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裁了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暴露了该制度的缺陷:适用范围过窄;赔偿倍数数额太低;赔偿倍数的基数不合理.因此,为了与国外法律接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应完善消费合同领域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确欺诈的含义;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数额;将惩罚性赔偿的基础确定为实际损失;消费者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2.
房屋装修是一项综合整体工程,具有专业性和知识性,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常常会遭遇到价格、品牌、质量方面的欺诈。房屋装修是消费行为,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因此房屋装修构成欺诈,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双倍赔偿的规定。同时,对装修行业中的恶意欺诈实施惩罚性赔偿,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有利于预防恶意欺诈和打击违法经营,有助于在装修行业中企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当然,具体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罚则时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全面欺诈的按照所收取装修款的一倍赔偿;部分欺诈的按照所欺诈部分价款的一倍赔偿。"房… 相似文献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开我国惩罚性赔偿之先河,自从"王海现象"以来,第49条规定已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渐觉醒,不断拿起法律武器向欺诈消费者的商家宣战,要求"双倍赔偿".但是因为其规定过于笼统,导致现实生活中的某些实际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本文拟从双倍赔偿问题谈起,争取多角度地探讨49条规定之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2009年12月26日,我国通过了第一部侵权责任法,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首次明确了关于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惩罚性赔偿不管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一直备受争议。这次,关于是否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当然也是引来了很大争论。本文将对惩罚性赔偿以及其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领域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5.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创造的制度,具有独特的惩罚和预防功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也有双倍赔偿的惩罚性规定,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局限。重点分析了在我国民法中完整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就其适用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赔偿始于英国,后为美国普通法系国家广泛应用,适用范围由侵权行为法扩展到合同法领域。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对加害人施以惩罚性配赔偿,我国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惩罚性赔偿始于英国,后为美国普通法系国家广泛应用,适用范围由侵权行为法扩展到合同法领域。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对加害人施以惩罚性配赔偿,我国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9.
惩罚性赔偿制度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此后不断发展,逐渐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可。该制度在1993年被引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后,不断发展,适应中国国情,逐渐被广泛适用。然而惩罚性赔偿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适用主体范围未厘清、适用客体范围不清晰、主观要件适用窄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相似文献
10.
剖析食品侵权与惩罚性赔偿的内涵,结合国外相关立法,分析该制度在现实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望食品侵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构建,并结合我国立法现状提出完善该制度适用的建议何为食品侵权与惩罚性赔偿《汉书·郦食其传》:"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20世纪以来,公司和企业潮涌般兴起,在高额利润的促使下,生产者、经营者不惜侵犯消费者的权益以获取非法利益。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在2010年7月正式开始实施,在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产品责任第47条中对惩罚性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出惩罚性赔偿为:“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依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从规定中可以看出,“明知”是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本文主要针对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的内涵,存在的缺陷以及改进的措施进行了相关的讨论。 相似文献
12.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英美法特有的制度,被广泛适用于包括产品责任在内的侵权案件之中。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中都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仍不完善。针对我国近年来发生的许多产品事故,笔者认为需要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成条件、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以使该制度能起到惩罚并威慑侵权者的作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对我国产品责任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分析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和存在意义,讨论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幅度、协调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使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最大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15.
惩罚性赔偿源于西方英美法系,作为舶来品在我国1994年正式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得到了率先运用。随后,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中都增设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时过境迁,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与《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相比都显得大大落伍了。在这样的背景下,2014年颁布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时俱进,对惩罚性赔偿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改,与旧消法和相关法相比,有破有立,破中有立。当然,新消法也并非尽善尽美,在某些方面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本文在阐述了惩罚性赔偿厦其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并就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的利弊进行了比较.认为我国应有条件地在产品责任中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惩戒不法经营者,我国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了有限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实践中却面临了一系列问题。本文从制度建立的目的出发,在消费者范围的界定、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客观要求、赔偿数额的确定、客体范围的限定和扩张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提出自己的想法。 相似文献
18.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惩戒不法经营者,我国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了有限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实践中却面临了一系列问题.本文从制度建立的目的出发,在消费者范围的界定、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客观要求、赔偿数额的确定、客体范围的限定和扩张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提出自己的想法. 相似文献
19.
20.
袁明宝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4,(3):11-13
关于职业打假人能否主张“惩罚性赔偿”,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久无定论。同时在学术界也无统一的标准。经济法学者秉持社会本位的原则,认为职业打假人的维权行为是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即使存在知假买假的投机行为以获取利益,也是经营者的产品存在瑕疵和缺陷为先,惩罚性赔偿条款的适用对经营者更具威慑力,有利于更好的规范市场秩序。本文主张从经济法学者的角度探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立法原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