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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基于控制权理论视角,选取2008~2020年我国主板上市国有企业为样本,探讨非国有股东控制权配置对国企生产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从单一路径分析,委派普通董事或监事对国企生产效率的影响不明显,但委派高管或执行董事能显著促进国企生产效率的提高,相较于委派高管,委派执行董事对国企生产效率的提升作用更大;从组合路径分析,委派“普通董事+监事+执行董事”组合、“执行董事+监事”组合和“普通董事+监事”组合均能产生协同效应,且大于单纯委派组合中某个代表对国企生产效率的提升作用,同时委派代表的异质性越强,产生的协同效应对国企生产效率的提升作用越强。综合比较,非国有股东控制权配置对国企生产效率提升作用由高到低的顺序是:“执行董事+普通董事+监事”组合、“执行董事+监事”组合、执行董事、高管、“普通董事+监事”组合。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非国有股东专用性投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国企生产效率的提高。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短视的视角研究其对国有企业双元创新的影响,并检验投资者关系管理对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与国有企业双元创新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分析结果显示:第一,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对开发式创新存在促进作用,对探索式创新存在抑制作用,该影响在中央企业、公益类企业、高科技企业、中小型企业、制度环境发达地区企业样本中更加明显;第二,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利于缓解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的短视倾向,弱化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对探索式创新的抑制作用,但其对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与开发式创新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没有得到验证;第三,经影响机制检验发现,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主要通过提升股权激励水平影响双元创新,而通过提升短期投资水平抑制探索式创新。  相似文献   

3.
通过手工收集2008-2013年国有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东的持股及委派高管数据,实证检验非国有股东参与国有企业治理能否改善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结果表明,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与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显著关系,而非国有股东委派高管能有效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作用在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水平较低的国有企业更加显著。研究表明,在内外部治理水平较低的情况下,非国有股东仅持有公司股权难以有效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非国有股东委派高管代表参与国有企业治理更能发挥积极的治理作用。  相似文献   

4.
如何优化国有控股混改所有制企业控制权配置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探索的焦点问题.本文基于控制权与股权的非对等配置,从股东持股与委派董事两个维度探讨了混改国有控股企业中国有股东与非国有股东的控制权配置优化.结果表明:在目前情景下国有股东控制度与企业经营业绩负相关,且降低国有股东在董事会的控制度对企业经营业绩提升较为显著;非国...  相似文献   

5.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为了打造具备长期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最终表现为国有企业长期投资价值的提升,而引入非国有资本盘活国有资本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以2008~2019年在沪深交易所A股上市的国有企业为样本,研究非国有股东治理对国有企业长期投资价值的影响,结果发现:股权层面引入非国有资本无法促进国有企业长期投资价值的提升,而治理层面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管可以显著提升国有企业长期投资价值;非国有股东治理主要是通过降低国有企业金融化水平来提升国有企业长期投资价值的。基于此,本文从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调动非国有股东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增加对实体经济等的投资方面,对提升国有企业长期投资价值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针对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现象,本文利用2008—2017年A股国有上市公司数据,从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两个维度考察非国有股东参与国有企业治理对高管腐败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行政层级和行业竞争程度对上述效果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单纯的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并不能减少国有企业高管腐败,只有当非国有股东通过委派董事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经营治理才会对国有企业高管腐败产生显著治理效果。进一步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治理仅在地方国有企业和竞争性行业中显著抑制了国有企业高管腐败行为的发生,而在中央企业和垄断行业中该作用并不显著。最后,本文就如何更好地治理当前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现象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已有研究发现控股股东超额控制权与公司价值呈负相关关系。本文考察了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制约控股股东侵害行为,进而缓解控股股东的超额控制权与公司价值的负相关关系的作用。结果显示,独立董事比例越大,独立董事人数越多,在制约控股股东侵占问题上越有效。进一步研究发现,国有组独立董事制约控股股东侵害行为效果显著,而非国有组效果则不明显。  相似文献   

8.
简冠群  高颖 《财会月刊》2023,(4):144-151
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优化社会责任行为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赋能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以2010~2020年沪深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非国有股东的监督治理效应对不同动机社会责任的影响机理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异质股东能否形成多元共治,不仅取决于股权融合视角下的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更取决于(超额)委派董事所形成的话语权。非国有股东参与国有企业治理能够降低国有企业履行自利型社会责任的可能性,促使其管理者或股东履行战略型社会责任。本研究不仅是对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从决策层面建立健全国企治理机制的有益探索,而且对国有企业异质性股东参与治理和社会责任行为的研究进行了补充。  相似文献   

9.
立足国有企业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目标的理论逻辑,本文选取2007~2016年A股国有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分析了独立董事网络和国有股比例对投资效率的影响以及调节效应。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网络降低了国有上市公司的投资效率,较高比例的国有持股抑制了投资效率,但当国企更加关注经济目标时,则有助于改善投资效率;进一步研究发现,相比于特定功能类企业,独立董事网络在商业竞争类企业中发挥投资效率的改善作用更加显著。因此,独立董事应因地制宜在国企中发挥治理作用;政府应分类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竞争性国企应引入较大比例的优质民营资本,优化投资决策、提高投资效率。  相似文献   

10.
非国有股东治理可加快国有企业应用数字技术进程,为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和创新力提供数字化支撑,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基于我国国有上市企业2007~2021年的数据,从股权结构与高层治理两个维度探讨非国有股东治理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研究表明:非国有股东持股与委派董监高均有助于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这一结论在考虑内生性及多种稳健性之后仍然成立。机制分析发现:非国有股东治理主要通过提升股东风险承担意愿,加大创新投入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非国有股东对国有企业持续加大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效应在研发经费投入高、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更强。据此,应注重增强非国有股东治理能力,强化股东风险承担意愿,提升区域数字化水平,以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  相似文献   

11.
李爽  李秀珠 《财会月刊》2023,(11):74-82
实际控制人超额占有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席位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从审计收费角度,考察实际控制人超额委派董事的治理效应。以2015~2019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实际控制人超额委派董事显著降低了公司审计费用,这一影响在国有企业、聘请规模较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中表现得更为明显。进一步研究发现:会计信息质量是实际控制人超额委派董事影响审计费用的重要渠道;实际控制人超额委派董事显著降低了第一类代理成本,但对第二类代理成本无显著影响;实际控制人超额委派董事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在管理层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中更显著。上述结论表明实际控制人通过超额占有董事会成员席位获得超额控制权,对公司管理层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以中国上市公司2004—2007年高管薪酬的相关数据,对高管薪酬激励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探讨高管的机会主义行为。研究表明:非国有控股企业高管薪酬与公司账面盈利、账面现金流和股东市场价值均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高管薪酬在国有控股企业中却只表现出了与代表账面盈利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与代表现金绩效的资产收现率及代表股东财富的股票收益率没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对比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管薪酬水平显著提高,而且其企业的高管所掌握的控制权越大,高管自身的薪酬越高。高薪管理层薪酬水平与管理费用率显著正相关,而低薪管理层则与管理费用率没有显著相关关系,说明高薪不仅不能降低代理成本,反而提高了代理成本  相似文献   

13.
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研究非国有股东治理对国企供应商结构的影响。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参与国企高层治理可以显著降低国企对大供应商的依赖度,从而对国企供应商结构优化发挥积极作用。机制分析结果显示,非国有股东参与治理能够提高国企的市场竞争力,进而提高国企市场份额和议价能力,最终降低其对大供应商的依赖度,而单纯的股权制衡缺乏相应治理效果。进一步研究发现,这种治理效应在规模小、成长性低、数字化发展程度低以及由地方政府控制的国企中更加明显。研究表明,非国有股东参与国企高层治理能够对国企的供应商结构优化发挥积极影响,进而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提供了经验支持,同时也丰富了供应商选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14.
股东派生诉讼,也称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董事或者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行使诉权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利益和监督董事、监事、经理层等的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一种限制.  相似文献   

15.
林艳  李梦媛  李炜 《财会通讯》2021,(21):65-69
本文以2014—2019年具有混合所有制性质的全部A股国有企业为研究样本,分析了战略投资者参与水平对国有企业混改绩效的影响.研究表明:战略投资者仅持股不能提升国企混改绩效,而参与高层治理,改善治理结构能够显著改善国有企业混改绩效;异质战略投资者在持股和委派董事方面对国企混改绩效均具有协同效应和制衡效应,且在委派董事层面的制衡更能促进国企混改绩效的提升.  相似文献   

16.
为明确数字技术应用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选取2008~2021年我国A股国有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展开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数字技术应用对国有企业创新有促进作用;相较于非国有股东占比,委派董监高在数字技术应用促进国有企业创新中的作用更强;数字技术应用可通过提高企业动态能力和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促进国有企业创新;数字技术应用对国有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在中央企业、中小企业、处于垄断行业和市场化水平高的企业中更为明显。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国企对数字技术的应用,发挥国企在新一轮科技浪潮中的引领作用;在推进国企混改的过程中,需加强对非国有股东是否参与公司治理的关注;国企在应用数字技术的同时,应时刻审视自身动态能力、管理流程和决策效率等。  相似文献   

17.
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由格力集团变更为珠海明骏后,公司变为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文章以董明珠团队控制权在第一大股东变更后的变化及如何实现制度化控制为主题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在国有大股东格力集团控股下,董明珠团队通过为股东创造优秀的业绩进而获得了股东支持并取得了董事会实质控制权,但这种控制是非制度化的,并不稳定.第一大股东变更后,董明珠团队通过珠海明骏的投资关系和协议约定得以对珠海明骏产生重大影响并获得部分董事决定权,由此董明珠通过制度化方式增强了对格力电器的控制.研究表明,企业家人力资本为股东创造价值进而得到股东支持是增强控制权的基础,而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架构和董事的协议约定则是实现制度化控制的关键方式.  相似文献   

18.
以A股国有上市企业为样本,考察非国有股东治理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治理能够显著提升国有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这种影响在2013年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之后更加明显,在地方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中更加突出。进一步研究发现,非国有股东治理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机制在于提高高管薪酬和降低代理成本,提高股权混合制衡度和超额委派董事均能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研究结论从企业风险承担的视角证实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经验证据和借鉴。  相似文献   

19.
本文利用2005~2010年中国上市公司数据,从股东权力视角研究公司控制权配置的影响因素。实证检验发现:地区投资者保护水平对大股东控制权的影响会由于公司性质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国有控股公司中,地区投资者保护水平直接对股东控制权存在正向影响,而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地区投资者保护水平与公司政治关联程度共同影响股东控制权。在行业竞争度低的公司中,投资者保护水平与大股东控制权的影响显著为正,但这种影响在行业竞争度高的公司中并不明显。  相似文献   

20.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治理机制,能否发挥“激励效应”和“监督效应”,并对企业ESG水平产生影响亟需进行实证检验。本文基于2009—2020年中国沪深A股非金融上市企业样本,考察公司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企业ESG水平的影响机制。研究表明:企业购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后,企业ESG水平显著提升,此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成立;机制检验发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通过激励企业绿色创新与降低代理成本渠道提高企业ESG水平;异质性检验发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和法治化水平较低地区以及国有及高管持股较高企业ESG表现的促进作用更大。因此,政府要鼓励企业积极参保,发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监督激励效应;强化内外部治理渠道,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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