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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民金融素质,对于公民树立正确的投资观、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推动我国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调查表明,当前城乡居民金融知识还比较欠缺,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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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经济金融健康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详细介绍了国债市场中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深入分析了这些行为产生的根源,提出通过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和加强金融知识宣传与培训等措施,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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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情况,人民银行鹿泉支行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县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础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机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改进,金融消费者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维权难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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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概述(一)调查背景金融知识普及是我国各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工作。每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及各大金融机构都会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金融普及工作,一方面通过宣传,使得居民了解最新的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向广大金融消费者进行金融普法教育,起到防止金融诈骗,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在吉林省长春市,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定期开展的"金融知识进社区"、"反假货币展"、"征信知识宣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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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发展的"八大举措",其中之一就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无独有偶,今年"3·15"活动的主题也是"消费与安全"。所有这些,充分体现了上上下下对金融消费者权益高度重视。嘉兴市作为浙江省首个探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地市,在人行嘉兴市中支的大力推动下,积极运用"主体管理"方法,通过"三针对、两结合"模式,加强对"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社会大众"的引导管理,不断推动基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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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一项与人民群众关系极为密切的工作,是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直接体现。保险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主体,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启动后,上海保险业围绕“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主题,聚焦消费者实际需求,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与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相结合,夯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运用多维度场景资源,强化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金融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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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居民金融消费广度的扩展和深度的增加,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主要在金融产品推销中误导消费者、银行乱收费、信用卡透支陷阱多等方面受到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的垄断经营和市场化改革、法制不健全以及缺乏金融消费者的维权部门和维权机制。文章建议通过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成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等途径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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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险》2024,(3):7-8
<正>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监管局)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全面启动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站稳立场,教育宣传工作既有“高度”也有“深度”上海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站稳人民立场,高度重视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活动期间,上海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光群出席由上海市消保委主办的2024年上海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暨市消保委第四届全委会五次会议并进行主题发言。上海监管局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坚持“全、实、新”工作精神,用心用情倾听人民心声,回应群众诉求,以本次教育宣传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把金融知识送到人民群众身边,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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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以来,迪庆中支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开展人民币流通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经过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也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笔者对迪庆藏区人民币流通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结合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供参考。一、辖区人民币流通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和探索(一)加强人民币流通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人民银行的履职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银行有权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的流通、开展反假币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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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崴 《金融经济(湖南)》2013,(6):167-168
人民银行牵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是履行央行职责、服务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拓宽履职空间、提升管理效能的创新之举。2011年11月起,湘潭市中心支行率先在湖南省内开展试点。近半年的时间来,中支接受和调处了辖内多起消费者申诉和咨询。在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困难,集中反应为法律规范缺失的"职能定位难"、纠纷调处复杂的"规范操作难"和平衡金融消费者与机构利益的"服务到位难"。为此,我们结合几起典型案例,提出了金融消费者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提出相关建议。一、突出民生为本、平台前移,破解"职能定位难"目前,我国尚未有明确的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立法,现行立法中相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条款少,《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