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
当今营销性无形资产交易已经成为转让定价领域的热点问题。由于营销性无形资产的确认、估值、转让具有高度的事实依附性,使得确定营销性无形资产的公平交易价格成为跨国公司和各国税务机关感到辣手的问题。本文对营销性无形资产的范围界定和定价方法等进行阐述,分析了目前营销性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营销性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改革提出一些建议。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应尽量完善相关政策,纳税人也尽可能规范营销性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条款,争取与国家税务局达成预约定价协议,以规避发生国际重复征税的风险。 相似文献
3.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过程的加快,跨国公司迅猛发展,他们利用转让定价手段来避税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这种现象引起了各国税务部门普遍的高度的关注。如何防范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成为当前国际税法领域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旨在对国外转让税制发展的研究,观察其发展变化的轨迹,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几点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5.
所谓转让定价,通常是针对跨国公司而言。由于各国间税率的差异,通关联公司间内部贸易,采用或高或低的转让价格来转移利润,从而实现其全球税负最小整体价值最大化或公司的其他目标。跨国公司采取转让定价策略通常有避税诱因和非避税诱因两种。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与无形资产相关的转让定价问题越来越成为中国各级税务机关的关注重点。在实践中,中国税务机关也发展出地域性优势(Location Specific Advantage)这一概念,并在对外的预约定价安排谈判以及国内的转让定价调查案件中加以应用。二十国集团(G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两大组织所共同推动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是当前全球最热门的税务议题之一,受到全球各方关注。随之BEPS项目的不断推进,国际税收的现有格局将发生较大的变革,并对我国现有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造成影响。本文将浅析BEPS项目对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则的可能影响。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与无形资产相关的转让定价问题越来越成为中国各级税务机关的关注重点。在实践中,中国税务机关也发展出地域性优势(Location Specific Advantage)这一概念,并在对外的预约定价安排谈判以及国内的转让定价调查案件中加以应用。二十国集团(G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两大组织所共同推动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是当前全球最热门的税务议题之一,受到全球各方关注。随之 BEPS项目的不断推进,国际税收的现有格局将发生较大的变革,并对我国现有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造成影响。本文将浅析BEPS项目对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则的可能影响。 相似文献
8.
论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产生及其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跨国公司内部转让定价的制定,是跨国公司经营战略的组成部分,它的运用给跨国公司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给东道国和母国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我国因对转让定价了解不够,也深受其害,因而有必要深入地了解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产生和影响,以维护我国在国际交往中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10.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的大量兴起和迅猛发展,国际避税问题已日益成为各国政府所密切关注的焦点。我国外商避税问题已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一方面造成我国税收减少,另一方面又导致我国外汇资流失,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国的经济利益。所以,国际避税问题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加以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11.
12.
我国宽松的外资政策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吸引了大量投资者来华投资。一些外国投资者为谋求利益最大化,通过关联公司内部技术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给我国政府收入带来损失。分析我国外资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行为,将OECD、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组织和国家关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监管措施进行梳理,结合我国实际,分析我国外资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监管部门加强外资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监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14.
转让定价与避税地同为跨国企业进行避税的重要手段。跨国企业通过避税地成立基地公司进行转让定价,利用转让定价将利润更多地转移和滞留在避税地,从而实现整体税收利益的最大化。考虑到两者的紧密联系,在反避税制度建设和征管实践中对转让定价和避税地进行综合协调,有利于提高反避税工作效率。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19.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政府为了防止经济崩溃、扩大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纷纷出台多种刺激措施,在向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的同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扩大财政支出,力图为疲弱不振的经济注入活力。这些措施的确收到了防止经济崩溃的效果,但另一方面,也直接导致并加剧了全球性的赤字泛滥。尤其是美国、日 相似文献
20.
对预约定价制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亚冰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6(5):7-8,17
预约定价制(APA)为防范转让定价避税开辟了新途径,并为税务争议的解决创造了相互合作、平等协商的环境,但由于发展时间有限,APA本身仍存在不完善因素,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问题。在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不断加强和深化的趋势下,我们应不断完善转让定价制度,提高税务部门的征管水平,促进APA不断趋向规范与完善,使其能在国际税收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