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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高电压作业适用高压无过错原则,但能证明触电者是故意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压、高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赔偿时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前,人们常将触电事故都纳入高度危险作业之中,发生触电事故之后,判电力设施产权人甚至是电力企业承担责任。2000年11月最高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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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触电伤亡事故民事责任划分王再初随着农村用电越来越普及,农村触电伤亡事故也经常发生。事故发生后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越来越麻烦。不少纠纷中,乡镇农电站甚至供电局被无端牵扯进去,成为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损害供电企业的形象和经济利益。笔者就农村触...  相似文献   

3.
<正>我国每年因触电死亡人数达数千人之多,而大多数事故发生在用电设备和配电装置上。在发生的用电事故中,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事故是极少数,大量事故还是可以预防的。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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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部分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等原因,人身触电事故时有发生,给受害人、供电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精神伤害、经济损失及社会负面影响。与我国正在实施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极不相容。河北省广平县供电供电公司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研究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出一条降低人身触电事故发生。或发生触电事故后使人身伤亡率大幅下降,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的路子,取得了较好效果。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电力设施产权界定不清,责任不明;宣传教育不够,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群众在电力  相似文献   

5.
农村触电伤亡事故不可避免,供电企业的赔偿责任却可以避免,要在事故处理中占据主动地位,事故的调查报告是重要证据。  相似文献   

6.
“农民听众们:当前正是春耕生产时期,禁止私拉乱接用电: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人,应赶快拉断开关,拔掉插头或钳断电线,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相似文献   

7.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损害后果严重、预防难,使县供电企业应对高压触电事故胜诉困难。安徽省贵池供电公司在应对一起高压触电事故诉讼案时胜诉,无疑值得借鉴和深思  相似文献   

8.
徐芝婷 《中国电业》2005,(12):72-73
浙江永康市自2002年推广应用电流动作保护器以来.实现了农村人身触电伤亡“零事故”。确保了农村稳定的供用电环境和低压配电网的安全运行。然而。在保护器普遍投入使用后。其运行管理又出现了新的难题。[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马建民 《华北电业》2002,(12):43-43
2001年3月,承德供电公司滦平分公司完成了滦平县长山峪镇碾子沟村的农村低压电网改造工作,按规定对村内各户都安装了末级漏电保护器,村民王维刚家也安装了末级保护。由于王维刚家饮水用的水泵漏电,使用水泵时,其末级保护自动断开。为使用水泵,王维刚之妻陈淑芹私自将家用末级保护器拆除。同年6月8日上午,陈淑芹在自家院内晾衣时,由于晾衣用的铁丝与自家房檐下的导线长期摩擦,导致导线外皮破损漏电传到铁丝上,陈淑芹当场触电死亡。2001年9月,王维刚以其妻在触电时,总漏电保护器(即总保护)没有自动断开为由,向河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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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海洋 《广西电业》2003,(12):62-62
我们在分析人身触电、误操作等人为责任事故原因时,比较注重从当事人的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遵守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排查,而对于一些看似不重要的方面,比如情绪,却忽视了。诛不知,这看似不重要的情绪往往正是引发这类事故的“导火索”,是安全生产的“杀手”,不容我们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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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3日,在通往堡里乡的公路旁,一条横幅“永福县供电局反事故模拟演习第二现场”显得特别醒目,这里正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着“触电急救、灭火、抢修”,完全模拟实际情况。在这场演习中,各参赛组队员一显身手,以“三比”赛出了供电员工的工作作风。  相似文献   

12.
一、人身触电伤亡事件的相关资料保管和事故处理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随着供电企业外部环境日趋复杂,触电事故已成为供电企业的一个重大经营风险。2000年至今,宜宾电业局共发生涉电民事案件18起,涉及标的541.84万元。其中,人身触电损害赔偿案件14起,标的453.14万元。2002年11月,宜宾电业局江北供电局发生一名六岁儿童触电伤残案件,索赔标的高达201.5万元。就近几年涉及供电企业的人身触电伤亡赔偿案件看,发案率和索赔金额都呈直线上升趋势。在电力设施上发生触电伤亡事件后,如何采取措施,减少或免除供电企业不应承担的责任,已经成为供电企业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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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通过调查得出,90%以上的触电伤亡事故发生在农村。农村触电伤亡事件多发,原因何在?当前农村用电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提高农村安全用电水平,减少农村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有多少难解之题?到底谁该对频发的农村触电伤亡负责?在深入江西多个地市农村地区展开调查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农村用电的安全隐患点农村用电的安全隐患既有农村用户用电的安全意识问题,又有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许多问题是顽固问题,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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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卫芬 《广西电业》2004,(12):72-73
对于“坐班族”来说,一天的大部分时间要在办公室度过,要做到每天“平平安安回家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习惯至关重要。河南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的调查发现,一些办公场所发生的人身损伤和火灾、触电等意外事故,是由于人们安全意识松懈、使用物品不当及防救设备不足三个主要原因引起的,一旦办公室里出现意外事故,轻则正常的工作被中断,重则伤及自身或同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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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对电力能源的需求急速增长,电力事业迅速发展.电网遍布城乡.高压输电逐渐普及。城乡建设不断加大,加上人们用电安全知识匮乏,意识淡漠.触电伤亡案件大量发生.赔偿诉讼不断发生,日渐影响电力企业的主营业务。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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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国网河北栾城县供电公司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涉电伤害事故多发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安全用电水平,杜绝人身触电伤亡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全县农村非公产权用电设施上积极推广普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工作,涉电事故大幅减少,用电服务投诉事件明显降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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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5日,山东齐河县电业公司接到县人民法院通知并附诉状。诉状称:死者王精明于2000年被建筑公司聘用。2002年9月12日晚,王在建筑工地看料时,发现有人便进行追赶,而后在工地的东玉米地触电身亡,事故线路为4号工业线……为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建筑公司、电业公司、广电局等三被告给予死者家属死亡补偿费、精神抚慰金,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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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4月份,各地农电春季安全大检查先后展开,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为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有些单位对检查出的个别问题因整改不到位,而再次出现触电事故。笔者认为:农电春季安全大检查除了检查正常的内容外,还要做到“三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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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用电量逐年上升,尤其是近年来农业机械普及和家电"三下乡"后,增加了农村生产、生活用电的频次。由于农民群众普遍缺乏用电安全知识,用电增加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造成触电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为了提高农民群众用电安全知识,减少触电事故发生,确保农村用电安全,我们特组织电力安全专家和漫画高手,联袂精心编创了国内最新的《农村安全用电宣传画》。该画内容十分丰富,不仅包括农村安全用电基本常识,而且还涉及相关的电力法规、政策等多方面的知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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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个方面阐述了触电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尤其是<电力法>与其它法律,特别是与<民法通则>之间的差异处理.四个方面是:一是高压触电引起损害赔偿的立法冲突;二是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三是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份额的划分;四是触电引起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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