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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关注生态环境建设搞好甘肃的退耕还林(草)工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退耕还林还草进行了4年,取得了许多建设性成就,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提高对退耕还林的认识,探讨退耕还林的途径,使政策、技术、运作三者之间相互协调,统一操作;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使树上山、粮下川、羊进圈,恢复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优化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2.
西部退耕还林(草)现状分析及税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由于土地沙漠化导致西部生态平衡的严重失调、草原生产能力下降。为保护西部环境,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西部开发,生态先行"战略决策。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点和切入点,提高到了西部大开发的基础地位这个战略高度。经过多年的退耕还林(草)试点,西部环境有所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种政策必须加强,特别是生态税收亟待完善。本文通过对西部退耕还林(草)的现状分析,提出了若干宏观和税收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程默 《林业经济问题》2006,26(5):417-420,469
通过对陕北退耕还林(草)区的深入调研发现: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十分有限,观念落后、技术缺失和农地分散经营等因素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障碍。“后退耕时代”只有实现管理制度创新,才能保证退耕还林(草)成果“保得住、不反弹”。  相似文献   

4.
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永续地利用自然资源,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当前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而生态环境意识的缺乏则是形成这种局面的最根本、最主要的原因。因此,提高人们的农业生态环境意识,成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相似文献   

5.
生态产业化与退耕还林还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退耕还林还草是我国生态屏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但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未能处理好林草植被建设中生态与经济的关系。退耕还林还草中,政府与农民之间不是监管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通过生态产业化,将林草生态链转化为产业链和就业链,则退耕还林还草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6.
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是调整农业结构、加强生态建设、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为确保贵州省退耕还林还草“退得下、造得上、稳得住、不反弹”,必须在采取综合措施,推进退耕还林还草的同时,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后续产业。一是围绕把贵州省建设成畜牧大省的目标,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要在认真规划的基础上区别不同地域,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牧则牧;要集中必要资金,加大优良畜禽品改基地的建设,扩大畜禽良种供给量和优质饲料种植面积,迅速建成一批特色种养业基地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和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发展…  相似文献   

7.
该文以退耕还林试点市延安为研究对象,运用最小人均耕地面积和耕地压力指数模型法,对延安市1997~2009年间耕地变化动态与粮食生产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998~2003年延安市耕地压力指数、最小耕地面积呈上升态势,2003年后则趋于下降;近些年耕地压力指数略高于1,区内耕地压力、粮食供需矛盾有所缓解,但粮食安全问题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8.
陕西退耕还林(草)对策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结合陕西自然、社会经济特点简要论述了退耕还林 (草 )的重要作用 ,针对陕西退耕还林 (草 )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关于甘肃、内蒙古两省(区)退耕还林还草问题的考察报告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目前退耕还林还草已经成为西部大开发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我们对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两地重点地区的退耕还林还草情况及所碰到的政策性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甘肃考察的重点是陇东的兰州、平凉、天水、定西4地7县(市),属于黄土高原的严重水土流失土地;内蒙古考察的重点是阴山以北的乌兰察布盟4个旗(县),属于在的风蚀沙化区。这些地区分别代表了我国两大不同的生态地理单元,基本能够说明我国西部黄河流域的生态问题。另外,陇东基本属于人多地少的地区,而内蒙古基本属于人少地多的地区,在退耕还林政策实施上具有较为典型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以甘肃秦巴山区为研究对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探究退耕还林(草)工程对农户生计产生的影响。在宏观层面上,主要阐述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对耕地、生态环境、农民收入、基础设施产生的影响。在微观层面上,借助实地问卷调查,并借鉴英国国家发展署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对甘肃秦巴山区的退耕户与非退耕户的生计资本和生计多样化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退耕户的生计资本与生计多样化状况都好于非退耕户。因此,应该加大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的宣传、监管力度,创新退耕还林(草)工作机制,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户加入到退耕还林(草)工程中来,积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加大对自主创业农户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11.
西部地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退耕的初步分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通过分析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状况,以调查数据为基础,综合评价耕地后备资源和坡耕地的开发利用,为西部开发生态退耕和耕地保护战略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12.
工矿区土地复垦、生态重建与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根据1986~2001年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研究和实践,提出:以土地破坏为核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对工矿区人类的生存空间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巨大威胁;我国应当采取超前、主动、协调、高效的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工程,保证工矿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基于对国内外大量研究成果的梳理,对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相互作用(LUTI)的复杂机理展开系统回顾与述评,并尝试提出未来亟需重点关注的研究领域与方向。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国内外实证研究领域及空间尺度表现出明显分异,部分研究结果亦呈现出差异化特征;国外热衷于引入多学科理论与方法构建LUTI一体化模型,而国内所引入的数学规划模型多停滞在理论分析与模拟层面,应用性相对有限,但近年来国内学者逐渐加强LUTI协调性评价,研究领域呈现出新特征。研究结论:全球可持续发展背景下,LUTI研究为实现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未来应加强对LUTI模型方法与互馈机理的研究,并深入探讨现代交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机制,环境、社会因素亦应引起重视,国内学界则应注重本土性与应用性研究。  相似文献   

14.
黄荣华 《中国农史》2005,24(3):70-77
查田定产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的一次新建构,它不仅影响到土改中阶级的划分,而且还使新生的国家全面掌拉了土地资源,确立了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依据,并为合作化运动中土地入社以及包工包产的推行奠定了基础。本文考察了建国初期中南区查田定产的推行概况、推行方法和组织领导机构,分析了查田定产的源起、影响以及不足。  相似文献   

15.
自从2001年国家全面实行退耕还林政策以来,农牧交错带地区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也存在明显的后劲不足问题,表现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出现停滞的现象;以位于阴山北麓的典型农牧交错带地区——四子王旗为例,在分析农民生活贫困成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快城镇化步伐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牧交错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研究目的:厘清可持续集约化概念内涵和研究态势,梳理国际经验并研判对中国耕地保护的启示。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总结归纳法和例证法。研究结果:(1)可持续集约化是协调粮食需求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矛盾、因地制宜优化耕地利用、提升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重要途径;(2)可持续集约化符合SDGs,与中国生态文明背景下的耕地保护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相契合;(3)国际可持续集约化研究丰富,实践广泛,可为中国耕地利用和保护提供参考。研究结论:可持续集约化理念内涵及其国际经验为中国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格局提供了重要启示,在保证数量充足和质量优良的基础上,构建"用养结合"的动态平衡体系,创新耕地利用与农业经营模式,加强耕地养护和生态养育,确保粮食生产能力持续稳定。  相似文献   

17.
新疆以其独特的地理区位、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丰富的自然资源禀赋成为我国土地整治的重点地区和国家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工程的实施地区。2001年以来,新疆累计投入资金50×108元,实施土地开发整治项目292个,新增耕地面积7.15×104hm2。要结合新疆土地利用,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坚持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道路,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民生工程,积极探索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新机制,扎实有效推进新疆土地整治工作。  相似文献   

18.
陶密 《中国土地科学》2020,34(11):19-24
研究目的:确定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及内涵,并以物债区分为视角对其流转关系进行研究。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民法典》在用益物权部分引入的土地经营权却呈现诸多债权化的法律特征,其根源在于立法者将其租赁关系一并纳入了物权法的规范视角,导致流转语境下的“土地经营权”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一种权利类型,而是包含租赁权在内的集合性概念。研究结论:在承认流转语境下土地经营权包含租赁权的前提下,仍应坚持将狭义的土地经营权定性为用益物权,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入股企业用益物权人的法律地位。同时在法无明文规定时,坚持区分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式流转和债权式流转,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基本法理处理土地经营权之多重流转关系。  相似文献   

19.
Approaching land grabbing as a site of politics wherein power functions in the challenge and/or stabilization of agrarian socioecological injustices, we capture agrarian relations in Cameroon in 2 fundamental ways. Drawing on Laclauian insights, we discuss power as a “counter‐hegemonic” practice, to characterize the resistance strategies of local NGOs, in terms of their articulated discourses around the socioecological effects of land grabs, on the one hand, and the political possibilities that this articulatory practice opens, in terms of (trans)nationalizing resistance across social identities and space, on the other hand. Here, the analysis adopts a Foucauldian‐inspired critique with strong commitments towards agrarian socioecological justice, in a context where policies to protect democratic access to land are absent. Second, framed as a hegemonic/governmental “form of rule,” we capture how state and diplomatic actors sought to override dissent and stabilize the contentious land deal. We also show how a moment of presidential “nondecision,” characterized by a hyper‐centralized bureaucracy conjoined with these hegemonic forces to disempower local administrative and judicial leverage, thereby fostering corporate power. The article thus contributes to debates on state and corporate powers, as well as the strategies of, or possibilities and constraints for resistance “from below” to irradiate and structure into a compelling forc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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