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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在收视率"指导"一切的今天,电视媒体徘徊在满足公众知情权和保护个人隐私权的红线内外.本文从时下热门的名人事件入手,深入浅出地举证实例分析,从法律层面对电视媒体报道中如何满足知情权、保护隐私权进行了积极探讨,为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和依据.  相似文献   

2.
电子商务中隐私权保护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网站对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侵犯是阻碍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之一。主要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讨论如何在我国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电子商务的隐私权保护制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表现为公民的知政权和政府官员的隐私权的冲突,以及公民的社会知情权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冲突。新闻自由的主要价值是保护公众广泛的知情权,隐私权的价值是最大限度维护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受干扰和私人的信息保密。在很多情形下,知情权与隐私权存在冲突。应加强立法,赋予公民享有独立的隐私权,并将其列为与公民的名誉权等并列的权利,真正使其成为公民人格权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这样才能使之在法律上可以限制新闻自由的滥用。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迅速发展,除了传统媒体外,众多网民使用各种自媒体发表个人言论.由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的特点,因网络侵犯名誉权或隐私权所造成的后果也严重的多.自媒体就是给公民提供了一个自由发表言论的平台,个人的言论自由与他人的权益有时往往会形成利益博弈,在保障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给予其必要限制,而限制条件与主体的身份及环境的不同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5.
在一个地区的公共危机事件中,百姓实现知情权的渠道是大众媒体,而最有效的信息平台是地方主流媒体.  相似文献   

6.
一、隐私权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法学大辞典》指出,隐私权为“公民对自己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禁止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牛津法律大辞典》认为,隐私权,有时这个词被解释为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关于人的私生活不受侵犯或不得将人的私生活非法公开的权利要求。我国对于隐私权的定义尚无法律可查,依照我国一些法学家的说法,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网络经济活动中的隐私权同一般隐私权一样,主体都是自然人,客体也同样是…  相似文献   

7.
完善我国隐私权民法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 2 0 0 2年 1 2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民法草案“浮出水面” ,草案突出了人格权的保护 ,特别是把隐私权列入人格权 ,充分反映了中国在 2 1世纪将更加尊重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究竟怎样才能算侵犯隐私权 ,而自己的隐私权如何受到法律保护等等 ,这些都给人们提出了新的问题。因此 ,应当尽快加强对隐私权的独立立法的研究工作 ,做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 ,在民法领域里构建较为完善的隐私权保护制度 ,以此制度落实宪法的有关原则性规定 ,统领其它法律中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的具体规定 ,为更有效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8.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模式已经为广大的消费者所接受.网络购物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也增加了消费者购物的风险,容易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对网络购物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之后,详细分析了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和求偿权受到侵犯的现状,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以期望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应有的保护,促进我国网络购物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许琼妍  赵楷 《时代经贸》2007,(5Z):162-163
垃圾邮件的泛滥也成为了互联网的一大棘手问题。网络用户于垃圾邮件的发出者并没有过联系,但确几乎所有的网络用户受到过垃圾邮件问题的困扰。这反映了网络个人数据资料隐私侵权的严重。本文将从网络隐私权、侵犯网络隐私权的构成要件、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问题等方面对之进行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10.
垃圾短信已经成为困扰短信息业务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疾。垃圾短信通常指包含违法犯罪信息、未经接收者同意的广告信息或者骚扰、报复等内容的信息。垃圾短信侵权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手机用户的隐私权、通信自由权、消费自由权和消费知情权的侵犯。要根治垃圾短信,必须依靠相关立法、运营商监管和用户认识提高的互动结合,实现短信息产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1.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一种成本低却高效率的预防性、警诫性廉政机制,不仅可以很大程度地节省政府为廉政而花费的巨额行政费用,督促官员奉公守法,防止其谋取不当利益,而且通过财产信息公开,从根源上遏制腐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公共利益优先的角度可以折射出官员隐私权的有限性。官员的一些已经与其行使公共权力产生了联系的隐私行为已不再是民法所保护的隐私,而成了国家政治的一部分。为了社会政治及公共利益的需要,我们不得不对这部分隐私加以限制。但是,其不涉及公共利益的个人隐私依然神圣不可侵犯。在财产公示制度实行的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官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2.
It is widely believed that the free-rider problem and the incentives to build minimum winning coalitions cause politics to reflect the preferences of special interest groups. Nevertheless, if voters do not know all the positions of all the candidates, then a candidate who proposes policies that benefit the public at large may defeat a candidate who depends on the support of special interests. Moreover, even if the latter candidate can win, he must use a publicity strategy which allows any voter to hear of proposals that benefit groups other than the voter's.  相似文献   

13.
提升政务信用,控制"三公经费",解决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三公顽疾",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的事业前途命运。建构"三位一体"问责机制,一是深化"三公消费"权的法理研究;二是完善财政预算法律制度,建立清晰的公开透明机制;三是建立内外上下联动的问责惩处机制;四是借鉴域外监管经验,从严执法。  相似文献   

14.
"我的数据"项目是英国政府寻求数据红利的一次创新性实践。该项目试图集聚政府、产业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力量,发展"个人信息管理服务市场",更直接地推动大数据经济。英国政府在"我的数据"项目中起到了协调、保障和扶弱的作用。借鉴英国"我的数据"项目,我国政府在推进大数据应用中,应该:开放数据,使大数据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聚合数据密集型产业,带动新的产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平衡各方利益,制定隐私和知识产权政策,设立纠错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5.
刘琳琳 《经济与管理》2008,22(11):95-97
委托—代理关系下,由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目标和利益上有时不一致,地方政府会采取能够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动,从而使政策目标发生扭曲。"中央—地方双向纠错机制"意在唤醒基于公共精神的行政治理,注重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6.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新兴基本人权之一,英国是普通法系的代表性国家,但长期以来英国法律不承认独立的隐私权,因此造成英国隐私权法律制度发展严重滞后。英国在隐私权刑法保护方面不但条文稀少,且相对零散,难以对隐私法益形成有效保护。但英国隐私权刑法保护并非一无是处,英国刑法独特的责任制度和刑罚制度在对隐私权刑法保护中别具一格,值得予以高度评价和特别关注。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中国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规模不断扩大,表现形式日趋多样性,手段方式趋于激烈,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日益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相互冲突。在这个过程中,民众利益被漠视,又缺乏调整利益的法律体系,法律诉求渠道不畅,有关部门执政理念落后,缺失法治理念。对此,应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强社会管理法治化,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建立法治政府等以应对群体性事件。  相似文献   

18.
民营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一些民营企业不能很好地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表现为不能给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员工交养老和医疗保险、侵犯员工隐私权等责任缺失。解决的对策是,企业内部实施绩效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给员工提供培训和深造的机会,加速企业的经济发展,使其更好地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员工自身应通过工会这种群众组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加强制度和道德舆论建设,减少民营企业的责任缺失。  相似文献   

19.
Public contracts increasingly have to be awarded through a procedure of public competitive tendering. State and other public bodies awarding public service contracts use this mechanism to require bidders to meet specific public interests, for example, certain environment standards, the promotion of women, or the employment of long-term unemployed persons. Such requirements impose upon bidders criteria not explicitly related to the contra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which increases the project's cost and thus precludes the selection of the most economic offer, contrary to what is required by European recommendations. However 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has accepted such practice by Member States, considering it their right to organize themselves, within certain conditions, which are reviewed in this paper.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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