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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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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点论述了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重点和目标,以及改革的实质、思路、主要内容。指出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群众造林绿化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资金开始向林业聚集,农民从林业中得到了更多实惠等,但依然存在思想不解放、确权发证工作困难、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落实困难等突出问题。认为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依法确权发证,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坚持政府协调,推动财政、保险等部门对林业的协作支持;加快配套政策的研究与改革。  相似文献   

2.
深化福建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阐述了福建省现阶段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确权发证工作不彻底、林地使用费收取困难、林地经营破碎化及林业采伐指标限制等问题,并对不同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解释。基于以上分析,提出规范发证工作,加强纠纷调处力度;合理确定林地使用费收取标准,完善林地使用费制度建设;提倡适度规模经营,克服林地经营破碎化;放宽森林采伐限额,完善指标分配机制等4方面的对策来深化福建省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确立经营主体,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体制。  相似文献   

4.
任宝霞 《山西农经》2014,(1):108-110
沁当前,我国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对于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积极性、推进现代林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形成"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实现林业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福建省南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建议   总被引:15,自引:4,他引:15  
总结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福建省南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提出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明晰后,重点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适应集体林区特点的经营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6.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及规范问题研究   总被引:18,自引:5,他引:18  
阐述了集体林权流转的理论依据和经济学意义。分析了中国集体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基本模式以及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成后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在对河南省漯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的基础上,本文作者从拥护意愿、参与意愿及收入意愿三个角度出发,进行描述性比较分析和交叉列联表定量研究,得出集体林权改革是有广泛民意基础的,但是不同利益主体可能会采取不同实施行为,林权改革要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因林制宜、因事制宜.  相似文献   

8.
文中分析了近年来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同时也指出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林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森林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开展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转换政府职能、建立造林成本补贴和信贷扶持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深化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福建南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顾与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改革的实践告诉我们,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是南方集体林区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调整经济结构、改善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文章回顾了福建省南平市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历程,介绍了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的主要模式、做法与成效,分析了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农村土地政策、规范林地依法有序流转及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浙江省遂昌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浙江省遂昌县在基本完成集体林区林权主体改革的前提下,探索出林权抵押贷款3种创新模式,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解决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瓶颈问题。出台扶持政策,培育生态产业,林农增收增效。在深化林改的同时,遂昌县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促进了生态林业建设,是南方集体林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一种成功模式。深化遂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需要解决贷款利率偏高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2006年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后,广大林农造林积极性高涨,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国家林业局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对云南省两个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数据的归纳与整理,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生态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三个方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本问题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首先从产权的内涵、产权的界定、产权的运行或实施及产权的演变四个方面对产权制度相关理论进行了综述,然后提出我国林权的概念,并对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的研究进行了简单的归纳和总结,从对以往这些文献的回顾来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本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基于林改成本估算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提出在后期的工作中,将从林权界定、林权分配与协商以及林权行使等方面估算林改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对影响林权改革成本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检验,以期为将来的林改研究及具体林改工作的开展提供些许有实用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1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伟大创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研究和分析了财政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主要做法、基本原则和要求,同时,提出了财政进一步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多目标的经济社会系统工程,具有生态、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多目标性.本文主要从宏观角度评价了辽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期(2005-2007年)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研究结果表明:在经济效益方面,林权改革促进了林业投资、林业产值和林产品产量的增加,促进了营林生产的发展,增加了农民和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在社会效益方面,林权改革增进了农村社会和谐,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在生态效益方面,林权改革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和抚育等.  相似文献   

15.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公共政策环境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的集体林地有25亿亩,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近60%.上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政府先后进行了两次针对改变集体林地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的变革.尤其是在最近的一次(2003年)集体林改,相比于很多其它的林业政策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各省、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高规格参与.鉴于此,本文从四个方面分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我国宏观公共政策环境的关系,提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超越了林业领域,并成为国家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的公共政策工其.  相似文献   

16.
文中分析了近年来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同时也指出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林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森林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开展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转换政府职能、建立造林成本补贴和信贷扶持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深化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关于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调查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对江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做法、成效与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改革内容: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统分结合、配套改革;主要做法:高位推动,尊重民意,让利于民,精心操作,做好配套改革;成效: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与农村和谐。但改革后县乡村收入减少,维持运行困难,公益林补足标准低,管护难度大;改革后林业发展后劲仍然不足,农村基础建设薄弱。针对问题提出了从财政上支持林业长远发展、适当补助林改工作经费、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合理利用公益林资源、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公益林补偿机制等建议。  相似文献   

18.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了中国集体林权制度存在交易成本极高、"搭便车"行为、"败德"行为、"少数派"侵占"多数派"利益、不能满足林农个体偏好多样性等经济缺陷,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克服上述经济缺陷,具有对林业经营主体进行激励与约束、将林业负外部性内在化、改变林业资源配置方式和提高配置效率等经济功能,并提出了实现其经济功能的途径:通过完善林权的排他性、可分割性、可转让性和安全性使林农拥有真正的私人产权;同时取消对商品林的采伐限额制度。  相似文献   

1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湖南省浏阳市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浏阳市作为湖南省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之一,在权属确定、放活经营、林权处置和利益保证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诸多改革措施的出台,明显地加速了林地向规模经营转变。在此基础上,对浏阳市在林权制度改革中所反映出的分户经营与规模经营、谁造谁有与限额采伐、基层政府促改与束改以及改革主体的热与经营主体的冷之间矛盾等问题,从理论上和具体措施上进行了反思。  相似文献   

20.
2010年1月23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在广东省广州市组织召开有福建、浙江、陕西、湖南、安徽、湖北、河北、广西、江西、广东、辽宁、云南12个省区林业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厅局长座谈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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