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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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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世界各地环境灾害事故频频发生。2010年以来,已连续发生多起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事件。比如2010年的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2011年日本地震造成的核污染事件以及我国2010年的福建紫金矿业的铜酸水渗漏事故、  相似文献   

2.
王学冉 《中国保险》2011,(10):24-26
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境破坏,而且会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因此必须明确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认定,即明确应对该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该责任认定的目的首先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以便尽可能的使其恢复到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前的状态,其次在于通过使侵权行为人根据损害赔偿的判决而承担责任,以遏制其他类似的侵权过错的发生。然而有学者认为,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会进一步的消弱无过错责任对侵权责任所包含的道德评价和对不法行为具有的遏制作用,即上述所说的损害赔偿的第二个目的。  相似文献   

3.
粟芳  赵超 《上海保险》2010,(5):9-14
一、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现状及困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保险业中的一个迟来的新客,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不断出现和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而应运而生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一般责任保险的不同在于其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是因污染环境而致。  相似文献   

4.
2013年春节前后我国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北京的情况尤为严重。恰在此时,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再次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5.
杨辉 《中国保险》2010,(3):59-64
所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是以排污单位发生的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这种保险机制中,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根据约定收取保险费,并承担赔偿责任,即对于排污单位的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直接向第三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  相似文献   

6.
高豹 《时代金融》2013,(21):163
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正式提出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体现出我国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以及我国解决环境问题的紧迫性。文章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中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作为任意责任保险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难以自动实施,需要以强制责任保险的形式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7.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转移分散风险、风险监控、社会管理等功能,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途径。本文在分析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窘境中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发现“强制模式”有利于化解当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尴尬局面,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快速推广。  相似文献   

8.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难点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瑞纲  许谨良 《上海保险》2011,(12):47-49,53
一、引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它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和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从公众责任保险发展而来的一种针对环境污染治理的保险品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成熟,是美国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种损害填补制度,被学者称为环境损害赔偿之“第二道重要救济防线”。  相似文献   

9.
10.
11.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在我国,专门性的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最早是在大连开展的,之后,在沈阳、长春、吉林等市相继实施。但当时开展此项保险业务的规模普遍不大。投保企业的数量甚微且呈下降趋势,甚至有的城市陷入无人投保的尴尬境地。  相似文献   

12.
欧洲的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辉 《中国保险》2008,(11):46-49
所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是以排污单位发生的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这种保险机制中,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根据约定收取保险费,并承担赔偿责任,即对于排污单位的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直接向第三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  相似文献   

13.
2013年,我国开始尝试通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来解决前两次自愿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中遇到的供需双向不足、市场难以自发形成的问题。但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推进进程,并不如想象中的那般顺利。实践表明,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撑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最终难逃“叫好不叫座”的命运。笔者认为,未来应构建由四个层次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法律体系,借此打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僵局。  相似文献   

14.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调研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新型保险品种,开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受害人的权益.本文从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规范和实践现状出发,探讨了该保险存在的问题,深入地分析了成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15.
本文系统地回顾了江苏保险业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采取的工作措施,总结了十多年来持续推进取得的积极成效,客观研判了在当前形势下江苏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进一步发展面临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加大宣传推动力度、加强政策和配套机制支持、深化风险管理与防灾减损工作、运用金融和财税支持手段等建议,旨在进一步优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保险业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发挥保险业防范分担生态环境风险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6.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作为分散被保险企业风险、及时救济受害人的金融工具,从试点政策一出台便被大众寄予厚望,但其随后的推广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随着环境治理方式从"环境治理"到"环境智理"的转变,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也进入数字化时代.针对当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存在的法律指引模糊、市场活力不足、行...  相似文献   

17.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简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济时  雷涛 《上海保险》2009,(11):15-17
随着中国保监会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联合出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成为行业热议的焦点,其能否成为缓解环境问题、保护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有效举措,取决于我们能否准确把握环责险内在规律,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  相似文献   

18.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保险业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之一,具有行政上的强制性和经营上的市场性特点。因而,既要有效地把握政府参与的尺度,又要调动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是保证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长效机制的根本所在。本文通过对各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模式的对比分析,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中的主要矛盾,在法律规范和政府责任的选择上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为中国特色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开展提供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19.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强险”)政策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实现企业环境治理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本文基于我国2008-2020年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实证考察了环强险政策对企业环保投资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并从企业、区域层面进行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第一,环强险政策有助于促进提高企业环保投资,这一政策效果主要体现在促进预防型环保投资、支持环境问题源头治理上,而对重在末端治理的治理型环保投资的影响不明显。第二,环强险政策通过合规压力机制和激励引导机制的作用改善了企业环保投资行为,即通过降低代理成本、缓解融资约束,进而促进提高了企业环保投资。第三,环强险政策对企业环保投资的促进效果主要体现在国有和较大规模两类企业中。第四,环强险政策对位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高以及环境监管力度较强地区的企业环保投资行为的正向影响更显著。上述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要加快我国环强险政策的推广进程,同时注重针对企业属性、规模、区位等因素分类施策,形成政策激励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引导企业进一步改善环保投资行为。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全球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了对环境进行有效优化,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提高企业生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个有效制度安排。通过国际比较,各国处理环境污染的机制有很大不同,鉴于我国起步较晚,存在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的供求不足导致推广困难、保险责任范围过于狭窄等问题,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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