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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近年来,市场上使用商标的农副产品越来越多,与之同时,使用“绿色食品”及与类似的标志(以下简称“绿标”)的产品在市场上也越来越多。因而,“农产品商标”、“涉农商标”、“品牌战略”、“打绿色牌”等词汇,也不断进入了我们的视野,甚至成为农业经济工作中的一个热门话题。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人将”绿标”在农产品“品牌战略”上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到不适当的高度;甚至将“绿标”的含义和功能与一般意义上的、由生产者注册和使用的产品商标(品牌)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2.
马宁  杨晖 《中华商标》2006,(1):29-31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一起图书商标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在出版的《罗马私法导论》、《法律人之治——法律职业的中国思考》两书封面上标注“法律人丛书”字样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图书商标“法律人”的侵权,而是属于对“法律人”通用词汇正当的、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该案是继2003年北京新东方案后又一起关于正当使用图书文字商标的案件。更重要的是,该案判决对正当使用图书商标的阐述比新东方案要详细的多,因而具有较强的示范与指导意义。笔者以本案为导线,试图归纳出一些原则,希望对今后判定正当使用图书商标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3.
证明商标是指证明提供的商品原产地、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他特定品质,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如纯羊毛标志,真皮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根据国家工商局制定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就是通过注册证明来实现的,这也符合1994年达成的关贸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精神。TRIPS虽然没有使用《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即《里斯本协定》)中原产地名称这个概念,但却规定了对与原产地名称含义相近的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内容。其基本要求是,凡加入WTO的成员国或成员地区,均须对其他成员的地理标志予以保护。有了这样的规定,我国的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与国际公约的接轨必将更加紧密,证明商标的注册依据也更充分。无锡“阳山水蜜桃”是否属于“TRIPS”所称的地理标志?又能否作为证明商标注册?本文拟对此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近日,有经营销售商场的客户咨询其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吲际分类》表第35类“推销(替他人)”服务项目上的注册商标被他人作为食杂店店招使用是否构成商标展权,笔者在告之商标和企业字号分属于不同法律规范并且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的同时,对第35类“推销(替他人)”是否适用商业企业进行了一番思考,  相似文献   

5.
从2003年5月1日起,未获“3C”(“中国强制认证”的英文缩写)认证证书和未加贴认证标志的国外商品将不准进口,国内产品不准出厂销售。检验检疫部门近日再次提醒进出口企业要加快“3C”认证步伐。强制产品认证,是依照法律法规对产品实施合格评定的制度。我国将原来属于技监、商检两个部门的“长城”标志(对国内产品的认证标志)、CCIB标志(对进出口产品的认证标志)合并为“3C”标志,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我国首批公布需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共19类13…  相似文献   

6.
2006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长城商标亿元侵权案”做出终审宣判: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下称嘉裕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嘉裕长城及图”商标的葡萄酒侵权产品,并赔偿“长城”葡萄酒商标所有人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粮集团)经济损失1061万元。至此,我国建国以来标的额最大的商标侵权索赔案终于尘埃落定。  相似文献   

7.
周春峰 《中华商标》2023,(12):16-19
<正>一、现行中国地理标志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自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开始,中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已历经近40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迫切需要从顶层设计的层面对地理标志制度进行完善。(一)就行业监管而言,现行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和监管模式不统一,并行且冲突目前,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在法律制度层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规范体系。依据现有不同的法律规范,我国地理标志管理制度和模式存在“三套制度、两种模式”,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地理标志商标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地理标志产品制度、农业农村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  相似文献   

8.
作为一家拥有自主品牌/商标的企业,近年来常常会接到来自商标代理机构的善意提醒:有与贵企业商标近似的商标被商标局公告,是否需要提出异议?大部分企业听到类似言辞,一般会选择了解被公告的商标的详细信息、与自己企业商标的近似程度、指定使用产品与自身企业生产产品关联度、被公告后的解决方案等信息。经过分析。企业会选择是否有必要在公告日期三个月内以自己企业名义提出或授权委托代理提出异议申请。以下我们来看个异议的实例:在第9300867号“鸿雁福鸿”申请商标公告期内,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鸿雁公司)发现该商标与其在第9类上申请注册的“鸿雁”驰名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相似文献   

9.
《中华商标》2009,(3):32-32
商标申请人、各商标代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对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第16类“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四种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其整体是国家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报纸、期刊、杂志名称的,可以初步审定。因此,商标申请人在第16类“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四种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的,除按照商标注册申请的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相似文献   

10.
刘敏 《中华商标》2002,(6):19-20
“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人”与“利害关系人”属于商标法律概念,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本法)未对三者进行定义。由此,商标执法人员在实践中往往出现不同的认识,甚至不同的执法部门可能会出现不尽相同的理解。这样势必影响本法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11.
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动漫形象的所有权人可以将其所拥有的动漫形象申请注册为商标,也可以通过该法对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的保护来阻却他人将其动漫形象申请注册为商标。本文拟对这两种动漫形象的商标法保护路径予以分析,并指出:确认动漫形象的商品化权,并将其纳入到《商标法》中“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的范围之中,是充分利用商标法律制度保护动漫形象、促进动漫产业健康而快速发展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2.
德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体现在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下文简称《商标法》)中。德国《商标法》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其一。是在《商标法》中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作出专门的规定。德国《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有三商标、商业标志和地理来源标志,该法第6部分即为“地理来源标志”,它是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专门规定.这是一种专门的立法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13.
李长宝 《中华商标》2005,(11):40-42
现行法律规定 商标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实现商标财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我国商标法第40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3条均明确要求许可人应履行“备案”手续,但却未涉及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效力问题。我国最高法院颁布并于2002年10月16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弥补了现有法律规定的不足,该条共有两款,即:  相似文献   

14.
孙翼  程永 《中华商标》2013,(10):55-56
近年来,山东省平邑县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制定了商标发展的五年规划,明确商标工作的发展方向,全力支持广大企业积极申报注册商标,提升平邑经济发展的规模和社会知名度,在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上都有了新的突破,使商标成为了平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2013年4月平邑县金银花标准化种植协会荣获“山东省地理标志商标运用示范单位”。近日,平邑县地方镇罐头产业集群荣获“山东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园区(行业或产业集群)”。  相似文献   

15.
温总理这句话讲得太好了!现在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重商轻标。商标是什么?是标志。“志”和“记”原本都有“痣”的意思,是一种记号。商标这种记号是用来区别商品来源的,是把你家的商品和我家的商品区别开来的,把市场上各家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商品统统区别开来。商标的作用就是避免混淆而防止消费者(用户)对于不同商家商品的误认。因此,商标法都有一个重要的要求,要求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  相似文献   

16.
《中华商标》2008,(10):20-22
广东省阳江市是“中国刀剪之都”。为进一步摸清阳江市商标发展状况,提升阳江刀剪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近日,我们对阳江刀剪行业商标(品牌)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如何加快阳江刀剪行业商标(品牌)发展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地理标志的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TRIPS协议对此做了专门规定。目前,各国关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通过专门立法进行保护;二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三是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律保护体系中。本刊选登的《爱沙尼亚地理标志保护法》即属于第一种类型。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始于199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去年修改的《商标法》进一步对地理标志做出了明确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到目前为止,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达70余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施品牌营销战略,是促进我国农副土特产品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振兴我国农业经济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8.
张诚 《中华商标》2006,(12):39-42
《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肯定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具有对抗力的法律意义。但其确切含义如何,目前没有一致意见,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理解:有观点认为在前后两个商标独占许可合同(前者未备案,后者已备案)的状况下,两个被许可人均有权使用系争商标,都不能阻止对方使用。本文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9.
奥林匹克标志的“商标”属性 中国目前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通过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等形式进行保护,其中又以商标保护为中心。2002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20.
陈洋古 《中华商标》2005,(10):56-57
近年来,绵阳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一些独具特色、品质的农副产品的商标被国内、国外抢注事件时有发生,如其他公民、法人或经济组织在国内按商标国际分类(共45个类)的不同类别上注册的“丰谷”、“谷丰”商标就达30件,已知的在同类向香港申请注册“豐谷”(注:香港未实行简化字,“豐”与“丰”相同)商标1件;“涪城麦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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