碎化效果欠佳,其原因在于政府、农业企业、农村集体以及农户等参与主体的行为目标和行为选择存在多元化和不一致的特征,农村集体的所有权主体身份未能得到体现。在对安徽省首创的"一户一块田"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的考察中发现应当充分发挥农村集体所有权主体的作用,将农村集体和农户作为农地细碎化治理的核心主体。"一户一块田"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户层面的农地细碎化问题,实现了我国农地分配的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