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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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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尽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实施一年有余,但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制度设计上,仍然存在着诸多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中国物业管理》2008,(5):18-18
<正>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5月16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会议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随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建立与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已成为我国物业管理  相似文献   

3.
自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到2008年2月1日起执行的由两部联合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逐步完善、规范,但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一直没有出台,特别是会计科目的使用上难以满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核算要求。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探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科目设置以及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4.
法规·政策     
《住宅与房地产》2014,(6):46-47
江苏省:《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颁布,明确可以购买国债 江苏省住建厅和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业委会可以向代管部门提出申请,将不低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0%的款项转存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代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同时规定,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用于购买国债。  相似文献   

5.
维修资金制度的十大困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各地关于维修资金的立法大部分是以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存在,这些文件立法层次低,缺乏长期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从1998年国务院发布23号文件和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213号文件起算,我国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制度")已有15年的历史。虽然此后《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物权法》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分别对维修资金制度进行了确立和确  相似文献   

6.
2007年年底,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于2008年2月1日实施。物业服务企业担负着为业主房产保值增值的重任,同时又在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学习、领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规范维修资金的使用行为就成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必修课,本期专题将围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与物业管理的话题展开深入广泛的讨论。  相似文献   

7.
一、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以1998年建设部与财政部印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为依据建立的。武汉市于2000年出台了《武汉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并于2002年开始归集维修资金。  相似文献   

8.
《东南置业》2005,(94):106-106
受“龙王”台风影响.福州不少小区被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启用被提上议事日程。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利好消息.福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已于近日正式启动.《福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明确规定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条件、办理程序、申请额度、使用对象。  相似文献   

9.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之一,为物业设施的维修养护、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实现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等有效管理,离不开优质、高效的专户银行服务。故此,专户银行的选择成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10.
《北京房地产》2007,(4):I0005-I0005
为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增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和业主监督,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京建物[2006]2号)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集中发放归集期间的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卡(以下简称“查询卡”),具体工作由归集专储银行光大银行负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1.
依据住建部、财政部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而从实际来看,要使用好住宅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造福小区全体业主,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相似文献   

12.
《北京房地产》2006,(6):I0008-I0009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就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账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该办法实施前,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已经出售但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补建。这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的合法性予以了明确,但是如何补建却成为各级政府特别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十分棘手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山东房地产》2010,(1):7-11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山东实际,2009年12月3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建房字[2009]38号文联合印发了《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1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以1998年建设部与财政部印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为依据建立的。2008年2月1日原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布实施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原建设部165号令,下称《办  相似文献   

16.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概念在1994年由深圳首次提出,并逐渐引起各方的关注。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开始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归属作出界定。在2007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第165号令中,更是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国家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1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作为"房屋养老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7年建设部、财政部专门印发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加强维修资金管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  相似文献   

18.
《浙江房地产》2007,(4):6-13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国务院于1998年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自此,维修资金开始正式纳入行政监管范畴.十多年来,维修资金管理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维护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障业主、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政府相关部门在维修资金监管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因此,研究维修资金监管中公共权力运用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0.
<正>2007年2月16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五次主任会议传出消息:上海市有关部门已制订初步方案,将进一步加大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力度。早在2001年1月1日,《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2001年6月19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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