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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八大制度创新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不仅在形式上实现了法律的统一和税收法定原则,更在实质上实现了制度创新和完善。本文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纳税人、税率、应税所得、税收抵免、税收优惠、反避税、税收征管和信赖利益保护等八个方面的制度创新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制度介绍,并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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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超市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开业经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新办企业下岗再就业减免三年所得税收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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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我国流转税制中的主要税种。前者主要作为中央税进行征收,后者则作为地方税征收。在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两种特殊经营行为中,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也往往成为税收征管的难点。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其中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衔接问题,在实施流转税制过程中就显得极为迫切。一、两种特殊经营行为的区分确切地说,混合销售行为是指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兼营销售行为则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指兼营不同税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二是指兼有不同税目的营业税应税行为;三是指兼营增值税应税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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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一个显特点是分项征收,即将分别列举的各项应税所得按照规定不同的计税方法征税,由于有些应税项目的某些特征比较接近,容易混淆;个人所得税与其他个别税种之间也有些交叉之处,这样很容易使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难以辨别某项应税所得而造成多缴或少缴税款。同时,各个应税项目之间税率高低、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不同,有些纳税人故意混淆其所得的性质,避重就轻,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笔认为在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时,必须划清以下几个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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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的区别 1概念不同 会计所得,亦称利润、会计利润,是会计上的一个概念,是由“本年利润”账户和损益表所反映出来的、企业于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即利润总额。它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投资的权益以及企业与职工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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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交易中的若干税收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都表明税收对企业并购活动的影响是深刻的,因此借鉴发达国家处理企业并购交易中涉及到的免税条件的设立、应税所得、税率、计税成本、融资利息的扣除、税收特性的结转等重要税收问题的经验,对于完善我国企业并购的税收制度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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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纳税在往往会涉及应税项目,对不同的应税项目应有不同的税务处理,而税法中规定的多种情形下的多种税务处理方式,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兼营或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筹划设计,既贯彻了国家税收政策,又可减轻税负,为企业获取更多的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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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与所得税支付:基于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时,往往面临着财务报告成本与税务成本的权衡。为了摆脱该困境,公司有动机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以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本文通过考察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Book-Tax Differences)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证实了该假设。我们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幅度越大,则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本文定义为非应税项目损益)也越高,即上市公司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以规避盈余管理的税负成本。我们的研究进一步发现,上市公司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盈余管理税负成本的行为主要发生在高税率组别,而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公司则没有呈现出该特征。另外,我们的研究还发现,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操纵长期应计项目规避所得税负。但我们的研究也表明,上市公司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的盈余管理税负成本较为有限,平均每1元操纵利润中,只有1.8分的操纵利润可以规避所得税成本,这或许表明进行盈余管理的公司为了避免引起资本市场或税务当局的怀疑,而为其大部分利润操纵支付了所得税成本。此外,本文研究还发现,高税率公司存在强烈的通过非应税掼益项目规避所得税的动机。我们的样本公司中,平均而言,所得税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占资产的比例将增加0.029%;适用33%税率的公司与适用15%优惠税率的公司相比,为此所规避的所得税成本平均高达33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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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优惠政策做了较大调整.从直接优惠为主转向间接优惠为主.从以地区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这必然影响到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向。税收屏蔽.又称为税收庇护.是指纳税人通过一定的筹划增大当期扣除.使企业的应税所得延迟.暂免纳税负担的一种理财活动.其目的并不是直接为企业减少税基.减轻税负.而是合法地使财产和所得收入暂时免除税收负担。[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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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税收政策越来越完善,税法细则越来越繁杂,对个人所得税征管越来越规范严谨,但相同政策,不同的人、角度不同,理解也不同,通过此次针对2012年-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见,由于操作惯例及个人对税法理解不同,涉及非货币性福利个人所得税问题相当多.论文尽量收集整理企业中各类非货币性福利项目,查找相关税法政策及问题解答.通过整理,明确哪些属于应税项目,哪些属于非应税项目,哪些属于视条件是否交税项目,使企业有所借鉴,尽量降低非货币性福利涉及个人所得税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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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纳税筹划的关键思路是根据营业税的税收减免政策,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改变经济合同的订立方式,规避或减少应税劳务,尽可能在不违反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享受营业税的税收减免优惠。以下举例说明(假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4%,不考虑印花税及契税等其他税种)。一、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1.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收费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例:易发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下设一家全资物业管理公司。2005年度易发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代收手续费收入为250万元,合计收入5,25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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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201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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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乙江 《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8,(5):73-74
会计制度与税法制定目的、规范对象以及适用原则的不同,导致了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且不可消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实行会计与税收相分离,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要开展调查研究,剖析现行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之间存在的问题,找出内在规律,逐步建立规范的纳税调整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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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方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令第61号)第十五条规定: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由此可以判断税收优惠的规范性对于IPO企业相当重要,本文重点分析IPO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及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补缴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情况,从而得出以下结论:外资资金出资不到位,不予享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待遇;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时根据不同情况需补税或不补缴;外资企业在经营不满十年时即转为内资企业时企业会补缴以前年度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应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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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企业的兼营现象已越来越普遍,经营决策时,跨行业企业若能做出一些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获得额外的节税(tax saving)利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