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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近年来由于国际投资的发展,投资保护范围的扩大,投资者与东道国所签订的合同往往亦属于BIT(双边投资协定,下同)保护的外国投资。若东道国违反合同义务,投资者一方面可以依据合同提起合同索赔;另一方面,在特定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根据BIT提起条约索赔。由于各方对有关BIT中存在的"伞形条款"存在不同理解,对伞形条款的适用总是存在分歧未能得到最终解决。本文通过对"伞形条款"的历史演变进行分析,提出伞形条款可以将合同义务提升为条约义务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在20世纪60年代的国有化与征收浪潮中,国际社会为调和两大阵营的矛盾,在世界银行的主持下努力达成了《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投资争议公约》(ICSID公约),为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方式树立了典范。因此,在1965年华盛顿公约签署之后,大部分BIT规定,缔约国一方与缔约国另一方的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应利用ICSID仲裁体制。但是ICSID本身并没有对要求用尽当地救济规则做出严格规定,而是要求缔约国可以在签订的同意"中心"仲裁的双边投资条约中明确规定将用尽当地救济作为提交"中心"仲裁的前提条件。一旦缔约国之间没有这种明确要求,就视为东道国放弃当地救济。可见,作为一项传统的国际法原则,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在当今国际上签署的双边投资中被逐渐淡化。目前大多数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都不再坚持将用尽当地救济作为同意"中心"仲裁的前提条件。面对这种情况,我国是否有必要在签订双边投资条约中继续坚持将用尽当地救济作为同意提交仲裁的前提呢?本文在分析我国投资现状的基础上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相似文献   

3.
双边投资条约(BITs)是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之间签订的保护私人投资关系的协定。双边投资条约的签订有助于改善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大量流入。但盈利是资本的天性,外资免不了东道国的经济主权发生摩擦和冲突。如何解决瞎一问题?本文以中国的双边投资条约的实践为研究对象,对此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4.
李晓燕 《大众商务》2010,(2):239-239
为了统一规范解决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间的投资争端,1965年3月,世界银行制定了《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我国于1993年1月7日正式成为《ICSID公约》的成员国,我国在许多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都规定了解决投资争端的仲裁机制,ICSID仲裁机制的发展变化使我国开始面临一些新形势和待决问题,那么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利用ICSID仲裁机制的发展成果,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的同时国家主权也免受侵害,是当前我国投资立法和条约实践中必然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李晓燕 《大众商务》2010,(4):239-239
为了统一规范解决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间的投资争端,1965年3月,世界银行制定了《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我国于1993年1月7日正式成为《ICSID公约》的成员国,我国在许多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都规定了解决投资争端的仲裁机制,ICSID仲裁机制的发展变化使我国开始面临一些新形势和待决问题,那么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利用ICSID仲裁机制的发展成果,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的同时国家主权也免受侵害,是当前我国投资立法和条约实践中必然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在多边投资条约破产的情况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对促进国际投资的自由流动发挥了重大作用。对投资定义的宽窄程度将直接影响国际投资条约适用范围的大小,本文专门讨论中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对投资的定义,通过对不同的投资定义的分析,结合我国外资立法的具体规定,分析我国签订的BIT与外资立法中存在的法律冲突问题,以籍对我国外资立法的完善提出一定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7.
晚近国际双边投资条约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不论从形式还是从内容上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总体变化特征是调整对象日益专门化、投资保护标准日益提高、争议解决方法日益多样化等.伴随着这些特点的出现,东道国对外资的管辖权也呈现出逐步缩小的趋势.本文主要阐述晚近国际双边投资条约的一些显著变化动态.  相似文献   

8.
在多边投资条约破产的情况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对促进国际投资的自由流动发挥了重大作用.对"投资"定è义的宽窄程度将直接影响国际投资条约适用范围的大小,本文专门讨论中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对"投资"的定义,通过对不同的"投资"定义的分析,结合我国外资立法的具体规定,分析我国签订的BIT与外资立法中存在的法律冲突问题,以籍对我国外资立法的完善提出一定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9.
在多边投资条约破产的情况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对促进国际投资的自由流动发挥了重大作用.对"投资"定义的宽窄程度将直接影响国际投资条约适用范围的大小,本文专门讨论中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对"投资"的定义,通过对不同的"投资"定义的分析,结合我国外资立法的具体规定,分析我国签订的BIT与外资立法中存在的法律冲突问题,以籍对我国外资立法的完善提出一定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0.
近些年,投资条约仲裁已经越来越多地被投资者当作强有力的工具用来挑战广泛的东道国管理措施。本文以Philip Morris公司与澳大利亚和乌拉圭的投资仲裁为例,探讨了东道国对WTO法律的违反构成对FET标准的违反的可能性;分析了WTO和投资仲裁间的管辖权重叠或管辖权冲突可能会导致WTO法律体系碎片化的风险;通过考察BIT背景下投资保护与其他国际条约相关条款,指出WTO成员应发展更有效的规则以防止WTO法的整体性在投资条约中遭受来自投资者的过度干涉。  相似文献   

11.
国际投资条约传统上仅以促进投资自由化和投资者利益保护为价值取向,晚近随着国际社会的演变,开始逐渐关注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等非投资价值的保护。这一趋势既表现为国际投资条约内容上的发展变化,也在当代国际投资仲裁案例实践中有所体现。国际投资条约价值多元化之发展趋势源于新自由主义的失败、资本流动方向趋于多样化、全球治理议题的兴起等多方面原因。国际投资条约的未来发展,应当是在促进投资自由化的同时,逐步实现投资者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协调统一。中国应在BIT缔约谈判中转变立场、关注多元价值平衡,同时应注重引导"走出去"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2.
随着国际投资条约的发展,投资条约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宗旨深刻地影响着国际投资仲裁,使其暴露出过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倾向。这种利益保护失衡的状况反映在国际投资仲裁审查标准上,即为以商事化的审查标准审查东道国政府的公法行为,仲裁庭在审查国际投资争端时,忽视了东道国政府的公共利益。改变这种状况的方式包括:去除审查标准的商事化色彩,选取更加适当的审查标准以及就BIT的相关问题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国际投资仲裁中出现的东道国反请求案件,实际上反映了ISDS机制中存在偏向投资者与争议双方利益失衡问题。东道国在投资仲裁中的反请求权,不仅体现了程序公平与利益平衡原则,也起到制约投资者滥诉行为的作用。实践中,仲裁庭对反请求管辖权及可受理性的判断认定过于严苛,使东道国反请求难以得到支持。对反请求的管辖权与可受理性问题,仲裁庭也面临反请求规则的适用标准如何确定以及ICSID公约与投资条约的适用关系如何处理的难题。同时,合同反请求与条约本请求的关系与影响,也是有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反请求规则适用问题是从公约标准、条约规定、东道国法三个层面展开论述分析,以确定三者的适用关系。其中涉及的核心问题,一是如何确定反请求管辖中的"双方同意"与"关联性"要求,二是事实关联性与法律关联性的关系分析。在关联性要求方面,反请求可能因不符法律关联性要求而被驳回,除非东道国能证明其所依据国内法规定与投资条约内容有实质关联。投资合同义务与投资条约义务之间关系足以构成反请求的事实关联性,而法律关联性应当结合事实关联性加以判断而非独立的必备条件。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中国最大的境外投资BOT项目,密松水电开发项目被搁置不仅使中国投资蒙受巨额损失,也给中缅双边经贸合作造成了巨大影响。停滞数年的项目至今仍无有效解决方案,说明中国政府和企业以传统的手段和途径来解决国际投资争端,即政治外交和友好协商,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中方应尽量弱化搁置项目可能造成的政治影响,诉诸法律手段,善用国际法律规则,尽快启动法律程序,追究缅甸政府的违约行为和违反条约项下公平公正待遇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5.
1982年以来,我国签署了128项双边投资协议,其中103项已经生效。这些协议中有37项包含对国民待遇的规定。这些规定对国民待遇的表述并不一致,适用国民待遇的范围也有所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立法的统一和稳定,因此我国有必要制定自己的投资协议范本。对国民待遇的规定反映了投资自由化的程度,我国目前仅将国民待遇适用于投资运营阶段,但在未来,投资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已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16.
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台及国际社会在海洋法层面实践活动的不断丰富,越来越多的双边投资协定通过“领土定义条款”的形式将领土以外的水域纳入适用范围。但因双边投资协定碎片化的特征,不同双边投资协定的领土定义条款存在显著差异。此外,国家在不同水域所享有的主权性权利、管辖权的类型和范围亦有较大差异,使得特定双边投资协定能否在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其他国家管辖水域等非领土水域的适用,以及能够对哪些具体的涉海投资实现保障都需要单独加以判断。作为国际投资领域和海洋法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大国,中国应重视双边投资协定和海洋法之间的联动关系,以两者之间的互动为契机,尽快使更多双边投资协定能够实现在非领土水域的适用,并通过海洋法实践进一步扩大双边投资协定的适用范围,从而追求涉海投资保障以及有效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目标的共同实现。  相似文献   

17.
与其他形式的黄金投资相比,黄金期货投资是一种最具魅力的投资工具。黄金期货投资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征,它市场流通性高,有利于投资者进出,投资者既可以在行情上升过程中先买后卖赚取价差,也可以在行情下跌过程中先卖后买赚取价差,从而做到双边获利。正因为如此,黄金期货很快得到投资者的青睐。然而,任何投资的风险与收益都是共存的,做黄金期货必须谨慎从事,切不可麻痹大意,只有澄清误区、防范风险,才能在黄金期货投资中事半功倍。  相似文献   

18.
在美国适用的海关国际条约不仅包括美国缔结或加入的,以海关事项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海关国际公约与双边海关协议,还包括那些含有海关事务国际合作内容的国际条约,即全球或区域贸易协定与专业贸易协定。在条约适用的时间范围上,在美国适用的海关国际条约并无特别之处,而普通条约适用中的“领土”概念往往被“关境”所取代,并存在域外适用与无关领土适用的两种特别情形。海关国际条约在美国的执行由于美国宪法对于条约缔结的规定带来了模糊性与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9.
我国股市所存在的不公平现象主要有公股与社会公众股的投资成本差异过大,而发行价格市场化把这种差异推向了极端;二者的权利存在着实质上的不平等;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之间占用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严重不对称;一级市场不同类投资者之间投资机会不均等,中购资金效率相差悬殊;二级市场融资机会不均等.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以引力模型为基础,利用1990~2011年40个与中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国家的面板数据,采用混合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签订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显著地促进了各国对中国的投资,中国与发达国家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投资促进效果更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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