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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编辑部 《农村财务会计》2007,(8):22-23
龚汉仁同志: 您来信咨询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村集体耕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可以继续承包吗?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就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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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可以流转吗?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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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通讯》2002,(1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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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芬同志: 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它方式的承包"两种方式."家庭承包"是广大农村普遍推行的、以户为单位的承包方式,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针对耕地、林地等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式."其它方式的承包"是针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这类承包的承包人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或组织.就你述及的情况,你们家4.5亩的耕地属于"家庭承包"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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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对我国农村土地的家庭以及其他方式承包的原则、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它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根本大法,农村土地承包必须依照本法进行。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如荒山、荒沟、荒丘、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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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四荒”出让而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农地制度改革,下一世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也将以农地制度的日益完善为重要标志。近几年来,以山西省为代表的一些地区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有偿出让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的使用权,进行了以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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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四荒”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艾云航土地历来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焦点之一。拍卖“四荒”地(荒山、荒坡、荒沟、荒滩)使用权,是继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后土地制度建设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和重大突破。由于它可以明晰土地产权,延长土地承包期限,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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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依法赋予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和非法剥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在具体执行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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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及实现形式的创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承包农村集体土地所具有的经营权利。在现实运作中应具有以下一些法律性质。(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于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的结果,是一种民事权利,其核心是经济利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也规定:“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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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作为一种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方式与诉讼相比,具有哪些优点呢?笔者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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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争议日益增多,尤其是在"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安排确定后,农户家庭承包地"继承"的问题将更多出现。农户的承包地"继承",不能一概而论,需分类讨论。当前我国农民家庭承包地从用途和类型上可分为农地、林地、水面和四荒地。从来源上看,这些承包地的来源途径分别有向集体承包方式,也有经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