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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江苏省新沂市某村村民王某来信反映:我村几个农户在1990年承包了村里的荒地,种植板栗。经过十多年的经营管理,板栗已由小树苗长成大树。去年秋天,村里进行土地调整,决定收回板栗地,进行招标拍卖,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答:村里能否收回你们承包的板栗林地,要根据你们当初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具体确定。如果在去年秋天土地承包调整时,你们与村里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关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村里无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收回土地。否…  相似文献   

2.
前不久,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某村四户农民状告当地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本来性质基本一致的案件,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其中的三户农民被法院驳回起诉,所承包的土地被收回;另一户村民却赢得了官司,法官判决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而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同时承包土地的四户村民,只有打赢官司的村民在承包时要求村委会签订了正式的土地承包合同。种地不赚钱:村里发包土地村民反映冷淡2001年10月,某村委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决定对村里的一些机动地进行发包,由于村委会没有将机动地发包的诚意,加之当时种地几乎是…  相似文献   

3.
《乡镇论坛》2010,(1):40-40
北京市昌平区某大学生问:我去年考上大学,户口也相应迁出,但承包地村里没有收回。现在我们村正准备进行农村股份制改革。请问,我的那份承包地能否入股?另外,我们目前仅有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影响入股?  相似文献   

4.
《乡镇论坛》2008,(25):40-40
辽宁省建昌县某村干部问:我们村一户村民在土地承包后分了家,将承包地分成三份,两个兄弟和父母各种一份:现在两位老人先后去世,我们准备将二老的那份地收回重新发包,可两个兄弟不同意,认为地应由他们种:请问,我们能收回承包地吗?  相似文献   

5.
法律顾问     
收回的承包地能否高价转包四川省盐亭县双碑乡一姓何的村民问:我们村在1999年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事后县政府向承包方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中写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如何理解这一规定?这一规定现在还有效吗?我们这儿将收回的承包地高价重新发包。请问,这样做合法吗?答:所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即在承包期内,除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两种情形外,作为发包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因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增减(如婚丧嫁娶、考学、工作等)而收回部分…  相似文献   

6.
江苏省镇江市某村村民来信说,我村村民小组组长家承包了数亩水稻田,2003年春,因其全家要到外地打工,没有精力耕种,转给我家承包,并确定由他到村委会办理变更手续。出于信任,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协议。我家耕种该水田至今,并按规定向村里缴纳了各项费用。去年7月,国家出台政策为农民减负,并对种粮户进行补贴。得知这个消息后,组长说,该承包地是临时给我们家种的,而且当时并未到村委会变更土地手续。他要求收回承包地,并领取补贴款。几年来,我很辛苦地进行耕种,将他家的劣地变成了良田,现在他突然提出收回。我对此想不通。请问,这块地的承包权究…  相似文献   

7.
《乡镇论坛》2008,(1):38-39
山东省章丘市某镇干部问:我镇某村自1982年落实承包责任制以采,一直没有调整过土地。二轮土地承包时,由于时间仓促、工作简单,没有实地丈量和核实,直接按第一轮承包合同抄录,村民没有签字:但在2002年核查计税面积时核实了面积.颁发了经营权证:但目前,由于征地补偿等问题,该村出现了很多矛盾和纠纷,存在着实际承包的耕地和合同与权证记载的面积不符、因死亡或迁出该收回的土地没有收回等问题,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在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村土地作适当调整。请问,是否妥当?  相似文献   

8.
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某村村民王某来信称:2000年年初,我村村支书王某与现承包人王某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村两委会议讨论未通过的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上签字,致使本村集体利益严重受损。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镇政府应如何指导和帮助村两委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答:土地承包关乎村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大事,不论承包地范围有多大,承包期有多长,也不论什么样的人来承包,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处理土地承包这类事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的大事时,应…  相似文献   

9.
颜东岳 《乡镇论坛》2011,(13):39-40
编辑同志: 10年前,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根据我家庭成员人数,与我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由我家承包耕地5.3亩,承包期限为30年。随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承包地块名称、亩数、期限作了进一步确认,并注明我为承包方代表,属家庭承包。前不久,因我与儿子、  相似文献   

10.
《乡镇论坛》2009,(13):41-41
辽宁省瓦房店市某村委会问:在承包期内村民全家进城市(户口迁出本村)承包地可否收回?菜地及承包果树可否收回?在承包期内如全户死亡。集体可否收回承包土地及承包果树和菜地?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  相似文献   

11.
3月20日,江苏省东海县山左口乡纪委抽调农经、财政、农技等单位精干人员,对白石头村20份村民承包荒地合同进行实地丈量。村民陈某承包合同书写有承包地3亩,而实际丈量为12亩,较合同面积多出9亩,村委会当即将其多出的9亩荒地另行发包,既挽回了集体经济损失,又彰显了办事公平。  相似文献   

12.
《乡镇论坛》2011,(4):42-42
广西合浦县廉州镇某村的一位退伍军人来信说:我1990年入伍到广西,1995年与当地一女青年结婚,户口也落在当地。2002年我把户口迁到现住址。但是,自从和我结婚后,村里就收回了她的承包地。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否分配承包地?  相似文献   

13.
《乡镇论坛》2014,(19):41-42
山东省菏泽市某县一村干部来信说:我所在的村有一户农民,老两口七十多岁,一直承包几块土地在耕种。子女早已分家单过,均住在县城,成为城市居民。去年和今年,老两口先后因病去世。经村里研究,决定将该户家庭承包的土地收回,  相似文献   

14.
重庆市巫山县某镇一位姓黄的妇女来信反映:她出嫁前家里有父母、她和弟弟四口人,共分得四个人的承包地。1988年嫁到外乡镇后,男方村组未给其分配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男方家庭也是按原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未给其分配承包地。而她娘家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依旧按原人数签订承包合同。2005年,县里建垃圾处理厂,将她娘家的全部承包地和自留山进行了征收,获得土地补偿费5万多元。黄某的母亲已经去世多年,父亲随其弟弟生活。土地征收后X IAN G ZH EN LU NTA N她向弟弟提出,她应当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但她的弟弟认为她没有资格享…  相似文献   

15.
<正>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某村民问:2008年我与土地所在地的村民小组组长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该村的一片荒山和荒地由我承包,承包期限为30年。同时该村民小组组长告诉我,除该片土地中的  相似文献   

16.
赫某诉张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其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与转让的认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性质上是一种行政备案,并不具有物权的创设效力,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土地承包合同在内容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应以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为准。  相似文献   

17.
四川省大邑县一村民来信问:我承包了某村的果林,因为3年来我精心种植,收成很好。这时,村主任看到这些就有了想法,他决定修改承包合同,为的是提高承包费,缩短承包期。村主任写好合同后,找到我,要我履行新合同,并强迫我在合同上签字。他说如果不签字,就要收回果林。我怕把果林收回,就不得已在合同上签了字。但之后我拒绝履行合同,村主任就强行摘光果林里的果子。为此,我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公民的民事权…  相似文献   

18.
案例:2004年5月,村妇葛某同丈夫王某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王某(原户主)名下的两块承包地转由葛某和随其生活的儿子耕种管理。协议签订后,在发包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下,他们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两块承包地转到了葛某的名下。  相似文献   

19.
法律顾问     
在承包地里擅自建的房屋征地时能否得到补偿 江苏省通州市某镇村民张某来信说:儿子长大成家后,原有住房比较紧张,遂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宅基地,因村里空闲地较少未获批准。我们便在自家的承包地里建了新房。2000年,政府决定征用我村土地(包括我家的承包地在内)建设工业团区。请问在计算承包地补偿时是否包括宅基地部分? 答: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住宅是一种违法行为。承包地属于农用地,住宅用地属于建  相似文献   

20.
浙江省宁波市一村支书来信询问:我所在的村甲组中有一位孤寡老人,村里一直按特困户给予照顾。老人在乙组的侄子也对老人的生活给予了照顾。老人过世,村里根据其侄子平时的照料,决定将老人的两间老房由其侄子继承。但是,在处理老人遗留的两亩承包地的问题上,村里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些人认为,承包田是可继承的财产,应由老人的侄子继续耕种;另一些人认为,该承包田属甲组所有,应当收回,交由甲组村民承包。请问,我们应如何处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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