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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国外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变迁以及我国机构股东积极主义实践的分析,认为推动机构投资者的股东积极主义有利于遏止我国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推动资本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在恰当的制度环境中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成为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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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应用扩展式博弈分析方法,研究市场流动性与股东积极主义之间的关系,并探讨不同股东积极主义形式问的选择.研究发现:市场流动性与股东积极性之间并不存在简单的线性关系.而在不同的股东积极主义形式的选取上,单位成功几率成本低的股东积极主义形式更有可能被大股东所采用,但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会减弱大股东对单位成功几率成本低的策略的偏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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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中小股东积极主义态势的凸显,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构建中小股东股东大会参与程度指标,检验中小股东参与度对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表明,中小股东参与度的提高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水平,并能有效降低源自上市公司自由现金流的过度投资,但对产生于融资约束的投资不足影响有限。进一步研究发现,中小股东治理作用在国有企业以及股权较为分散的公司中更显著。这说明我国资本市场中小股东积极主义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有效的公司治理功能,同时也为监管部门通过制度建设发挥中小股东积极作用提供了政策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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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的机构投资者迅猛发展,机构股东一改过去"用脚投票"的做法,开始了其股东积极主义的实践。机构投资者处于大股东之下、中小股东之上,有望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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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引导机构投资者发挥股东积极主义作用是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机理,然后提出激励我国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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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降低了中小股东获取和使用信息的成本,也方便其借助网络进行投票表决。本文借助2008—2018年深交所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数据,基于公司债券持有人视角,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了中小股东积极主义的溢出效应。实证结果表明:中小股东主观上基于自身利益的积极主义行为,客观上能够显著增加所在公司的债券持有人财富,即存在正向溢出效应,并且该正向效应在统计和经济意义上均具有高度显著性。在控制内生性影响后,该作用依然存在。进一步探究其内在机理发现,中小股东积极主义通过提升公司业绩和增强财务稳健性,进而增加其所在公司的债券持有人财富。该溢出效应在较差的内部治理环境、投资者学习效应和畅通的外部信息渠道下更为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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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小股东在公司中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极易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经营者的侵害。随着投资日益大众化,以及大股东掏空与侵吞上市公司和小股东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少数股东权益保护已经成为国内外证券市场的一个共同话题。股东行动主义,作为外部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行动理念正日益兴起,对公司产生日益重大的影响。股东行动主义是相对消极投资而言的,二者的区别在于,在出现公司经理层以及大股东侵吞公司以及小股东利益的时候,选择积极投资的股东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用手投票”;而选择消极投资的股东只是简单地将股票卖掉,“用脚投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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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中国证券公司的发展现状分析入手,发现大股东的违规行为以及私利目的是导致券商问题频出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探讨美国投资银行公司合格股东选择的历史进程基础上,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提出选择合格积极股东的要求标准以及培育消极股东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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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案权制度使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该制度的国家,经过近70年的发展,很多规定已经颇为完善:对提案股东自身要求明确;对提案本身的形式有清晰的可操作性的界定;在公司对提案处理及违规的规定方面也形成了有力的约束。相比之下,我国关于股东提案权制度在提案股东资格限定、提案形式、提案排除及救济等方面存在缺陷。根据美国在相应方面的经验与启示,对我国股东提案权制度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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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彪 《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8,(3):142-143
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是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与信托原理相结合的产物,其本质是利用信托的方式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重新安排,以实现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在构建我国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的问题上,争议的焦点之一是构建该制度的合法性问题。探讨股东表决权信托法律关系客体的目的在于为该制度在我国构建提供法律依据,使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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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治理主义兴起使得机构投资者更加主动地投入到所投资公司的结构治理中,改变以往“用脚投票”方式而采用“用手投票”。我国证券市场正经历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变革,随着这一问题的逐步解决,我国机构投资者也有可能主动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去。本文通过对美国积极治理主义的兴起、参与治理方式、作用等的研究借鉴,结合我国目前机构投资者及整个资本市场的现状,对如何推动我国机构投资者积极治理主义的发展进行了相应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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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期望、全面风险管理与审计价值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本文将从股东期望、经营者风险管理角度,来讨论分析审计价值及其实现路径。本文认为,股东希望通过积极主义直接干预公司运营、降低其收益风险的策略,在资本市场看来并不完全可行,作为一种可选策略,强化外部审计师的风险提示服务,既可满足股东风险控制期望,又能真正体现外部审计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经营者应基于信托理念,全面承担风险管理责任。为此需要重新审视内审部门的组织价值,通过规范内部审计的职责(流程导向的内部控制检查与财务审计、内部风险评估和关键风险因素揭示、风险管理报告),为经营者和股东提供价值增值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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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双重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的研究应当主要分析股权与控制权结构变化对权力决策机制的影响,而不能直接套用传统治理模式。研究发现:第一,引发内部利益冲突的原因包括:控股股东表决权与经济权利的分离、外部控制权市场消失,以及董事会与监事会结构性失去监督作用。第二,双重股权结构下控股股东可以取得完全控制权,促进控股股东中心主义的形成,同时打破原有的权力制衡结构,引发控股股东权力滥用问题。从代理成本理论角度分析,独立董事作为唯一的内部监督主体,可以通过行使类似积极股东权利的方式来降低控股股东中心主义导致的成本超限风险,形成独立董事积极主义与控股股东中心主义的博弈,避免公司长期融资能力减弱。为保障独董履行监督职能的积极性,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分置独董提名权来优化董事会结构,设置独董控制型日落条款,以多元化方式激励独董履职,审慎要求独董承担连带责任并避免过分责任,合理设置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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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股东担保的法律效力及商业银行的对策建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现行银行贷款担保中相当比例是公司为股东担保,其法律效力如何直接关系到银行贷款的安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并未绝对禁止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允许公司为其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既是现实经济生活之需要,亦有利于公司自身的发展,对促进债权实现和维护交易安全均具有积极作用,符合现代立法趋势.商业银行有条件地接受公司为股东提供的融资担保,有利于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本文提出应修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董事回避制度、股东诉讼制度和担保信息披露制度,以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司为股东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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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公司高管的巨额薪酬成为众矢之的。随着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迅速崛起,市场对机构投资者改进上市公司治理寄予了厚望。我国的机构投资者能否对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产生积极影响是本文关注的重点。本文选取2004~2008年度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运用线性概率模型、Probit、Logit、Tobit以及OLS等回归方法对机构持股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激励,特别是股权激励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中国的机构投资者并未有效限制高管股权激励和固定薪酬的增长,对于薪酬设计的改善作用也有待加强,机构股东积极主义在中国还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