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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到2000年,主要是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以生地协议出让为主:第二个阶段是从2000年到2004年8月31日,期间主要推行经营型用地“招拍挂”,形成了经营型土地“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并存的局面:自2004年8月31日起,经营性土地全部实现“招拍挂”,市场配置资源的目标正逐步达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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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福州市在全省率先倡导并实行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并规定每个单月的6日都举行一次土地公开招标拍卖活动,为扩大土地招商引资,推进福州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加快福州的城市化进程营造了广阔的空间。此举不但大大增强了政府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同时也为全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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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城市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创新,本文分析了菏泽市土地储备制度的现状,探讨了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该市土地储备制度发展的思路,并就今后的推行与实施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