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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物资流通企业税负上升 1.与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税种对物资流通企业的影响。 一是增值税。新的增值税设置三档税率,即17%、13%和零税率。物资流通企业由原来征收批发环节营业税和零售环节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不分批发零售,一律执行适应税率。  相似文献   

2.
文章以税收法定主义理论为基础,将特定税制之应纳税款和构成要素视为一种条件关系,从而建构了以应纳税款为因变量、以影响"营改增"效果的两个关键因素——税率和进项抵扣为自变量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理想模型,阐明了"营改增"政策的选择性。从静态角度分析了增值税是比营业税更合理的税制,同时指出实行多档差别等级增值税税率和实行选择税一样,会产生替代效应;从动态角度分析了进项抵扣是导致税改行业纳税人税负变动的关键因素,当税改纳税人不能取得适法、足额增值税进项抵扣票证抵扣进项时,就会加重纳税人税负。综合两个方面看,当前应尽量简并增值税税率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税率替代效应,明确进项抵扣范围以减轻税改行业纳税人税负。  相似文献   

3.
正1.调整增值税税率,实行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为有效彻底解决"营改增"后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重新调整增值税税率,包括基本税率和低税率。我国在征收消费税的前提下设置17%的基本税率偏高,建议在科学测算税负水平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基本税率,同时与国际比较,我国13%的低税率也略显偏高(丹麦低税率为5%,德国为4%和8%,卢森堡为6%,挪威为3%和7%,法国为2.1%或者5.5%),建议将增值税低税率  相似文献   

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人首先关心的问题是自身税负的增减变化,国家关心的问题是如何让更多的企业从中受益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利用数理模型分析营改增后影响企业税负的具体原因有三:增值税税率、采购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可抵扣进项税额。并进一步探讨企业国家如何采取措施才能使营改增真正达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正1."营改增"试点导致地方税收收入减少。"营改增"是减税政策,必然造成税收收入的减少。如2013年,北京地区"营改增"总减税267.9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170.95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因增加抵扣减税97亿元。截至2013年年末,辽宁省"营改增"试点总计减税11.9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6.8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因增加抵扣减税5.1亿元。2012年11月至2013年6  相似文献   

6.
本文认为,结构性减税就是要在税收总规模不变甚至适当增加的前提下,削减一些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税收项目的税负,其中最主要的是要削减中低收入者缴纳或负担的税收;在减税的方案上,主要是降低对人民衣食住行课征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全面推开“营改增”,适时调减企业所得税税率,并在工薪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加进个性化的费用扣除标准。上述降税的收入损失可以通过提高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的办法加以弥补。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62家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数据的实际测算,估算"营改增"前后交通运输业实际税负变化情况。得出的基本结论是,"营改增"前后交通运输业实际税负变化不明显,税负前后基本持平。为不断完善交通运输业增值税政策,应进一步落实企业实际税负测算工作;明确增值税抵扣政策,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统一物流环节增值税税率;提高增值税税务处理系统效率。  相似文献   

8.
正1.推进增值税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适当降低间接税比重。首先,继续扩大"营改增"范围,推进增值税改革,以消除重复征税,优化流转税税制。同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降低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例如,适当调低增值税税率,将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适用高税率下调至15%,低税率下调至11%。其次,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并适当调整有关税目的适用税率:取消部分生活必需品如汽车  相似文献   

9.
“营改增”也就是指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国务院于2011年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试点方案,自此拉开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大幕,2011年8月进一步分批扩大了营改增的试点范围.此次的税制改革实际上就是将现在部分征收营业税改成征收增值税的企业,这样便可以通过具有抵扣作用的增值税去避免重复收税现象,有利于企业税负的降低.本文分析了国家大力推进营改增的原因,着重分析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现状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并且从另一角度——纳税筹划方面分析了营改增产生的深远影响,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税种结构中,最重要的两种流转税税种是增值税和营业税。2009年国家实行增值税税收改革,由生产性消费税过渡到消费型增值税,避免了重复征税。“营改增”的此次试点,增值税税率新增加了6%和11%两个较低税率,同时,对于不满足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和个人征收3%的增值税税率。“营改增”的一系列改革方案,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对税收负担带来了深远的变化。另外,税收的一系列改革和调整措施对全球经济危机起了有力的防御作用,保障了我国经济较快平稳地发展。“营改增”是我国积极顺应时代变化,进行经济改革的重要体现,实现了现代税制与现代国家相一致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1.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方案。根据该方案,属于生活服务业的酒店企业将从2016年5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而不再缴纳营业税,且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本文将据此从大型酒店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角度展开筹划,从而为大型酒店企业降低增值税税负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本文以金融业为例,分析了使得营改增前后税负不变的均衡增值税税率、可抵扣的进项税占比和增值额占比.并研究了营改增进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政府和企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我国2004年以来实行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重复征税,但是重复征税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公司利润、股息红利及捐赠方面重复征收的所得税,以及中间环节免税、混合销售等重复征收的增值税的存在。重复征税违背了公平与效率原则,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降低了社会资金利用率。为避免重复征税,所得税方面要对股息红利实行免税,实行"国内税收饶让"原则;增值税方面要简化税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小规模纳税人体系。  相似文献   

14.
"营改增"既是央地收入的一次纵向调整,也是地区间收入的一次横向重新分配。在考虑"营改增"带来效率提高的同时,应理性估计增值税地区间横向分享调整带来的影响。本文在梳理增值税收入地区间横向分配的运行机理以及横向分配度量方法选择的基础上,对全面"营改增"及随即实施的国发[2016]26号文件增值税收入央地分享过渡方案进行了模拟测算,发现无论是从东中西三大区域还是分省份都存在增值税收入由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向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转移的大规模逆向流动,全面"营改增"及增值税收入央地分享过渡方案加剧了增值税收入地区间逆向分配,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在借鉴国际上解决增值税收入地区间逆向分配问题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基础上,提出后"营改增"时代增值税收入逆向地区分配问题的解决策略。  相似文献   

15.
《经济师》2018,(2)
传统营业税税务制度下,虽然营业税税率较低,但是其营业额全额征税、无法税前扣除成本费用等问题加重了企业的经营负担,营业税忽略了产品的流转环节,应税项目不仅需要多次缴纳营业税,而且应税项目的增值额还会被征收无法抵扣的增值税,导致企业的实际税负远远高于3%或5%。而"营改增"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实现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优化。文章对"营改增"的相关概念、与传统营业税的差异进行总结,分析"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并提出具体的解决策略。  相似文献   

16.
《经济师》2017,(4)
我国对于不动产实行"营改增"后,不仅对房地产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制造型企业构建固定资产产生了影响。文章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研究对象,将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不动产工程新旧项目进行对比,通过案例,分析"营改增"对减轻税收负担,避免重复征税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及增值税制度改革中关键的一步,“营改增”的出台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税制体制完善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我国现行税收体制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尤其是重复征税的问题一直普遍存在,严重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税收方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营改增"是十二五时期的税制改革中的一个亮点,这是增值税改革后的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营改增"对于煤矿企业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本文将着重阐述营改增与煤炭企业的相关概述,分析营改增对煤炭企业税负及利润的影响,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9.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现行税负水平。为了更有效地进行直观分析,对比在不同条件下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变化,对未纳入"营改增"范围的行业进行税制改革,特别是如何对房地产业进行税制改革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针对是否考虑土地增值税情况,就"营改增"前后房地产企业税负负担进行对比,以青岛岳洋宇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例,分析房地产企业减负的方法。通过对"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税负变化分析预测,对"营改增"前后房地产企业税负情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0.
《广东经济》2013,(5):53-53
广东营改增试点自2012年11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累计为试点纳税人净减税10.67亿元(不含深圳,下同),其中占试点户数80%的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40%。目前来看,营改增试点对广东实施结构性减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已初显成效。截至2013年3月,在全省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14.83万户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2.49万户,占16.79%,小规模纳税人12.34万户,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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