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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发(1993)14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的通知》第三条:“对新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从事农林特产生产的一至三年内给予免税照顾”。1994年1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第六条第二点:“对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自有收入时起一至三年内准予免税”。从以上两个文件来看,在荒山上植树造林,可获得免税的优惠待遇。笔者认为,国家制定这个政策的原意是要鼓励对荒山的开发和利用,使荒山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可是这个规定却很难操作,如荒山的标准怎样界…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部(2),水利部,林业部,国务院侨办: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制,同时体现国家对农业产业的扶持政策,国家确定: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和国家确定的边境贫困农林场给予免税照顾  相似文献   

3.
农林特产税问答农林特产税的纳税对象都有哪些?国家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农林特产生产而取得的农林特产收入,都要缴纳农林特产税。下列各项农林特产收入均属征税范围:(一)园艺收入,包括水果、茶、桑、花卉、苗木、药材等产品的收入:(二)林木收入,包括竹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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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税负加重和重复计征的问题 1.农特税 农特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一切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特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林农生产全面发展,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者单位:中国国营林场开发公司)  相似文献   

5.
交了农业税,还要交农林特产税吗近几年来,农林特产生产迅速发展。由于粮食、棉花等价格主要受国家控制,而农林特产生产直接面向市场,因此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种植农林特产的收入明显高于粮食生产收入,使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为此,适当征收农林特产税,对于促进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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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税含义减税是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减税也可以是国家对特定纳税人的税收照顾措施,或出于政策需要对特定纳税人的税收奖励措施。与免税一样,减税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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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大宗农林特产收入仍实行全国统一税率:海淡水养殖收入由10%降为8%。其中水珍品收入由15%降为8%;水果收入为10%,其中柑桔、香蕉、荔枝、苹果收入由15%降为12%;果用瓜收入由10%降为8%;原木收入由8%降为7%。对国有林区的森工企业,凡有上交计划木材和利润任务的,仍暂缓征收。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应税品种的税率,最低仍为5%,最高由不超过30%降为20%。各地随同农林特产税征收的不超过应纳税额10%的地方附加继续执行。二、农林特产税征收的范围,仍按照《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国发  相似文献   

8.
本文认为,目前将对农林特产收入征税作为农业税的一个税目的做法,无论在实际税制上还是在税制理论上都是一种矛盾的“二税合一”现象。并与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的现实明显脱节,因此,将农林特产农业税单立为农林特产税独立税种便成为势在必行的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9.
一、现行农业税制的弊病和问题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建立了我国一直延续至今的农业税收制度,即所谓"地区差别比例税制".按照这一制度,农业税分为两种:一是农业税,主要对粮食和经济作物征税;二是农林特产农业税,主要对茶叶、花卉、药材、橡胶以及其他经批准开征的农林特产收入征税.农业税的税率则包括平均税率和适用税率.平均税率体现当地平均负担水平和地区之间的差别,由中央一省一县自上而下地核定;适用税率则由县根据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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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以前称农林特产税),1983年3月以前,基本上是并入农业税一起征收,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1983年3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后,开始按照产品的实际收入单独计算征收。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将原农林特产税与原工商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合并,改为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税源零星分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多年来,为了发挥农业特产税调节作用,确保财政收入,各地农税征收机关对农业特产税的征收采取了很多办法和措施。有的对农民生产的农业特产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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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税负加重和重复计征的问题1农特税农特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一切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特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林农生产全面发展,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随后,同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于《规定》与《通知》本身不统一甚至存在一些矛盾,如《规定》不但重申规范了农业特产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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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高山茶、正宗台湾菠萝蜜、台湾黑糖棒棒糖……”森博会上,人气最旺的当属首次设立的台湾农林特产馆,地道的农林特产品和台湾美食吸引着络绎不绝的参观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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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培植地方财源看发展农林特产作物的重大意义杨自强发展农林特产作物,不仅可以增加物质产品,满足市场供给需求,提高农民收入,而且可以大大增加地方税收。因为新税制规定,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全部留归地方,农业税增收有限,而农业特产税增收潜力很大。因此,因地制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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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税制改革系列问答(十一)徐增宏36、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减、免税优惠政策?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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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企业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业务适用于三种不同的税收政策: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其中只有第一类涉及退税的计算。现分述如下。一、出口免税并退税适用这种政策的企业在出口货物时免征增值税,即免税;其出口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负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给予退还,即退税。(一)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退税分两种情况计算1.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货物出口时在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即免税,然后对内销货物计算应交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即抵税,对尚未抵扣完的进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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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农产品,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免税农产品的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企业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按照农产品的买价以10%的扣除税率计算进项税额。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对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要将其进项税额转出。其公式为:转出的进项税额=账面成本÷(1-10%)×10%犤例犦某企业(一般纳税人)经税务部门批准,使用收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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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这一规定非常原则化,并没有明确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哪些项目是免税的?哪些又是减税的?减税的又减多少?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作为行政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来予以明确,基本上集中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本文是对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农林项目所得税优惠的深度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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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自1983年底实施以来,已近20年的历史,经历了开征、加重、减轻、取消四个阶段。一、开征。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开始征收历史上第一次的农林特产税。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农村各种作物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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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农民应当承担的税与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应当依法纳税。如: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农业税;从事农林特产品生产并取得农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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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农业税还要交农林特产税吗?编辑同志:农民在承包耕种的责任田上已经有了上缴农业税的任务,去年我将二亩责任田改种了西瓜,有关部门又要征收农林特产税,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宁夏中卫县张保和张保和同志:近几年来,农林特产生产迅速发展,由于粮食、棉花等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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