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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目前,我国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受托机构,企业年金理事会多为企业内部设立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相对于理事会模式,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的法律责任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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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笔者撰写了《企业年金法人受托的核心作用和优势》一文,对企业年金法人受托的核心作用进行了分析,比较了理事会受托与法人受托的优劣。本文结合国家企业年金新的法规,进一步论述了企业年金采用法人机构受托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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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账户一体化"企业年金服务模式的比较优势以第二批年金资格认定和年金基金移交市场化运营为标志,中国的企业年金市场已进入健康、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在企业年金规范化过程中,企业年金理事会和法人受托是普遍采取的两种方式,由于各方面因素的考虑,理事会方式一度成为各大型国有企业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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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200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12月24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郑斯林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是指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等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第三条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必须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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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中国企业年金信托型治理结构中的代理问题和受托责任进行了分析,认为加强信息披露有助于改善企业年金基金治理。新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年全基金向利益相关方披露财务状况、受托运营业绩和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然而,企业和企业年金基金这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在确认、计量和列报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本文从财务报告目标、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表、应付受益人待遇、会计与报告主体、会计确认基础六个角度对比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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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评述现行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指出我国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的目标是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融合: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信托模式具有多重委托代理特征,信托模式注定年金基金会计的主要使命是反映受托经管之责任;而年金基金会计信息需求者的多样性,又要求年金基金会计为利益相关者各方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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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评述现行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指出我国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的目标是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融合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信托模式具有多重委托代理特征,信托模式注定年金基金会计的主要使命是反映受托经管之责任;而年金基金会计信息需求者的多样性,又要求年金基金会计为利益相关者各方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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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评述现行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指出我国企业年金基金会计的目标是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融合: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信托模式具有多重委托代理特征,信托模式注定年金基金会计的主要使命是反映受托经管之责任;而年金基金会计信息需求者的多样性,又要求年金基金会计为利益相关者各方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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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是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颁布后第一家启动企业年金计划的公司。马钢的年金计划采取理事会受托模式,并实行市场化运作。2005年7月,马钢分别与浦发银行和中国银行签订了企业账户管理制度和企业年金的托管协议,目前年金账户管理、托管管理运行平稳有序。2006年4月,马钢与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正式签订了企业年金委托投资管理合同,至此,我国第一家规范的企业年金开始完整投入运作。马钢企业年金计划规定:“职工个人以本人的岗位工资、积累工资和物价补贴之和作为企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工作不满10年的缴费为7%,满10年不满20年的是9%,满20年不满3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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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受托账管一体化"模式的优点该模式不仅符合企业年金管理国际惯例,也是国家监管部门政策倡导的模式,有利于企业年金管理的专业分工和风险控制。目前获得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的11家机构,有9家同时拥有账户管理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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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的治理有缺陷。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是由自然人构成的共同受托人。在法律层面上地位不清晰,独立性较差;在专业化知识上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在硬件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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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紧扣我国《信托法》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分析了作为企业年金受托人,企业年金理事会其权利义务规范的不平衡,轻权利、重义务以及其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为促进企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发展,对企业年金理事会的有关立法应坚持鼓励和监管并重的原则,将理事会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化,同时加强有关部门机构之间的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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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方面。在信托型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是当然的核心治理主体。一方面,企业年金计划时间周期长,需要对企业年金从缴费到退休支付长达几十年甚至更长时期的基金运作过程负责;另一方面,受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