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今年以来财政部出台了十项会计准则制度,其中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通过新旧准则对比可以看出,新准则不再强调母公司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进行编制,也就是说母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更方便的成本法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减少工作量、便于理解、更加实用,本文将探讨在成本法的基础上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相似文献   

2.
以企业集团为报告主体的合并财务报表,是会计理论与实务界的重大难题之一.企业集团内部股权投资、其他内部交易的调整与抵销,是合并工作底稿的关键内容.2014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不再限定基于权益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可以直接在按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基础上编制.首先,本文对集团内部股权投资的调整与抵销,梳理基于权益法、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流程.然后,综合考虑集团其他内部交易的调整与抵销及递延所得税影响对子公司净损益的调整,系统地梳理基于权益法、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扩展流程,为贴近合并财务报表实务,提供可视化的编制流程.  相似文献   

3.
正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又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  相似文献   

4.
<正>一、直接合并法的由来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下简称《讲解》)第三十四章中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解读以上规定:(1)上述规定,是采用直接合并法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的依据和由来。(2)以上规定还对采用直接合并法设置了附加条件,即生成的合并报  相似文献   

5.
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根据某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明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应采用成本法,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存在如何在工作底稿中将母公司个别报表中成本法反映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调整为权益法余额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6.
合并财务报表是将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而编制的会计报表,所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需要界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哪些子公司应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范围之内,哪些子公司不应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范围的确定是正确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同样地,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是制定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组成部分,我国的合并财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然而由于具体规定不够严谨细致,上市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总能够对规定中的一些缺漏加以利用,使得投资者难以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新准则对合并范围的确定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相似文献   

7.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换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结合法进行调整。但实际进行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的过程中,并不是对所有类型的企业合并都将成本法转化为权益法,对这一方法的运用受相关条件和范围的限制,有着自身的转换思路和步骤,同时还需注意相关转换问题。  相似文献   

8.
一、国内动态(一)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旨在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各类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结合此通知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   

9.
一、对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进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调整处理的剖析 由于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对于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客观上就形成了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数额不等于依据各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乘以母公司持股比例所计算出的份额数,如果按照常规的抵销处理规则来操作,就会出现应予抵销事项的借贷方发生额不相等的现象.有鉴于此,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底稿中将母公司基于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数额按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为了便于读者理解,现举一简例加以具体剖析.  相似文献   

10.
本文根据工作中的实际经验,在财政部编制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准则指导下,从合并报表编制前的准备到合并过程,详述了合并财务报表简易实务操作及特别需要注意的几点内容。  相似文献   

11.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初探及对相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并财务报表是将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而编制的会计报表,所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需要界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哪些子公司应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范围之内,哪些子公司不应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范围的确定是正确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同样地,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是制定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组成部分,我国在1995年2月财政部制定并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对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然而由于具体规定不够严谨细致,  相似文献   

12.
(一)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新准则规定,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能着重反映投资企业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这是真实的现金流入,是会计信息使用者较为关心的信息,具有很强的相关性。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的单独财务报表能够提供母公司自身的一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  相似文献   

13.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用指南》,均没有象以往《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那样设定一套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以案例形式列示了抵销分录的编制规范。这是将合并资产负债表等四种报表合并在一张工作底稿上,对同一抵销事项涉及几种表时仍合并编制一道抵销分录的编制方法,因此我们将这种方法称为合并抵销法。实践中,还在合并抵销法的基础上,。探索出将几种合并报表分别在各自工作底稿上,编制各自独立的抵销分录、分别进行抵销的方法,我们将其称为分别抵销法。  相似文献   

14.
合并理论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依据,本文通过对三种主要的合并理论对比分析,对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理论的定位进行深入探讨,指出我国2006年2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是以实体理论为主,同时借鉴了母公司理论的综合理论,希望能对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运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5.
关于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企业合并、兼并的浪潮愈演愈烈,进一步规范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准则愈显重要。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其中新颁布的与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  相似文献   

16.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已经于2007年1月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33号准则全面推行后,将取代以《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为主体构成的合并财务报表规范,新准则将在指导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实践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本文从合并报表理论出发,分析了新旧准则下合并报表的一些变化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同时对合并报表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17.
<正>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則》,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其中《企业会计准則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准则》)及其指南规范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编报合并报表,不仅要深刻领会《合并报表准则》及其指南,而且必须全面掌握其他相关具体会计准則及指南对编制合并报表的规定与要求。下面,谈谈新  相似文献   

18.
关于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投资的核算方式,旧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各不相同.旧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投资日会计实务应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日常会计实务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报表时不要求调整为权益法.  相似文献   

19.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委托经营方式在上市公司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但是,委托经营形式下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编制方法近年来一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着较大争议,也是监管当局十分关注的问题。如何确定委托经营方式下的合并范围以及如何编制委托经营方式下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控制的重新定义对委托经营形式下的控制主体进行界定,研究委托经营下合并范围的确定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相似文献   

20.
郑明彪 《会计师》2010,(10):27-28
<正>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38项具体准则和一项基本准则,其中包括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具体组成、合并范围、合并程序和具体的合并方法等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非常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在实际应用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