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影响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明确,建筑业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文件的出台,将延续多年的建筑业缴纳营业税改按增值税进行征收的重大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建筑业如 相似文献
4.
《广西会计》2001,(7)
20 0 1年 4月 6日 财税〔2 0 0 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扶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 ,现对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 2 0 0 1年 1月 1日至 2 0 0 2年 1 2月 3 1日 ,对农村信用社继续按照 6%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其中按照 5%税率计征的部分由地方税务局征收 ,按照另外 1 %税率计征的部分由国家税务局征收。随同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仍按营业税应交税额中按 5%税率征收的部分计征 ,并由原征收机关负责征收。二、从 2 0 0 3年 1月 1日起… 相似文献
5.
6.
7.
8.
<正>一电信业实施"营改增"为进一步完善税制,释放改革红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4月30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电信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按照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而营改增后适用6%和11%的增值税税率,税率和税种都发生变化,这对电信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同时与电信业同一链条上的相关企业也会受到影响。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7月21日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收入营业税(5%)、房产税(12%)和其他税费。 相似文献
10.
《广西会计》2001,(1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第四批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 (基金 )项目名单 ,并规定 ,对列入名单的收费 (基金 )项目 ,自 2 0 0 1年 8月 1日起不征收营业税 ,此前已征税款不再退还 ,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财税 [2 0 0 1]144号 )。第四批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基金 )项目共包括 32个 ,具体如下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 ;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工本费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费 ;国境卫生检疫费 ;进口食品卫生检验费 ;《兽药典》、《兽药规范》品种审批费 ;畜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 ;《自费… 相似文献
1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 相似文献
12.
《广西会计》2001,(8)
财税〔2 0 0 1〕55号 2 0 0 1年 4月 2 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 ,现对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村信用社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万元 (含 3万元 )以下的 ,暂减按 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万元以上、10万元 (含 10万元 )以下的 ,暂减按 2 7%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国家确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本通知自 2 0 0 1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 相似文献
13.
14.
15.
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与局部服务业将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力案的通知》,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0%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0%两档低税率。对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类应税服务项目,交通运输服务按照11%的税率,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前,物流业运输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0%,服务类(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浅析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发出《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和执行时间。与国际上通行的普遍征收的增值税不同,我国目前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大量的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这就使得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增值额中包括了大量来自第三产业的服务费用,增值税重复征收的现象依然很严重。2007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