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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起,我国增值税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的制度。当专用发票开具后发现票面错误或无法认证以及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等情况时,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之前,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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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主要有:(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62005]78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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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5,(8)
生产型企业取得海运费发票可否抵扣进项?
我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山东省胡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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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属于“营改增”范围,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如果海运费是提供沿海运输(即在中国沿海各港口间的海上运输)服务发生的,按“营改增”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货运专用发票。受票方符合其他条件的,海运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海运费是国际货运产生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也可推断,国际货运不应开具货运专用发票而应使用普通发票,受票方不能抵扣海运费的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这里国际运输是“服务”,与货物不同,但是增值税的原则应该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我企业属生产型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现在取得的海运费发票,营改增后,可否抵扣进项?(山东省胡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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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属于“营改增”范围,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如果海运费是提供沿海运输(即在中国沿海各港口间的海上运输)服务发生的,按“营改增”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货运专用发票。受票方符合其他条件的,海运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海运费是国际货运产生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也可推断,国际货运不应开具货运专用发票而应使用普通发票,受票方不能抵扣海运费的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这里国际运输是“服务”,与货物不同,但是增值税的原则应该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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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薄膜晶体管显示器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5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4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5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纳入防伪系统开具和管理。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5]54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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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4 号)有关规定,为了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系统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下属的全资和控股营业网点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开具原纸质通用机打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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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实施以来,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对企业进货退出及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的使用管理甚少提及。笔者认为,加强对证明单的使用管理,对完善新税制、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证明单是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依据。购货方则凭红字专用发票扣减当期进项税额。我们在征管检查中发现企业普遍有拖延红字专用发票入帐时间的现象。为此,笔者认为,除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规程外,应制定有关证明单使用管理方面的制度。1建立证明单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取得证明单、开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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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财会》2006,(2)
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为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知还强调,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有的专用发票,并不得再对其发售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其发售专用发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摘自《财会信报》)一般纳税人售免税货物不得开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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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同商业折扣、折让相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即都会导致企业的收益减少.为此,有实务工作者指出现金折扣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可行性.本文从现金折扣的性质判定、增值税征缴原则、会计准则处理三个角度,对现金折扣与增值税的关系进行了辨析,指出现金折扣不具有价税分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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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同商业折扣、折让相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即都会导致企业的收益减少.为此,有实务工作者指出现金折扣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可行性.本文从现金折扣的性质判定、增值税征缴原则、会计准则处理三个角度,对现金折扣与增值税的关系进行了辨析,指出现金折扣不具有价税分离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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