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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合同无效的基本法律适用。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一旦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拘束力。凡不满足生效要件的意思表示,即便当事人已经达成合意,也不能产生合同上的法律效力。①合同效力的有无,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有极大影响。合同无效这种法律现象通常表现为已经在当事人之间成立的合同,因为具体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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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在合同中订立一项法律选择条款.明确规定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另一种方式是,在双方当事人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协议.合同中没有规定法律选择条款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争议,由有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其认为适用的法律冲突规则来确定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所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对于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可能导致适用某个国家的国内法或某项国际公约或某种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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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在履行合同中很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合同中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不能得到很好地履行.因此就导致了纠纷或争议的产生。解决这些争议的途径或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第三者介入予以调解、仲裁和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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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货物在海上运输灭失或损坏后,当事人首先必须确定责任主体,否则,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自承运人交付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年内未起诉承运人的.承运人或船东免除责任。此项规定表明当事人诉错对象除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外,更严重的是重新起诉时可能面临诉讼时效已过的风险。虽然《海商法》第72条规定“货物由承运人接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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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冻结”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40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经国家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在法律有新的规定时,可以仍然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这一规定实际上是赋予合同当事人选择权;当新法对当事人不利时,当事人可以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执行;当新法对当事人有利时,当事人可以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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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规定的违反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合同法上,建立预期违约制度以防范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风险对双方当事人及社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在同相关制度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预期违约问题做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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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合同法中,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仅仅存续于合同的成立与履行完毕这一段时间。如果合同关系尚不存在或未成立,就无所谓违约责任可言。因此,在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过失不成立或无效时,如何保护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成为违约责任不能解决的问题。缔约过失责任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而产生的。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争议。本为即对这一问题作一初步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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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合同的法定解除相关的概念 (一)法定解除的概念 所谓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其特点在于: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当此种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结果,在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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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期性、关系性和不完全性等特征,长期合同在适用一般合同法时会产生诸多困难。为此,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推出了《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16》,对长期合同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在诚信谈判、开放性条款、非固定条款、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不可抗力、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后的恢复原状、后合同义务等方面作了特别规定,从而对长期合同的立法调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避免直接适用于长期合同所产生的不合理结果,我国《合同法》应借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16》的相关规定,加入调整长期合同的特别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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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正如我国《经济合同法》第九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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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日益增多.现代化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诚信原则越来越受到重视.中国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不断的理论总结。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合同法》)。新《合同法》第10条明确指出:“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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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对合同成立和生效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协议。而合同生效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得到法律的认可,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两者之间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本质区别。虽然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显然不等于合同生效,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各有不同的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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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一词正逐渐走进经济生活,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新《合同法》规定的“数据电合同”即“电子合同”,这种合同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合同订立当事人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或先进的通讯设备进行异地订立,并且运用计算机网络代替传统的张纸订立合同,因而也被称为“无纸贸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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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必须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而《担保法》第五条中却规定“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若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因此无效,则担保合同有效。但是主合同不存在,担保合同亦无存在的必要,而《担保法》第五条规定的独立担保合同只适用于国际贸易合同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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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外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