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3.
5.
今年50岁左右的王忠明,家住潼南县别口乡老君村4组。王忠明有一门手艺,是帮人维修房屋。因为手艺不错,大家喜欢找他帮忙。今年3月14日,王忠明被本村村民蒋洪兵请去维修房屋。不料维修房屋时,王忠明从楼上摔下,经医治无效身亡。从王忠明受伤到死亡,蒋洪兵只付了两三千元,这让王忠明的亲属不满。王忠明的儿子王生(化名),今年29岁,务农。 相似文献
6.
在河南省滑县八里营乡刘苑村有一个大名鼎鼎的洋香瓜种植能手——刘树民。他靠种植洋香瓜致了富.还把种植技术传授给乡邻,使刘苑村成了远近闻名的洋香瓜专业村。在谈到刘树民的事迹时,乡亲们都说他的心比瓜都甜。 相似文献
7.
认识到“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重要”,可是自己文化程度较低,无法给儿子更好的成长环境。近日,在仁寿卖卤肉的吴单到论坛发表了一篇文章《〈孟母三迁〉引发的二十万悬赏》,想为“天资聪颖”的儿子找一个“高知识、有文化氛围”的家庭来寄养……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新晃侗族自治县某乡村民吴春莲有两个儿子,如今他们都已分家生活。1992年,在村委会主持下,吴春莲老两口和孩子们达成“分家协议”,规定:大儿子负责赡养父亲,二儿子负责赡养母亲吴春莲,各自将老人养老送终,互不相扰。1998年吴春莲的老伴因病去世,丧事都是大儿子操办的。2004年1月,吴春莲患病住院治疗花医疗费5000余元,由于二儿子家经济拮据,单独负责她的生活及医疗费用遇到了困难。于是,她要求大儿子出一部分钱,可大儿子却对吴春莲说,“分家协议”明确他只负责赡养父亲,吴春莲应由老二赡养,不同意承担吴春莲的医药及生活费用。吴春莲无奈,于2004年5月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承担医药赞,并共同赡养她。法院根据情况作出判决:吴春莲的医疗费5000元,由大儿子负担1500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