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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即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即可依《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公证是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特殊职能。是国家强制力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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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公证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等法律,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的条件、范围、申请人、审查、当事人重新约定履行义务期限的问题、已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转让、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时的审查、申请执行期限和时效、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管辖等方面论述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若干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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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雷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8):123-124
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对充分发挥公证职能,规范民事经济活动和及时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维护正常的法律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债权文书在执行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难以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本文就债权文书中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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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雷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23):123-124
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对充分发挥公证职能,规范民事经济活动和及时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维护正常的法律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债权文书在执行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难以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本文就债权文书中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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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法》起草过程中的争论
依据《公证法》第2条,所谓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对不动产登记是否需要公证前置或者强制公证存在较大争议,但在最终颁行的《物权法》中,并未对不动产登记的强制公证问题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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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制度概况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或者法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滥觞于罗马时代的代书人制度,到了19世纪初,拿破仑统治下的法国率先颁布了《公证人法》,奠定了近代公证制度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颁布了《公证暂行条例》,2005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公证法》,而今的公证制度已日趋完善,公证机构也积极发挥着作用,因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更不应忽视公证机构的存在,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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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从公正的立场、作为中间人对申请公证的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证明,从而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将一切产生纷争的可能性均消灭在萌芽状态。现代社会要求每一个具备相应责任能力的公民和社会组织都要对其行为的后果负责,公证机构也不例外。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证机构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机构.就必须能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公证机构和公证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如果造成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损害,就必须向其进行公证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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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全证据公证的概念及保全证据公证的独立价值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6条均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权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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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所在单位县种子站于某生产队于2001年签订了一份推广种子合同。合同规定我站向生产队提供优良稻种;生产队在收获之后交付稻种款。此项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后施行。2002年生产队以收成不好为由拒付稻种款。我站向公证处提出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但生产队仍不付款。我站可否根据公证处的公证文书,要求人民法院强行执行?许某同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及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56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券书。据此,只有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才可申请法院执行。所以,种子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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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作为一项法定证明制度。它具有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的重要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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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房屋的所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优先受偿是指抵押人可以就抵押财产的代偿物或价金优先受偿,而不必与普通债权人或后位抵押权人按债权比例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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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进行代偿,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或者履行债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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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与债务人申请破产是现代破产申请中的两种形式.我国针对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相关法律规定集中在破产法,但破产法对于债权人申请破产仅做了概括性的规定,缺乏对债权人破产申请的必要限制,如此容易造成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的现象,不仅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也违背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初衷.因此,应当参考域外破产的相关法律,从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的限定、债权人人数的限定及增加债权人破产申请权行使的前置程序方面对债权人破产申请进行必要限制,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利益寻求到一个平衡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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